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铸造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砂型铸造用可回收热量的砂箱。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铸造行业的能耗占机械工业总能耗的25%~30%,每吨铸件的能耗大约为830公斤标煤,其中金属熔炼的能耗约占整个铸件生产能耗的50%左右。金属在熔炼过程中吸收的大量热量,除了在中间处理过程中有少量损耗外,大部分将伴随着后续的铸造凝固过程全部释放到环境中去。在V法铸造中,在铸件凝固前用真空泵不断抽真空以保持铸型的形状,在抽真空的过程可以将铸件放热的部分热量抽出,但是这部分抽出的热量有限,也没有专门设置收集系统,大部分热量还是通过砂型和砂箱传导和辐射到环境中去,无法再利用,造成了工作环境的恶化,也造成了大量的能量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砂型铸造用可回收热量的砂箱,用以收集砂型铸造过程中释放的热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砂型铸造用可回收热量的砂箱,包括砂箱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砂箱主体为方形,砂箱壁分为内壁、中间壁和外壁三层,内壁与中间壁之间的空隙形成内夹层,中间壁与外壁之间的空隙形成外夹层,内壁上开有抽气小孔,内夹层形成抽气室,外夹层和设置在外壁上与外夹层连通的进口和出口形成热量回收回路,夹层内进口和出口处由两块隔板隔开,外夹层内设置有多个折流板,进口处设置有阀门,出口处设置有温度计。
优选地,所述砂箱外壁四个面上均焊接有螺栓连接结构。
优选地,所述有进口和出口的一面的中部开有抽气口,且抽气口开在中间壁上,伸出外壁。
优选地,所述砂箱外壁四个面上分别焊接有两个砂箱吊柄。
优选地,所述砂箱内壁抽真空处设置有过滤网。
优选地,所述折流板的间距为150-600mm。
优选地,所述折流板与中间壁采用焊接,与外壁采用橡胶垫密封。
应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利用冷却介质在夹层内的流动,能够有效地吸收铸件在凝固过程中释放出的热量,使热量被收集于冷却介质中,从而进一步用于其它生产生活,实现了砂型铸造过程中释放的热量的回收利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砂型铸造用可回收热量的砂箱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正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砂型铸造用可回收热量的砂箱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俯视示意图。
其中,1、螺栓连接结构;2、砂箱吊柄;3、砂箱主体;4、折流板;5、出口;6、抽气口;7、进口;8、温度计;9、阀门;10、内壁;11、过滤网;12、抽气室。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一种砂型铸造用可回收热量的砂箱,包括砂箱主体3,所述砂箱主体为方形,所述砂箱主体为方形,砂箱壁分为内壁10、中间壁和外壁三层,内壁10与中间壁之间的空隙形成内夹层,中间壁与外壁之间的空隙形成外夹层,内壁10上开有抽气小孔,内夹层形成抽气室12,外夹层和设置在外壁上与外夹层连通的进口7和出口5形成热量回收回路,夹层内进口7和出口5处由两块隔板隔开,外夹层内设置有多个折流板4,为了在有限的空间内,使冷流体在外夹层内的流程更长,时间更长,而且折流板4可以使冷流体以湍流的形式在外夹层内流动,以达到更好的换热目的。进口处设置有阀门9,出口处设置有温度计8。中间壁和外壁的厚度可不同,中间壁在满足受力的情况下选用更薄的钢板,以达到更好的换热效果。在冷流体进口7处设置有阀门9,出口5处设置有温度计8,可根据需求,调节冷流体的流量来控制出口温度。
所述砂箱外壁四个面上均焊接有螺栓连接结构。螺栓连接结构1用于上下合箱时的连接,也可起定位的作用。
所述有进口和出口的一面的中部开有抽气口6,且抽气口6开在中间壁上,伸出外壁。V法铸造利用抽真空,使铸型内外有压力差,使干砂密实,形成所需型腔,使产品密实度高、表面光洁、轮廓清晰、尺寸准确,所以砂箱上开有抽气口6。
所述砂箱外壁四个面上分别焊接有两个砂箱吊柄2,砂箱吊柄2用于砂箱搬动。
所述砂箱内壁抽真空处设置有过滤网11。防止砂子进入真空抽气系统损坏真空泵。
所述折流板4的间距为150-600mm。折流板4的间距根据实际箱体大小及换热工艺,合理选取,以达到最好的换热效果。
所述折流板与中间壁采用焊接,与外壁采用橡胶垫密封。因为在制造砂箱本体的时候,空间有限,所以折流板4只能一面焊接,所以采用与中间壁焊接,与外壁用橡胶垫密封的方式。
其工作过程如下所述:当浇铸完成后,从进口7通入冷流体,冷流体在夹层内以湍流的形式S型流动,吸收铸件冷却过程中释放的热量,然后从出口处流出,随着铸件温度的降低,热量释放的速度会变慢,可根据出口5的温度计8读数,利用进口处的阀门9调节冷流体的流量,以达到想要的温度。
本实施例的优势在于:采用板式换热器的换热原理,再加入管壳式换热器中的折流板,将砂箱本体设计成一个换热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很好的吸收铸件冷却时所释放的能量,达到能源回收再利用。
上述实施方式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情况下,对实用新型作出的任何形式的改变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