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色剂、着色制品及其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3703125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着色剂、着色制品及其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着色剂,包括加入塑料材料中的着色剂,也涉及由加入所述着色剂的塑料材料所制造的着色制品,还涉及制造所述着色剂和制品的方法。
由模塑、铸塑、挤塑、压延和类似方法制成的塑料制品是众所周知的。这些制品可以是热塑性的或热固性的。常常希望这类塑料制品的表面具有装饰目视效果。包含着色剂,例如染料(即以分子态分散的着色物质)和/或颜料(即着色粒径尺寸高达大约1微米)的塑料材料是众所周知的。一般地,这些着色剂均匀分散在整个塑料材料中,塑料材料和由其制造的制品均匀着色,颜料颗粒因为它们的颗粒尺寸小而散射光,结果着色的塑料材料通常是不透明的。纯塑料材料常常是透明的,当染色时也保持透明。在所述染色材料中包含惰性填料以使之半透明或不透明。所述染色或着色的塑料材料表面的目视外观一般消色并缺乏色泽深度(depth)和纹理。
含有分散在其中的可见尺寸的颗粒(例如具有最小尺寸为约5微米),如纤维、鳞片或细砂(球状的、大致球状的、或多或少地不规则颗粒)的塑料材料是已知的。纤维可掺入塑料基质中以增强机械性能。细砂可以掺入塑料基质中以提供耐磨性。如果所述颗粒的颜色不同于将其加入到塑料基质的颜色,所述塑料材料可能有斑点或杂斑的外观,而且有时加入这些颗粒材料以产生装饰表面的效果。
发明的公开本发明提供一种制品,此制品中的塑料组合物使之具有装饰性表面,该塑料组合物包含一种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材料,材料中有一种着色剂分散在其中,其特征在于此着色剂含有一种离散聚合物颗粒的共混物,基本上所有颗粒的最小尺寸都在5至100微米的范围内,最大尺寸均不大于10毫米,该颗粒是一种天然或合成的有机聚合物或一种玻璃,共混物中含有至少两种不同颜色和/或形状的颗粒,塑料组合物中含有其重量的0.1%至8%的聚合物颗粒共混物。
很容易理解术语“基本上全部”和“大部分地或全部地”或者“基本部分”是同义词。例如至少90%或至少95%或100%的颗粒可能具有所规定的尺寸。
将会理解到本发明制品装饰外观是由于塑料组合物内存在着色剂,它与制品的任何形状特征或形式无关。这些制品的表面可以是平滑的、具有图案的或具有某种形状的,但是固态的和连续的。也将会进一步理解到加入着色剂的制品部分可被一层透明或半透明层所覆盖,透过该覆盖层,能够看到着色的塑料组合物。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制造塑料制品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把(i)包含基本上全部具有最小尺寸为5至100微米和具有最大尺寸不超过10mm的离散聚合物颗粒的共混物的着色剂,所述共混物包含至少两种截然不同的颜色和/或形状的颗粒与(ii)透明或半透明塑料材料或其前体一起混合,及(b)在使所述聚合物颗粒没有永久变形到任何显著程度的条件下生成所述制品。
本发明另外提供一种以色彩浓缩物形式包含与聚合物或其前体或石蜡均匀混合的离散着色颗粒的着色剂,其特征在于基本上全部颗粒是具有最小尺寸为5至100微米及具有最大尺寸不超过10mm的聚合物颗粒,其中所述聚合物颗粒具有至少两种截然不同的颜色和/或所述形状的。本发明的着色剂呈母料材料形式,其中着色颗粒与热塑性树脂粘合剂均匀混合。
