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备泡沫砖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813501阅读:149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制备泡沫砖的制备方法,特别是一种由粘土和/或冶金弃渣制备泡沫砖的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实心砌块由于具有能耗高,土地资源耗费量大的缺点,目前已经禁止使用。政府目前正推广绿色建筑,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建筑行业的许多新的技术得到发展,其中泡沫砖作为一种新型的建筑材料,具有轻质、保温隔热、阻声等优点,从而得到广泛的应用。

现有技术中公开了一种利用粉煤灰生产泡沫砖的方法。该方法为低温养护法生产泡沫砖,砖体强度主要靠水泥的水硬性,粉煤灰具有一定的水硬性,但强度不大,因此,此方法生产的泡沫砖抗压强度较低,不能作为承重材料,而且此方法采用粉煤灰做主要原料而未使用冶金弃渣,冶金弃渣的化学成分与粉煤灰相比有很大不同,因此该方法不具有通用性。

因此,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一种粘土和/或冶金弃渣为主要原料制备超低密度泡沫砖的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制备泡沫砖的方法。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根据本发明,提供一种制备泡沫砖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将粘土和/或冶金渣与粉煤灰、生石灰烘干后分别进行细磨;

步骤二:将步骤一中细磨完成的粘土和/或冶金渣与粉煤灰、生石灰混合均匀,并加入水制成料浆;

步骤三:将发泡剂和稳泡剂加水搅拌为泡沫浆体;

步骤四:将步骤二中制好的料浆逐渐加入到步骤三制备的泡沫浆体中并同时搅拌,制成泡沫料浆。

步骤五:将上述泡沫料浆放入模具中成型成砖坯,并对砖坯进行干燥,将干燥完成的砖坯脱模;

步骤六:将步骤五中脱模后的砖坯进行焙烧,焙烧后的砖坯冷却至室温得到泡沫砖。

进一步地,步骤一中的细磨使用棒磨或球磨。

进一步地,粉煤灰、生石灰、粘土和冶金渣细磨后的粒度为200目以下。

进一步地,步骤二中粘土和/或冶金渣、粉煤灰和生石灰混合比例为:粘土和/或冶金渣4-7重量份,粉煤灰1-3重量份,生石灰2-4重量份。

进一步地,发泡剂和稳泡剂混合比例为:发泡剂4-7重量份,稳泡剂1-3重量份。

进一步地,步骤五中砖坯的干燥温度为105-120℃。

进一步地,步骤五中砖坯的干燥时间为12-24小时。

进一步地,经步骤五干燥后的砖坯含水量小于1%。

进一步地,步骤六中砖坯焙烧温度为1000-1200℃。

进一步地,步骤六中砖坯焙烧时间为5-45分钟。

进一步地,步骤二中粉煤灰、生石灰、粘土和冶金渣细磨后的粒度为200目以下的混合料占总体质量的90%以上。

进一步地,发泡剂可以是十二烷基硫酸钠、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松香皂类发泡剂、动植物蛋白类发泡剂的一种或几种;稳泡剂可以是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酰胺等稳泡剂的一种或两种。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可以采用粘土、粉煤灰、冶金渣、生石灰等作为原料,原料适用范围广,发泡剂可以为有机发泡剂或无机发泡剂。

(2)利用基体原料细磨、制浆;发泡剂、稳泡剂制泡沫;料浆和泡沫制成泡沫料浆、成型、干燥、脱模、焙烧的工艺生产的多孔砖具有轻质、密度小、保温隔热和隔声性好的优点,由于采用粘土、冶金渣为主要原料,故还具有环保、节能的优点。

(3)由于制备方法中采用烧结法(砖坯焙烧温度为1000-1200℃,焙烧时间为5-45min)生产的泡沫砖具有抗压强度高的特点。

(4)由于制备方法中采用发泡剂、稳泡剂制泡沫,由料浆和泡沫制成泡沫料浆后生产的泡沫砖具有超低密度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制备泡沫砖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将5000kg粘土同2000kg的粉煤灰和3000kg的生石灰组成的基体原料烘干后分别用球磨进行细磨,细磨完成标准为细磨粒度为200目以下的占总体质量的90%以上。细磨后的粘土、粉煤灰、生石灰混匀后加入5000kg的水进行搅拌,搅拌均匀得到料浆。将500kg的发泡剂和200kg稳泡剂加入2000kg水中,搅拌制成泡沫浆体。将料浆输送至泡沫浆体罐内,同时对浆体进行搅拌,最终得到泡沫料浆。将泡沫料浆输送至200mm*100mm*60mm形状的砖坯模具中。将砖坯连同模具经传输带送至干燥箱中,干燥箱中温度为120℃,干燥时间24h,干燥后的所述砖坯含水量小于1%。将干燥完成后的砖坯脱模,送入焙烧炉中焙烧,焙烧温度分别为1000℃、1050℃、1100℃、1200℃,保温时间分别10min、20min、30min、45min,获得4批焙烧后的泡沫砖。将4批焙烧完成的泡沫砖冷却后至室温得到成品泡沫砖。经检测,4批泡沫砖的密度均小于200kg/m-3,抗压强度大于25mpa,满足国标对泡沫砖的密度要求。

