缸头研磨粉尘收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01342阅读:116来源:国知局
缸头研磨粉尘收集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缸头研磨粉尘收集系统,包括研磨设备,研磨设备包括电机和由电机驱动的环形皮带,在环形皮带外表面设有用于研磨缸头的砂磨层;在皮带由上行转入下行端头处设有吸尘管,吸尘管中设有抽风设备,吸尘管的出口位于沉淀池中。所述研磨设备有若干套,每套研磨设备的吸尘管与主管交汇,所有吸尘管通过主管出口位于沉淀池中。本实用新型通过管道将研磨粉尘抽吸并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收集,既实现了缸头研磨所产生的粉尘回收再利用,又净化了作业区域环境,避免作业人员遭受粉尘的危害,一举两得。
【专利说明】缸头研磨粉尘收集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缸头加工辅助技术的改进,具体指一种方便对缸头研磨所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再利用的系统。
【背景技术】
[0002]作为发动机的组成部件,缸头的加工精度要求非常高。除了其上孔的尺寸加工精度要求非常高外,对于缸头与其它部件的结合端面要求也非常高,要求平整光洁,否则影响合缝效果和产品气密性。作为铸件产品,缸头在后续的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飞边毛刺,通常需要打磨以消除这些飞边毛刺。而在打磨过程中,这些飞边毛刺往往会形成细小的金属粉尘漂浮在空中,会对周围的作业环境带来不良影响,危害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别是呼吸道健康。另一方面,这些漂浮的粉尘作为缸头的生产材料,本身是可以二次再利用的,但由于量少,收集成本太高,由此出现本来有价值的粉尘不但没有得到利用,反而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后果。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便对缸头研磨所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再利用的系统。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缸头研磨粉尘收集系统,包括研磨设备,所述研磨设备包括电机和由电机驱动的环形皮带,在环形皮带外表面设有用于研磨缸头的砂磨层;在皮带由上行转入下行端头处设有吸尘管,吸尘管中设有抽风设备,吸尘管的出口位于沉淀池中。
[0005]所述研磨设备有若干套,每套研磨设备的吸尘管与主管交汇,所有吸尘管通过主管出口位于沉淀池中。
[0006]本实用新型通过管道将研磨粉尘抽吸并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收集,既实现了缸头研磨所产生的粉尘回收再利用,又净化了作业区域环境,避免作业人员遭受粉尘的危害,
一举两得。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09]参见图1,从图上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缸头研磨粉尘收集系统,包括用于对缸头进行研磨的研磨设备,所述研磨设备包括电机和由电机驱动的环形皮带,在环形皮带外表面设有用于研磨缸头的砂磨层。在皮带由上行转入下行端头处设有吸尘管1,吸尘管中设有抽风设备2,吸尘管的出口位于沉淀池3中。[0010]通常在一个生产现场,研磨设备可能有若干套形成多个研磨工位,每套研磨设备都设置有对应的吸尘管,所有的吸尘管I先与主管4交汇,再将主管4的出口埋于沉淀池3中,由此将所有吸尘管汇集过来的研磨粉尘通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收集。
[0011]为了防止粉尘扩散,在每套研磨设备上设有集尘罩5,集尘罩5三面封闭,另一面敞口供工人操作。集尘罩5通过管道引入沉淀池3中。
[0012]根据实际粉尘产生情况,也可以在研磨皮带的两端均设置吸尘管,该离皮带最近的吸尘管称之为一级吸尘管,同一台研磨设备的左右两根一级吸尘管的出口与二级吸尘管进口汇合,即每台研磨设备对应一根二级吸尘管,所有研磨设备的二级吸尘管再汇合于主管(或者叫主吸尘管)即可。
[0013]本实用新型通过几级吸尘管将研磨粉尘抽吸并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收集,既实现了缸头研磨所产生的粉尘回收再利用,避免了浪费,降低了生产成本,又净化了作业区域环境,避免作业人员遭受粉尘的危害,一举两得。
[0014]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权利要求】
1.缸头研磨粉尘收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研磨设备,所述研磨设备包括电机和由电机驱动的环形皮带,在环形皮带外表面设有用于研磨缸头的砂磨层;在皮带由上行转入下行端头处设有吸尘管,吸尘管中设有抽风设备,吸尘管的出口位于沉淀池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缸头研磨粉尘收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设备有若干套,每套研磨设备的吸尘管与主管交汇,所有吸尘管通过主管出口位于沉淀池中。
【文档编号】B24B55/08GK203401374SQ201320476460
【公开日】2014年1月22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6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6日
【发明者】刘锴 申请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