根据本发明的塑料制品装饰表面层具有不寻常的及吸引入的花斑外观,它带有显著的目视色泽浓度和纹理。制品令人惊奇地具有此外观,甚至当(正是需要的)着色剂与塑料材料很好地混合,以致它均匀地分散在其中。可以将这种装饰的表面层(如果需要的话)设计成模仿天然材料,例如各种类型的石头或岩石,包括沉积的、火成的、特别是变质岩例如板石岩。这类天然材料的其它实例包括皮革和木材。
在着色剂中的聚合物颗粒可以呈纤维状,鳞片、球状体或细砂状或者其混合形状。优选基本上全部聚合物颗粒都具有最大尺寸为0.5至10mm。优选纤维可以具有纤度为1至30分特,通常为1至6分特,及长度为0.5至10mm或0.1或0.25至10mm。一般把这些纤维称作人造短纤维并也可以称作纤维屑,特别当它们的长度低于约5mm时。可由将较长纤维切成长度为约0.25mm或以上制备纤维屑。可通过磨碎,例如低温磨碎制备较短纤维屑。优选鳞片可具有以鳞片平面计每平方米具有基本重量为10至50克,并可具有最大尺寸为0.5至5mm或0.1或0.25至5mm。适宜的鳞片可由(例如)切碎或磨碎切片(包括低温磨碎)聚合物膜制备。优选球状体包括聚合物微珠和玻璃球。应理解到希望颗粒的形状和组成不能例如由磨蚀损坏加工设备。因此,与玻璃纤维和微珠相比,在挤出和类似的技术中使用玻璃粉末或鳞片一般不太有利。
颗粒可基本上由天然有机聚合物、合成有机聚合物或玻璃组成。它们可以基本由已加工过的天然聚合物组成,例如它们可以基本由以再生的粘胶丝形式的纤维素组成。优选使用合成有机聚合物或已加工过的天然有机聚合物。在某些应用当中可选择使用玻璃颗粒是优选的。合适玻璃类型的例子包括A-、C-、E-和S-玻璃。每种聚合物颗粒通常包含一种类型聚合物,但也可包含多于一种类型聚合物的混合物。在共混物中的颗粒可由相同或不同类型的聚合物或聚合物混合物组成,应考虑这种材料与在其中要加入颗粒的塑料材料之间的相容性来选择聚合物颗粒的树料。特殊类型的聚合物颗粒是未增塑的纤维素薄膜,任意地着色的,例如再生纤维素薄膜(例如由粘胶方法制造的),它已减小到规定的尺寸并任意地染色。
在加工期间,特别在塑料加工期间所进行的温度条件下,聚合物颗粒优选机械性能和热性能都稳定,以致它们基本上保持它们原有的形状并在所述加工期间不降解。在加工期间颗粒的变形可使由此制造的塑料制品内产生条纹外观。本发明制品的装饰目视表面外观可能具有各向同性的外观。聚合物颗粒在加工期间及在塑料制品内保持独立性和离散性。聚合物可以是热塑性聚合物,在此情况下应理解到选择加工温度以避免颗粒的不希望的变形。已发现某些热塑性聚合物,特别是半结晶聚合物,可以在它们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以上加工而不发生所述变形。其它热塑性聚合物,特别是无定形聚合物,优选在其玻璃化转变温度以下加工。聚合物可以是交联的并可以是热固性的。聚合物可以是在温度高达该聚合物分解温度时具有固有的机械稳定性,此分解温度在塑料材料的加工温度以上。例如,聚合物可以是纤维素,特别地可以是再生粘胶纤素,或者可以是丙烯腈聚合物或共聚物,特别地可以是包含至少85重量%的丙烯腈单元共聚物。可用于某些用途中的选择性有机聚合物的类型包括聚酰胺类例如6∶6和4∶6聚酰胺类,及聚酯类。
对聚合物颗粒着色或染色以选择颜色。颜料散射光线,因而着色的聚合物颗粒的存在可以减少根据本发明制品中装饰表面层的目视色泽浓度。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可以包括少量比例的白色和/或黑色着色的颗粒,例如除截然不同的颜色外还有无光泽的着色纤维。优选能容易使在宽范围浓色染色聚合物,特别是纤维素和丙烯腈共聚物。有机聚合物颗粒适用于宽的和精确可控制的浓色范围内,这是本发明的优点。聚合物颗粒可在制造过程中染色或着色,或者可以在制造之后染色。玻璃颗粒可适用于颜色范围。着色聚合物颗粒优选呈现良好的耐光性。
