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29642发布日期:2018-09-25 21:11阅读:8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冶炼装置,特别涉及一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



背景技术:

磷铜合金是一种优良的脱氧剂,在有色铸造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有效的去除金属熔液里的氧粒子,有效提高铸件质量和成品率。其主要生产工艺是电解铜和红磷或白磷,经过高温合成。

而传统的高磷铜合金在冶炼时多数采用对电解铜进行高温溶解,再添加红磷或白磷混合冷却而成,而在加工过程中,需要分别对电解铜与磷进行加热,同时将两者物质混合搅拌,在混合过程中坩埚中加入铜溶液必然引起铜溶液的剧烈沸腾、飞溅,危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由于磷含量较高,磷在铜溶液中迅速漂浮到表面并与空气接触,导致大量的磷在反应中变成五氧化二磷气体挥发,不仅污染环境,而且造成磷原料的大量损耗。为此,我们提出一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包括机壳、坩埚、储磷罐和密封盖,所述密封盖旋转连接于机壳顶端,所述坩埚位于机壳内部,所述储磷罐焊接于机壳一侧表面,所述坩埚表面套扣连接有一号电加热器,所述坩埚与储磷罐之间焊接连通有导料管,所述机壳底端镶嵌有冷却罐,所述冷却罐与坩埚之间焊接连通有排气管,所述机壳顶端镶嵌有气泵,所述气泵出气口焊接连通有喷气管道,且喷气管道一端出气口位于坩埚内部底端。

进一步地,所述冷却罐两端分别焊接连通有泄压阀和排液阀管。

进一步地,所述储磷罐底端镶嵌有二号电加热器。

进一步地,所述导料管内设有电控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该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通过设置的一号电加热器和二号电加热器,便利于分别对电解铜与合成用磷进行加热,提高了高磷铜合金冶炼时原料产生效率。

2、该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通过设置的排气管和冷却罐,便利于磷加热以及与铜溶液混合产生的五氧化二磷气体气体由排气管排入冷却罐中,通过冷却罐灌入的冷却水使五氧化二磷气体生成磷酸,便利于回收利用,节约了成本,提高了磷的使用率。

3、该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通过设置的气泵和通喷气管道,便利于向坩埚内提供旋转气流,可使电解铜溶液与磷溶液快速混合,提高高磷铜合金冶炼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的整体结构内部示意图。

图中:1、机壳;2、坩埚;3、储磷罐;4、密封盖;5、二号电加热器;6、一号电加热器;7、导料管;8、冷却罐;9、排气管;10、气泵;11、喷气管道;12、排液阀管;13、泄压阀;14、电控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包括机壳1、坩埚2、储磷罐3和密封盖4,所述密封盖4旋转连接于机壳1顶端,所述坩埚2位于机壳1内部,所述储磷罐3焊接于机壳1一侧表面,所述坩埚2表面套扣连接有一号电加热器6,所述坩埚2与储磷罐3之间焊接连通有导料管7,所述机壳1底端镶嵌有冷却罐8,所述冷却罐8与坩埚2之间焊接连通有排气管9,所述机壳1顶端镶嵌有气泵10,所述气泵10出气口焊接连通有喷气管道11,且喷气管道11一端出气口位于坩埚2内部底端。

其中,所述冷却罐8两端分别焊接连通有泄压阀13和排液阀管12。

其中,所述储磷罐3底端镶嵌有二号电加热器5。

其中,所述导料管7内设有电控阀14。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高磷铜合金冶炼装置,工作时,将电解铜与合成用磷分别倒入坩埚2和储磷罐3内,通过坩埚2表面套扣连接有一号电加热器6与储磷罐3底端镶嵌有二号电加热器5分别对电解铜与合成用磷进行加热,当加热达到混合标准后,通过导料管7内的电控阀14使位于储磷罐3内部的合成用磷溶液流入坩埚2内与电解铜溶液混合,旋转连接于机壳1顶端密封盖4可避免铜溶液的剧烈沸腾、飞溅,危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情况发生,同时磷加热以及与铜溶液混合产生的五氧化二磷气体气体由排气管9排入冷却罐8中,通过冷却罐8灌入的冷却水使五氧化二磷气体生成磷酸,便利于回收利用,节约了成本,提高了磷的使用率,通过气泵10通过喷气管道11向坩埚2内供气,可使电解铜溶液与磷溶液快速混合,提高高磷铜合金冶炼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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