发泡剂可以是十二烷基硫酸钠、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松香皂类发泡剂、动植物蛋白类发泡剂的一种或几种;稳泡剂可以是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酰胺等稳泡剂的一种或两种。

实施例2

如图1所示,将5000kg的冶金弃渣同2000kg的粉煤灰和3000kg的生石灰组成的基体原料烘干后分别用球磨进行细磨,细磨完成标准为细磨粒度为200目以下的占总体质量的90%以上。细磨后的冶金弃渣、粉煤灰、生石灰混匀后加入5000kg的水进行搅拌,搅拌均匀得到料浆。将400kg的发泡剂和100kg稳泡剂加入1000kg水中,搅拌制成泡沫浆体。将料浆输送至泡沫浆体罐内,同时对浆体进行搅拌,最终得到泡沫料浆。将泡沫料浆输送至200mm*100mm*60mm形状的砖坯模具中。将砖坯连同模具经传输带送至干燥箱中,干燥箱中温度为105℃,干燥时间24h,干燥后的所述砖坯含水量小于1%。将干燥完成后的砖坯脱模,送入焙烧炉中焙烧,焙烧温度分别为1000℃、1050℃、1100℃、1200℃,保温时间分别10min、20min、30min、45min,获得4批焙烧后的泡沫砖。将4批焙烧完成的泡沫砖冷却后至室温得到成品泡沫砖。经检测,4批泡沫砖的密度均小于200kg/m-3,抗压强度大于20mpa,满足国标对泡沫砖的密度要求。

发泡剂可以是十二烷基硫酸钠、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松香皂类发泡剂、动植物蛋白类发泡剂的一种或几种;稳泡剂可以是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酰胺等稳泡剂的一种或两种。

实施例3

如图1所示,将5000kg的粘土和2000kg的冶金弃渣同3000kg的粉煤灰和4000kg的生石灰组成的基体原料烘干后分别用球磨进行细磨,细磨完成标准为细磨粒度为200目以下的占总体质量的90%以上。细磨后的粘土、冶金弃渣、粉煤灰、生石灰混匀后加入7000kg的水进行搅拌,搅拌均匀得到料浆。将700kg的发泡剂和300kg稳泡剂加入3000kg水中,搅拌制成泡沫浆体。将料浆输送至泡沫浆体罐内,同时对浆体进行搅拌,最终得到泡沫料浆。将泡沫料浆输送至200mm*100mm*60mm形状的砖坯模具中。将砖坯连同模具经传输带送至干燥箱中,干燥箱中温度为110℃,干燥时间24h,干燥后的所述砖坯含水量小于1%。将干燥完成后的砖坯脱模,送入焙烧炉中焙烧,焙烧温度分别为1000℃、1050℃、1100℃、1200℃,保温时间分别10min、20min、30min、45min,获得4批焙烧后的泡沫砖。将4批焙烧完成的泡沫砖冷却后至室温得到成品泡沫砖。经检测,4批泡沫砖的密度均小于200kg/m-3,抗压强度大于20mpa,满足国标对泡沫砖的密度要求。

发泡剂可以是十二烷基硫酸钠、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松香皂类发泡剂、动植物蛋白类发泡剂的一种或几种;稳泡剂可以是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酰胺等稳泡剂的一种或两种。

实施例4

如图1所示,将5000kg粘土同2000kg的粉煤灰和3000kg的生石灰组成的基体原料烘干后分别用球磨进行细磨,细磨完成标准为细磨粒度为200目以下的占总体质量的90%以上。细磨后的粘土、粉煤灰、生石灰混匀后加入5000kg的水进行搅拌,搅拌均匀得到料浆。将500kg的发泡剂和200kg稳泡剂加入2000kg水中,搅拌制成泡沫浆体。将料浆输送至泡沫浆体罐内,同时对浆体进行搅拌,最终得到泡沫料浆。将泡沫料浆输送至200mm*100mm*60mm形状的砖坯模具中。将砖坯连同模具经传输带送至干燥箱中,干燥箱中温度为120℃,干燥时间12h,干燥后的所述砖坯含水量小于1%。将干燥完成后的砖坯脱模,送入焙烧炉中焙烧,焙烧温度分别为1050℃、1100℃、1150℃、1200℃,保温时间分别5min、15min、35min、45min,获得4批焙烧后的泡沫砖。将4批焙烧完成的泡沫砖冷却后至室温得到成品泡沫砖。经检测,4批泡沫砖的密度均小于200kg/m-3,抗压强度大于20mpa,满足国标对泡沫砖的密度要求。

发泡剂可以是十二烷基硫酸钠、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松香皂类发泡剂、动植物蛋白类发泡剂的一种或几种;稳泡剂可以是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酰胺等稳泡剂的一种或两种。

本发明的制备泡沫砖的方法中,砖坯焙烧温度和焙烧时间相同时,虽然不同的原料及质量配比制备出的泡沫砖抗压强度相近,密度均小于200kg/m-3,抗压强度在20-25mpa以上,密度和抗压强度远优异于市场上的泡沫砖(参见实施例1-3)。实施例4说明了在与实施例1相同的原料配比的情况下,对于焙烧温度和时间进行调整,得到的泡沫砖的密度仍旧小于200kg/m-3,抗压强度在20mpa以上说明本发明的制备方法具有一定的通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如果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对本发明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均应涵盖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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