包含在着色剂共混物中的聚合物颗粒优选呈现少量截然不同的颜色,更优选不多于约12种截然不同的颜色。进一步优选不超过约6种截然不同的颜色。这使能通过由小范围截然不同的颜料适当共混聚合物颗粒生产宽范围色调(颜色)的着色剂。这就导致制造简单,可再制造性和贮存控制。在此使用的术语“截然不同的颜色”是指显著不同色彩的颜色,也就是说在常用色环或色盘内宽的辐射状间隔。在本发明情况下,黑色和白色不认为是“颜色”,因而黑色和/或白色颗粒(如果存在的话)是外加于着色剂中截然不同颜色的颗粒。
共混物优选包括至少二种浓色聚合物颗粒任意与黑色和/或白色颗粒在一起。在此所用的术语“浓色”是指优选靠近常见色环或色盘圆周定位的强的(饱和的)颜色。优选选择至少两种浓色以致它们广泛分隔在所述色环内。因而不认为各种红色色调混合物(例如深红、银珠、红玉色、紫红色、鲜红色、淡红色和猩红色)构成本发明情况中的截然不同的颜色,甚至尽管它们能被肉眼区分,及甚至如果所述颜色是浓色的话。代表浓色的点在色环内限定多角形区域如果使用三种浓色多角区域就是三角形。可由以适宜比例共混所选择浓色聚合物颗粒,在此多角区域内以基本上任何色调制备本发明的着色剂。可通过变化共混料中黑色和/或白色颗粒的比例来改变在本发明着色剂的常用颜色料筒内的亮度。浓色可选自主要颜色红色、黄色和蓝色。特别优选地,浓色可选择性地选自颜色品红、青色和黄色,因为已发现使用这组中的颜色可以得到宽范围色调。共混料可以包含多于三种的浓色,优选不超过六种的浓色的聚合物颗粒,任意地与黑色和/或白色颗粒一起使用。由于多角形区域的尺寸增加,因此这能生产比如果只使用三种浓色更宽范围色调。因为能以多于一种方法得到在多角区域内许多色调,所以这也提供了制造中的灵活性。
可通过实验混合聚合物颗粒相配所需色调。应理解到当看着色剂本身及混入制品以后,着色剂的感觉色调的差别。一般已发现本发明塑料制品的感觉色调不需要通过典型的颜色——混合理论从聚合物颗粒的颜色预言。
可选择聚合物颗粒的颜色以避免条件等色效应。
包含在共混物中的聚合物颗粒可选择性地具有单一颜色而不具有不同形状。例如,共混物可由相同或类似颜色的纤维和鳞片混合物组成。包含这种着色剂的装饰制品具有视觉吸引外观,而不同于着色制品或不同于只包含全部具有类似形状的颗粒的制品。
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可以另外包含无色聚合物颗粒。其有利之处在于它允许本发明着色剂以宽的色调配合,设计所有无色聚合物颗粒以相同的比例加入到塑料材料中。这导致本发明塑料制品制造程序简单并使能可靠地共混两种或两种以上着色剂以提供中间颜色(如果需要的话)。所述无色颗粒可相适应地具有相同聚合物或可用于着色颗粒的聚合物。这类无色颗粒的例子包括有机纤维如粘胶纤维及既不包含染料也不包含颜料的丙烯酸纤维和玻璃纤维。
着色剂可以另外包含小比例的一种或更多种常用颜料。颜料散射光,因而如果颜料比例太高的话,由本发明提供的有利的目视纹理和色泽浓度可能会损失。颜料比例按聚合物颗粒重量计常常优选不超过约5%(重量),包括任何存在于聚合物颗粒中的颜料,尽管较高比例(例如5至10%(重量))可能在某些应用中是所希望的。颜料的掺入可以用来改变颜色的亮度、颜色饱和性及掺入着色剂制品的目视纹理和色泽浓度。优选颜料类型是白色颜料,例如二氧化钛。塑料组合物可以另外包含小比例的常用染料。
着色剂可以另外包含当加入到塑料制品中提供特别视觉效果的其它粒状材料,例如云母鳞片、石英颗粒、切短碳纤维、乳光的、珠光和荧光的颜料,以及金属颜料。
