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圈引线搪锡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747316发布日期:2022-10-05 07:33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线圈引线搪锡工装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搪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线圈引线搪锡工装。


背景技术:

2.电子线圈在装配完成后,需要对电子线圈的线头进行镀锡,这样在电子线圈安装在电路板上的时候,便于焊接,同时也能增加电子线圈与其他电子器件在焊接后的导电性;现在的电子线圈在搪锡的时候,使用的是高温容器内装满液体的锡,然后将电子线圈的线头没入液体的锡中,当线头出来的时候,线头的外表面上粘附有大量的液体锡,冷却过后,液体锡固化附着在线头的表面上,这样形成电子线圈的线头镀锡。
3.目前由于搪锡炉较深,线圈引线搪锡时长度不好控制,成品车间需要装配时还需要裁剪,影响生产效率。线圈引线搪锡长度不一致,焊接至线路板时需要人工剪线,生产效率低。
4.因此,亟需一种线圈引线搪锡工装,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以上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线圈引线搪锡工装,解决了现有搪锡炉对线圈引线进行搪锡时,无法保持线圈引线搪锡长度一致的问题。
6.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7.一种线圈引线搪锡工装,包括:
8.支撑底板,所述支撑底板设置于搪锡炉内,与所述搪锡炉的底面相贴合;
9.限位顶板,设置于所述搪锡炉内,所述限位顶板的顶面与所述搪锡炉的顶端开口之间间隔预设距离;
10.支撑立板,设置于所述支撑底板与所述限位顶板之间,所述支撑立板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支撑底板与所述限位顶板。
11.作为可选方案,所述支撑底板和所述限位顶板设置为圆形,所述支撑立板连接于所述支撑底板和所述限位顶板的圆心位置。
12.作为可选方案,所述限位顶板的所述顶面平行于所述搪锡炉的所述底面,所述搪锡炉内容置有锡液,所述锡液的锡液面高出所述限位顶板的所述顶面,所述锡液面与所述顶面之间的距离等于线圈引线的镀锡长度。
13.作为可选方案,所述限位顶板上设置有加料口,锡条能够穿过所述加料口进入所述搪锡炉内部。
14.作为可选方案,所述加料口设置为u型,u型的开口对着所述搪锡炉的内侧壁。
15.作为可选方案,所述线圈引线搪锡工装还包括:
16.提拉件,设置于所述限位顶板的所述顶面上,所述提拉件的顶端高出所述锡液面。
17.作为可选方案,所述提拉件设置有两组,两组所述提拉件分别设置于所述加料口的相对两侧。
18.作为可选方案,所述提拉件包括连接柱和提拉杆,连接柱的一端连接于所述限位顶板,另一端连接所述提拉杆,所述提拉杆与所述连接柱之间呈夹角设置。
19.作为可选方案,所述搪锡炉设置为圆筒状,所述支撑底板和所述限位顶板的直径小于所述搪锡炉的内径。
20.作为可选方案,所述搪锡炉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刻度标记,所述刻度标记的至少部分高出所述限位顶板的所述顶面,以标记所述搪锡炉内锡液面的高度。
21.有益效果:
22.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线圈引线搪锡工装,通过设置支撑底板对支撑立板进行固定,并通过支撑立板将限位顶板支撑于靠近搪锡炉的顶端开口的位置,控制搪锡炉内锡液面的高度高于限位顶板,搪锡操作时,使线圈引线垂直插入锡液内直至接触限位顶板,从而能够以限位顶板为基准对线圈引线的搪锡长度进行控制,有利于保持搪锡长度的一致性。
附图说明
23.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线圈引线搪锡工装安装于搪锡炉的结构示意图;
24.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线圈引线搪锡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25.图中:
26.100、搪锡炉;
27.200、线圈引线搪锡工装;210、支撑底板;220、限位顶板;221、加料口;230、支撑立板;240、提拉件;241、连接柱;242、提拉杆。
