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肥除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30182阅读:10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肥料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有机肥除臭装置。



背景技术:

有机肥指用作肥料的糞便和秸秆等有机物,包含糞肥和堆肥等,有机肥富含大量有益物质,不仅能为农作物提供全面营养,而且肥效长,可增加和更新土壤有机质,促进微生物繁殖,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和生物活性,是绿色食品生产的主要养分。有机肥发酵过程中常伴随着臭气,臭气会吸引苍蝇及鼠类,臭气会给人带来嗅觉上的不适,短时间内会使人恶心、呕吐和心情烦躁,长时间会引起人们厌食、失眠、记忆力下降和心血管疾病,目前有机肥除臭装置较少,且除臭效果不佳,净化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有机肥除臭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有机肥除臭装置,包括发酵池,所述发酵池的顶部设有太阳棚,所述发酵池的内腔设有搅拌辊,所述搅拌辊的表面连接搅拌叶轮,所述搅拌辊的左侧连接联轴器,所述联轴器的左侧连接电机,所述发酵池的底部设有底座,所述发酵池的两侧均设有保温层,所述发酵池右侧的顶部连接通气管道,所述通气管道的右侧设有除臭设备,所述除臭设备顶部的左侧设有进水口,所述除臭设备底部的左侧均设有排水口,所述除臭设备内腔的右侧设有活性炭体,所述活性炭体的两侧设有吸附腔,所述活性炭体的顶部设有进料口,所述活性炭体底部设有排料口,所述除臭设备的右侧设有排气口。

优选的,所述电机与除臭设备的底部均设有支柱。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内腔设有单向气道,且单向气道的出气口与发酵池的底部连接。

优选的,所述通气管道的内腔设有风机。

优选的,所述除臭设备内腔的中部设有隔板,所述隔板的中部设有通气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有机肥除臭装置,水进入除臭设备,使臭气直接与水接触,从而使臭气溶解于水中,使得水对臭气进行了稀释,达到初次除臭的目的,活性炭对有毒气体有很强的吸附作用,使用活性炭体对臭气进行二次处理,从而增强了装置的除臭了效果,使得减少了有机肥发酵过程中臭气对空气的污染,使人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发酵池、2搅拌叶轮、3太阳棚、4搅拌辊、5通气管道、6风机、7进水口、8除臭设备、9通气口、10吸附腔、11进料口、12排气口、13活性炭体、14排料口、15隔板、16排水口、17底座、18单向气道、19支柱、20电机、21联轴器、22保温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有机肥除臭装置,包括发酵池1,发酵池1的顶部设有太阳棚3,发酵池1的内腔设有搅拌辊4,搅拌辊4的表面连接搅拌叶轮2,搅拌辊4的左侧连接联轴器21,联轴器21的左侧连接电机20,发酵池1的底部设有底座17,底座17的内腔设有单向气道18,且单向气道18的出气口与发酵池1的底部连接,通过底座17设有单向气道18,使得空气能够进入到发酵池1内,对发酵池1内的有机肥进行氧化,有助于有机肥的发酵效率,发酵池1的两侧均设有保温层22,通过保温层22的使用,使得太阳棚3吸收的热量有很好的保温效果,从而促进了有机肥的发酵,发酵池1右侧的顶部连接通气管道5,通气管道5的内腔设有风机6,通气管道5的右侧设有除臭设备8,电机20与除臭设备8的底部均设有支柱19,除臭设备8顶部的左侧设有进水口7,除臭设备8底部的左侧均设有排水口16,水进入除臭设备8,使臭气直接与水接触,从而使臭气溶解于水中,使得水对臭气进行了稀释,达到初次除臭的目的,除臭设备8内腔的中部设有隔板15,隔板15的中部设有通气口9,通过隔板15的使用,能够防止活性炭变得潮湿,从而降低活性炭的吸附效果,使得活性炭不能达到很好的除臭效果,除臭设备8内腔的右侧设有活性炭体13,活性炭体13的两侧设有吸附腔10,活性炭体13的顶部设有进料口11,活性炭体13底部设有排料口14,活性炭对有毒气体有很强的吸附作用,使用活性炭体13对臭气进行二次处理,从而增强了装置的除臭了效果,使得减少了有机肥发酵过程中臭气对空气的污染,除臭设备8的右侧设有排气口12,本有机肥除臭装置,使人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工作原理:使用有机肥除臭装置时,启动电机20,使搅拌辊4对有机肥进行搅拌,搅拌时的臭气通过通气管道5到达除臭设备8,使得臭气与水接触,然后臭气通过通气口9与活性炭体13接触,最后从排气口12排出。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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