本发明着色剂可以包含一种通常可用来把聚合物颗粒粘合到一起的热塑性树脂粘合剂,例如以糊状或母料粒料或粒状形式。所述糊状、粒料或粒状料常常比游离聚合物颗粒共混物,例如在贮存、运输和称重期间更方便处理。粘合剂优选易于与在塑料加工形成塑料制品期间分散于塑料材料中的本发明着色剂可混合的。这能使容易达到聚合物颗粒均匀分散在整个塑料材料中。一般从母料技术知道的粘合剂例子包括低密度聚乙烯、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和矿蜡。因此,颗粒将分散在聚合物或者其前体中,或者分散在石蜡中。糊料、粒料或切粒可以包含高达约60%(重量)的聚合物颗粒,常包含20至60或40至60%(重量)的聚合物颗粒。粒料或切粒可以另外包含少量的常用染料和/或颜料。本发明的这些着色剂在塑料工业中是有用的并能随后被常用母料定量加料技术或添加技术利用。
在本发明制品方面的装饰塑料组合物优选包含以包括塑料材料的塑料组合物的总重量为基准为1至5%(重量)的聚合物颗粒共混物,颜色的色泽浓度、颜色饱和度和装饰表面的目视纹理可随构成材料内的着色颗粒和颜料浓度而变化。一般已观察到所述组合物粘度随聚合物颗粒浓度的增加而增加。也已观察到随着聚合物颗粒浓度的增加,可在挤出、压延和类似制品内产生方向目视效应。还进一步观察到如果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包含高比率颗粒,例如20-30分特扁平纤维,特别如果上述颗粒颜色暗,例如黑色,能够增强方向效应。
聚合物颗粒优选在整个塑料材料中均匀分散。可由已知塑料加工技术完成此。可能最理想的是例如通过应用适宜的整理方法来处理或涂覆颗粒,以确保良好分散及避免结块。在本发明方法中,聚合物颗粒可与热塑性聚合物混合。因此,颗粒可与聚合物前体,例如随后固化形成聚合物的热塑性或热固性聚合物树脂混合。
用于本发明制品的塑料材料可以是半透明的或者优选是透明的。聚合物颗粒的折射率可以或多或少地紧密与塑料材料的相匹配,以减少光散射。半透明塑料材料可以包含填料,例如它可包含高达约30或50%(重量)的填料,以组合物总重量为基准。所述填料一般是物料,常常具有比较小的粒径,具有可与塑料材料相比的折射率。塑料材料优选不包含颜料或包含低含量的颜料。优选颜料最大用置(包括聚合物颗粒中的任何颜料)为0.1%(重量),以塑料组合物的总重量为基准,尽管较高用量(例如0.2或0.3%(重量),或者0.2至0.5%(重量))可用于某些应用中。
本发明制品的实施包括模塑、铸塑、挤出和压延制品。模塑制品包括注塑模制内部和外部汽车、航空和航海部件、板条、汽车内部的装璜、公共饮食业器具、家用器具例如头发干燥器、电水壶、熨斗、掺混机和混合机、致冷机和冷冻部件、真空清洁器、地板抛光器、刷子、水桶和碗、刀具把手、贮存容器、野餐器具、手提箱、普通衣架、庭园装置、庭园工具、手推车、种植器、玩具、电话和类似的制品。模塑制品还包括真空成形制品,例如淋浴盆、包装和零售陈列制品。此塑制品包括例如食品和饮料,润滑油和洗涤剂用容器。压塑制品包括电插销和插座、马桶座圈、野餐器具和餐具。挤出和压延制品包括片材、薄膜和箔、乙烯基室内装饰品、文具、人造证券纸、信用卡、地面覆盖外层,包括有弹性的地面覆盖外层,特别乙烯基地面覆盖外层,墙壁覆盖外层,百叶窗(blind)和帆布篷,木屑纤维板表面和挤出框架,铸塑制品包括控制浪涛板、船身、服务台和覆面。
本发明也提供包含分散在聚合物基质中的增强纤维的增强塑料制品,所述纤维具有最小尺寸(直径)为5至100微米及最大尺寸(长度)不超过10mm,其特征在于或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截然不同颜色的纤维的增强纤维,或者包含第一种颜色的纤维的增强纤维及制品另外包含截然不同于其中的第二种颜色的鳞片颗粒,鳞片颗粒最小尺寸为5至100微米及最大尺寸不超过10mm。增强纤维优选为玻璃纤维,尽管其它类型的纤维也可以使用。聚合物基质可以是热塑性的或热固性的。制品通常包含约10至50,优选20至40%(重量)的增强纤维,以制品的重量为基准。制品可包含着色或未着色纤维的共混料,在这种情况时,优选制品包含0.1至8%(重量)的着色纤维和任选的鳞片。着色增强纤维和任意鳞片优选具有不超过约6种截然不同的颜色。