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1.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等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和简化操作,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32.如图1所示为一种圆筒状的搪锡炉100,用于对emr线圈引线进行搪锡。由于搪锡炉100较深,难以控制线圈引线伸入锡液内的深度,导致线圈引线搪锡长度不一致,焊接至线路板时需要人工剪线,导致生产效率较低。
33.为此,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线圈引线搪锡工装200,包括支撑底板210、限位顶板220和支撑立板230,支撑底板210设置于搪锡炉100内,与搪锡炉100的底面相贴合;限位顶板220设置于搪锡炉100内,限位顶板220的顶面与搪锡炉100的顶端开口之间间隔预设距离;支撑立板230设置于支撑底板210与限位顶板220之间,支撑立板230的两端分别连接支撑底板210与限位顶板220。通过设置支撑底板210对支撑立板230进行固定,并通过支撑立板230将限位顶板220支撑于靠近搪锡炉100的顶端开口的位置,控制搪锡炉100内锡液面的高度高于限位顶板220,搪锡操作时,使线圈引线垂直插入锡液内直至接触限位顶板220,从而能够以限位顶板220为基准对线圈引线的搪锡长度进行控制,有利于保持搪锡长度的一致性,焊接时无需另外进行剪线,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
34.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支撑底板210和限位顶板220设置为圆形,支撑立板230连接于支撑底板210和限位顶板220的圆心位置,支撑底板210、限位顶板220与支撑立板230之间形成工字型结构,有利于保证搪锡炉100内锡液充足;同时,支撑立板230连接于圆心位置有利于保持结构稳定性,使线圈引线搪锡工装200较为稳定地放置于搪锡炉100内。
35.优选地,限位顶板220的顶面平行于搪锡炉100的底面,搪锡炉100水平放置时,能够保证限位顶板220的顶面与锡液面之间保持平行,搪锡炉100内锡液的锡液面高出限位顶板220的顶面,锡液面与顶面之间的距离等于线圈引线的镀锡长度,进一步提高了线圈引线镀锡长度的一致性。
36.进一步地,支撑底板210和限位顶板220的直径小于搪锡炉100的内径,从而能够较为顺利地将线圈引线搪锡工装200放入搪锡炉100内,并且锡液能够从限位顶板220与搪锡炉100内侧壁之间的间隙流出形成高于限位顶板220的锡液面。
37.优选地,搪锡炉100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刻度标记,刻度标记的至少部分高出限位顶板220的顶面,以标记搪锡炉100内锡液面的高度。在已知线圈引线镀锡工装高度的情况下,通过计算锡液面的高度与线圈引线镀锡工装高度的差值,即可得出锡液面到限位顶板220的顶面的距离。在锡液面低于所需高度时及时向搪锡炉100内添加锡条,保证线圈引线的镀锡长度满足要求。
38.为了方便向搪锡炉100添加锡条,如图2所示,限位顶板220上设置有加料口221,锡条能够穿过加料口221进入搪锡炉100内部。具体地,加料口221设置为u型,u型的开口对着搪锡炉100的内侧壁,方便以搪锡炉100的内侧壁为基准识别加料口的位置。
39.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所述线圈引线搪锡工装200还包括提拉件240,提拉件240设置于限位顶板220的顶面上,提拉件240的顶端高出锡液面,以方便通过人工或机械手夹取提拉件240对线圈引线搪锡工装200进行取放。
40.优选地,提拉件240设置有两组,两组提拉件240分别设置于加料口221的相对两侧,能够起到标识作用,由于加料口221被锡液覆盖无法直接观察到加料口221位置,而提拉件240能够指示加料口221的位置,提拉件240和搪锡炉100的内侧壁围设加料口221,从而能够快速识别加料口221的位置,进而能够较为精准地将锡条从加料口221放入限位顶板220下侧,使锡条较快地融化为锡液,对搪锡炉100内的锡液进行补充。
41.具体而言,请继续参阅图2,提拉件240包括连接柱241和提拉杆242,连接柱241的一端连接于限位顶板220,另一端连接提拉杆242,提拉杆242与连接柱241之间呈夹角设置,以方便抓握。优选地,连接柱241垂直于限位顶板220设置,提拉杆242与连接柱241之间呈90
°
夹角,两个提拉杆242未与连接柱241相连的一端向相反的方向延伸,以使对提拉杆242的抓取更为牢固。
42.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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