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泡棉制品研制及使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乙烯基闭孔泡棉制品的研制方法。
背景技术:
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泡棉制品已被广泛应用到游泳池游泳的辅助器材,SPA娱乐用品,现代家居,儿童玩具,以及医疗器材等诸多领域,但泡棉制品生产工艺要求技术含量高,尤其是工业化生产的流程环节可控性较难,受外界环境影响较大。
因此,需要提供乙烯基闭孔泡棉制品的研制方法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该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乙烯基闭孔泡棉制品的研制方法,它主要是在泡棉制品的表面包裹一层表膜,使泡棉制品具有防霉、防病毒传播、防氯水浸泡、抗皱、易清洗等功能。乙烯基闭孔泡棉制品的研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研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透明液体制备-液体涂料制备-第一次浸泡、烘干-第二次浸泡、烘干-第三次浸泡、烘干-第四次浸泡、烘干-制得成品;
1)透明液体制备
将醋酸丁酯,丁酮,MIBK以及PVC粉按如下质量比例混合搅拌成一种液体溶剂,醋酸丁酯:丁酮:MIBK:PVC粉=45%:30%:15%:10%;其中,用分散机和不锈钢搅拌罐搅拌到PVC粉溶解至透明状溶剂即可使用;
2)液体涂料制备
将环保型有色色浆按5%的比例兑入上述充分溶解的透明液体里,连续搅拌30分钟,达到色浆充分分散到液体里,制成浸泡所需要的液体涂料;
3)第一次浸泡、烘干
将成型的泡棉制品挂上挂钩,并将挂钩置于流水线上,通过流水线传输到第一浸泡点,再将挂钩上成型的泡棉制品浸没到盛有调配好的液体涂料里,并迅速拿出,并将挂钩置于传动中的流水线上,并用不锈钢的小管子把流下来的液体涂料在泡棉制品的末端刮掉,直至浸有液体涂料的泡棉制品底部不再有液体涂料滴答后,浸过液体涂料的产品进入烘房烘干;
4)第二次浸泡、烘干
第一次浸泡后的泡棉制品,通过流水线从烘房烘干后,传输到第二浸泡点,参照第一次的浸泡流程,对泡棉制品进行第二次浸泡、烘干;
5)第三次浸泡、烘干
第二次浸泡后的泡棉制品,通过流水线从烘房烘干后,传输到第三浸泡点,参照第一次的浸泡流程,对泡棉制品进行第三次浸泡、烘干;
6)第四次浸泡、烘干
第三次浸泡后的泡棉制品,通过流水线从烘房烘干后,又传输到第一浸泡点,参照第一次浸泡流程继续进行第四次浸泡、烘干,但是第四次浸泡,是将液体涂料改为透明的涂料,即不加色浆的透明液体涂料;
7)制得成品
经过第四次浸泡的泡棉制品,经烘房烘干后的泡棉表面涂膜厚度达到一定要求,此制成品即为成品产品。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工艺简单,科技含量高,制成品具有防霉、防病毒传播、防氯水浸泡、抗皱、易清洗等功能。
结合以下详细说明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
附图说明
无。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实施例做出详细描述。
乙烯基闭孔泡棉制品的研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研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透明液体制备-液体涂料制备-第一次浸泡、烘干-第二次浸泡、烘干-第三次浸泡、烘干-第四次浸泡、烘干-制得成品;
1)透明液体制备
将醋酸丁酯,丁酮,MIBK以及PVC粉按如下质量比例混合搅拌成一种液体溶剂,醋酸丁酯:丁酮:MIBK:PVC粉=45%:30%:15%:10%;其中,用分散机和不锈钢搅拌罐搅拌到PVC粉溶解至透明状溶剂即可使用;
2)液体涂料制备
将环保型有色色浆按5%的比例兑入上述充分溶解的透明液体里,连续搅拌30分钟,达到色浆充分分散到液体里,制成浸泡所需要的液体涂料;
3)第一次浸泡、烘干
将成型的泡棉制品挂上挂钩,并将挂钩置于流水线上,通过流水线传输到第一浸泡点,再将挂钩上成型的泡棉制品浸没到盛有调配好的液体涂料里,并迅速拿出,并将挂钩置于传动中的流水线上,并用不锈钢的小管子把流下来的液体涂料在泡棉制品的末端刮掉,直至浸有液体涂料的泡棉制品底部不再有液体涂料滴答后,浸过液体涂料的产品进入烘房烘干;
4)第二次浸泡、烘干
第一次浸泡后的泡棉制品,通过流水线从烘房烘干后,传输到第二浸泡点,参照第一次的浸泡流程,对泡棉制品进行第二次浸泡、烘干;
5)第三次浸泡、烘干
第二次浸泡后的泡棉制品,通过流水线从烘房烘干后,传输到第三浸泡点,参照第一次的浸泡流程,对泡棉制品进行第三次浸泡、烘干;
6)第四次浸泡、烘干
第三次浸泡后的泡棉制品,通过流水线从烘房烘干后,又传输到第一浸泡点,参照第一次浸泡流程继续进行第四次浸泡、烘干,但是第四次浸泡,是将液体涂料改为透明的涂料,即不加色浆的透明液体涂料;
7)制得成品
经过第四次浸泡的泡棉制品,经烘房烘干后的泡棉表面涂膜厚度达到一定要求,此制成品即为成品产品。
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施例工艺简单,科技含量高,制成品具有以下优点:
1、有真皮的光泽,外观美观亮丽,颜色鲜艳,可根据要求制造多种颜色的成品;2、有优良的防腐特性,具备防氯水/海水浸泡;3、有优良的防止病菌传播特性;4、良好的回弹性,不易变形;5、容易清洁,方便清洗等。
本发明已经通过上述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并非将本发明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例范围内。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根据本发明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由附属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范围所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