用下列实施例说明本发明,其中所有份数和比例都以重量表示,除非另外规定-实施例1制备各种截然不同颜色的聚合物颗粒的共混物。所用聚合物颗粒为用活性染料染色成浓色的品红、青色、黄色和黑色色调的3.3分特粘胶人造纤维标称的0.5mm纤维屑纤维和每平方米基本重量为35克的再生粘胶纤维薄膜研磨成小的颗粒并染成黑色。共混物另外包含0至20%范围内的非着色纤维和/或研磨薄膜。
由100份PVC树脂、26份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5份环氧化大豆油和2份稳定剂组成的PVC组合物作为粉末混合。加入按此组合物重量计2.5%(重量)的着色聚合物共混物之一,并充分混合到组合物内。在二辊辊炼机上于160℃熔融PVC组合物5分钟,并在158℃及5515KPa(800psi)下,在喷珠铝或硅化处理过的纸之间挤出形成厚度为0.1-2mm,典型地为1mm的均匀薄片。着色薄片具有吸引人的花纹和斑点外观,并适于用作弹性楼面覆盖面层。
实施例2如实施例1制备聚合物颗粒共混物,不同的是它们包含约3至6%云母。用一块天然未抛光的石板进行铸造并用来形成模具。将100份常用聚酯模塑树脂与3.5份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充分混合,并把混合物倾入模具内。固化树脂,然后从模具中取出已固化的制品。该制品具有十分类似于天然石板外观的装饰外观。
实施例3如实施例1所描述的制备聚合物颗粒共混物。每一种共混物与少量二氧化钛分散体一起充分混合成工业用聚酯铸塑树脂(在100份组合物内有3.5份聚合物颗粒混合物),将树脂铸塑成约3mm厚的薄片。聚合物颗粒共混物的百分组合物及薄片的总的颜色列于表1
表1参照黄色品红青色黑色非着色 黑色非着色 云母总的着颜色纤维纤维纤维纤维纤维薄膜薄膜色颗粒C21A19.95.1 16.430.114.414.0 55.9灰绿色C22A14.456.828.8 43.2中灰色C24H56.0 15.0 21.5 7.5 92.5淡灰粉红色C25A47.6 23.6 28.8100.0粉红色C26B28.86.8 6.828.828.8 71.2淡绿灰色C31E62.88.5 14.314.3 85.7淡黄棕色C34A 3.468.5 3.424.7 6.8浅灰色C35A13.02.7 3.452.4 3.425.0 22.6淡红灰色C37A12.76.8 3.448.6 3.425.0 26.4浅粉红色C38E19.92.7 3.445.4 3.425.1 29.5灰白淡绿黄色E28C 9.961.428.7100.0深灰色E29B24.7 3.442.8 0.328.8 99.7淡绿深灰色E33B42.8 12.0 16.428.8100.0深灰色E43E16.92.9 0.9 1.114.064.3 21.7浅砂岩棕E43G50.08.6 2.1 3.635.7 64.3深砂岩棕H42Q47.4 23.7 14.314.3 0.3 99.7红石板色H42R21.421.428.628.6 71.4绿石板色H42T20.08.6 42.928.6100.0黑石板色
100份组合物中二氧化钛分散体的用量在“C”系列样品中为0.5份,在“E”系列中为0.25份及在“H”系列中为0.06份。
由于包含黑色研磨薄膜,薄片具有斑点外观。使用放大镜,有可能看到薄片中单独的着色纤维。对于肉眼来说,不易区分单独纤维和它们的颜色的薄片具有目视吸引花纹外观和纹理。
从天然砂石片和石板进行铸塑并用作模具。然后在这些模具中铸塑具有砂石和石板外观包含列于表1聚合物颗粒共混物的树脂。着色铸塑物具有与天然石片十分类似的目视外观,并且如果没有周密检验的话,不易把此着色铸塑物与它们区别开。
