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化学处理制造高档煤质活性炭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461248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通过化学处理制造高档煤质活性炭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利用化学试剂对煤质活性炭进行处理,去除其中可溶解的有害物质,从而得到高档活性炭。
由于原料及加工工艺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生产的煤质活性炭中灰份含量较高,在国家标准GB7701-87中,对活性炭的各种灰份,如总灰份、水溶性灰份、酸溶性灰份等等,均未做规定。但是随着活性炭用于水处理、食品、制药、催化剂等行业,为了防止其带入污染杂质,已逐渐开始提高对灰份含量的要求。我国活性炭产品大量用于出口创汇,而美国、日本、欧州等国家对其中灰份的含量,要求愈来愈严格。因此降低活性炭中灰份的含量,已成为各生产厂家急待解决的问题。
煤质活性炭的灰份,一般在10-20%之间。虽然各生产厂家为降低灰份已采取了不少措施,如选用低灰份的原煤、人工选煤、洗煤、浮选等等,但成效都不大。而且随着活性炭活化程度的提高,灰份也不断增多,为了不使灰份含量超过标准,不得不减小活化程度,因此灰份的控制又阻碍了活性炭其它活性指标的提高。
目前国际上使用的高挡活性炭主要是椰壳活性炭,其灰份一般小于5%,而我国椰壳资源短缺,从国外进口要花费大量的外汇。
我国及国外早就有单纯使用酸处理活性炭以降低其灰份的方法,但只适用于木质活性炭,而用于煤质活性炭则效果不佳。
本发明采用了酸碱共同对煤质活性炭进行处理,可使其总灰份从原来的10-20%降至4-8%,可溶性灰份则完全去除。该方法对于活化程度越高的活性炭,也就是灰份含量越高的活性炭,处理效果越好。而且工艺简单,操作方便,加工设备及处理成本也不高。使用本发明的方法,可以大大提高活性炭的质量,使以煤质活性炭取代椰壳炭成为可能。
本发明根据对产品PH值要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当需要产品呈酸性时,则先用碱处理,再用酸处理;当需要产品呈碱性时,则先用酸处理,再用碱处理。产品的PH值可根据要求在2-13之间调节。
本发明具体的实施办法是取30份重量的煤质活性炭,与50份浓度为1-15%的碱(或1-15%的酸)混合,加热煮沸3小时,然后用水洗涤,控干后,再与50份的1-15%的酸(或1-15%的碱)混合,加热煮沸3小时,水洗,烘干,即得到所需的产品。
下面给出三个实施例。
实施例一取30份重量的Φ3.0mm的柱状活性炭,与50份10%HCl混合,煮沸3小时,水洗,控干,再与50份的9% NaOH混合,煮沸3小时,水洗,烘干。
实施例二取30份重量的Φ1.5mm的柱状活性炭,与50份的9% NaOH混合,煮沸3小时,水洗,控干,再与50份的10% HCl混合,煮沸3小时,水洗,烘干。
实施例三取30份重量的12×40目破碎活性炭,与50份的5% NaOH混合,煮沸3小时,水洗,控干,再与50份的5% HCl混合,煮沸3小时,水洗,烘干。
上述三个实施例的结果如下
权利要求
1.一种用酸碱处理煤质活性炭,去除其中可溶解的有害物质,从而提高活性炭质量的方法。其特征是a.用酸碱在高温下共同处理,可根据对产品的PH值要求不同而改变酸碱使用的先后次序及水洗的程度。b.根据待处理产品质量的不同,酸的浓度可在1-15%之间变化,碱的浓度可在1-15%之间变化。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使用化学试剂对煤质活性炭进行处理,去除其中可溶解的有害物质,使灰分降至4—8%,从而得到高档活性炭的方法。属于对活性炭的深加工技术。该方法大大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同时为活性炭的充分活化消除了障碍,使以煤质活性炭取代昂贵的椰壳炭成为可能。
文档编号C01B31/08GK1071642SQ91109799
公开日1993年5月5日 申请日期1991年10月16日 优先权日1991年10月16日
发明者王大为 申请人:王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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