实施例4由实施例2的方法用下列配方制备PVC薄片,其中纤维/薄膜共混物是由给出参考号码在表1中标记的这些浅色砂(York石)增塑PVC树脂 82.6纤维/薄膜共混物(E43E) 1.9二氧化钛 0.083暗砂石增塑PVC树脂 80.9纤维/薄膜共混物(E43G) 2.92二氧化钛 0.12薄片十分类似于在配方中所命名的石头并适宜用作弹性楼面覆盖面层。
实施例5由在约200℃时,由双螺杆配料(a)40份作为着色剂粘胶纤维屑和短切粘胶薄膜(鳞片)与(b)60份作为载体树脂的低密度聚乙烯(LDPE),来制备母料切粒。着色纤维屑和鳞片用作着色剂并在使用前80℃下干燥。载体树脂在2.16公斤负荷下于190℃熔体流动指数为20g/10分,按50 1133条件4/ASTM D12358,方法B,条件E测量。切粒含有下列比例纤维屑和鳞片参考 E33 E79黄色纤维 1.28 0.60品红纤维 0.36 0.38青色纤维 0.00 1.55黑色纤维 0.50 0.28米黄色(未着色,未染色)纤维 0.00 0.19黑色碎屑 0.86 0.00也制备包含10%分散在作为载体树脂的LDPE中的二氧化钛的母料切粒。发现在模塑之前在烘箱中干燥包含粘胶纤维的母料切粒,以避免在模塑制品表面出水印。
由注塑模制这些母料切粒与作为稀释树脂的聚丙烯和ABS的共混物来制备试样棒。共混物中含胶粘纤维的母料切粒最大比例为7.5%(相当于在共混物中含3%的纤维和鳞片)及包含颜料树脂的最大比例为1%(相当于在共混物中含0.1%的颜料)。样品具有相当目视色泽浓度的视力吸引人的花纹外观。此目视色泽浓度对包含较低比例颜料样品的目视色泽浓度更为明显。包含E33样品是灰色颜色及含E79样品是带蓝色的绿颜色。
用相同母料切粒和稀释树脂注塑模塑壶盖。在熔融温度为220℃,模塑温度为40-45℃,注射速率为60mm/秒,注塑压力为1600巴,保持压力为30或150巴,保持压力时间为9秒钟,冷却时间为30秒及注塑周期为55秒条件下模塑聚丙烯。用于模塑的共混料包含7.5%E33或E79切粒及1或2%着色的切粒。在熔融温度为250℃,模塑温度为45-75℃,注塑速率为90mm/秒,注塑压力为1600巴,保持压力为200巴,保持压力时间为9秒钟,冷却时间为30秒及注塑周期为61秒条件下模塑ABS。用于模塑的共混物包含7.5%E79切粒和1%颜料切粒,或包含7.5或15%E33切粒及无颜料切粒。模塑产品在模具壁内细部再显,包括平滑面、图案面和表面刻字。
由注塑模塑方法,用热注塑模流道,采用相同的母料切粒及用聚苯乙烯树脂作为稀释树脂制造盛装台式制品和文具的实用容器。在熔融温度为229或239℃,机筒温度为210或220℃,模具温度为40℃,注塑速率为17或35mm/秒,注塑压力为392巴,保持压力为40或50巴,保持压力时间为10秒种,冷却时间为25秒和注塑周期为44秒条件下进行模塑。用于模塑的共混物包含7.5%E33或E79切粒及0.1或2%着色切粒。
权利要求
1.一种制品,此制品中的塑料组合物使之具有装饰性表面,该塑料组合物包含一种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材料,材料中有一种着色剂分散在其中,其特征在于此着色剂含有一种离散聚合物颗粒的共混物,基本上所有颗粒的最小尺寸都在5至100微米的范围内,最大尺寸均不大于10毫米,该颗粒是一种天然或合成的有机聚合物或一种玻璃,共混物中含有至少两种不同颜色和/或形状的颗粒,塑料组合物中含有其重量的0.1%至8%的聚合物颗粒共混物。
2.按权利要求1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塑料组合物包含以塑料组合物重量为基准1至5%(重量)的聚合物颗粒的共混物。
3.按权利要求1或2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塑料组合物包含不超过以塑料组合物重量为基准0.1%(重量)的颜料。
4.按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塑料组合物包含不超过聚合物颗粒共混物重量为基准5%(重量)的颜料。
5.按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颗粒是细砂。
6.按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基本上全部聚合物颗粒具有最大尺寸为0.5至10mm。
7.按权利要求6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颗粒是纤维。
8.按权利要求6或7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颗粒是鳞片。
9.按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包含不超过大约六种截然不同颜色的聚合物颗粒。
10.按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包含至少三种浓颜色的颗粒,和任意黑色和/或白色颗粒。
11.按权利要求10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包含不超过六种浓颜色的颗粒,和任意黑色和/或白色颗粒。
12.按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包含有色聚合物颗粒和无色聚合物颗粒。
13.按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是模塑、铸塑、挤塑或压延塑料制品。
14.按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具有目视石头外观。
15.按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是地面覆盖外层。
16.一种按权利要求1至15任一项制品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把(i)包含基本上全部具有最小尺寸为5至100微米和具有最大尺寸不超过10mm的离散聚合物颗粒的共混物的着色剂,所述共混物包含至少两种截然不同的颜色和/或形状的颗粒与(ii)透明或半透明塑料材料或其前体一起混合,及(b)在使着色剂为聚合物颗粒不变形到任何显著程度的条件下生成所述制品。
17.一种颜色浓缩物,包括与聚合物或其前体或与石蜡均匀混合的离散着色颗粒,其特征在于基本上全部着色颗粒是具有最小尺寸为5至100微米及具有最大尺寸不超过10mm,所述聚合物颗粒具有至少两种截然不同的颜色和/或形状并是天然的或合成的有机聚合物或玻璃的颗粒。
18.按权利要求17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它是母料材料,其中离散着色颗粒分散在热塑性树脂粘合剂中。
19.按权利要求18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它包含20至60%(重量)的离散着色颗粒。
20.按权利要求17至19任一项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它包含不超过以聚合物颗粒重量为基准5%(重量)的颜料。
21.按权利要求17至20任一项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基本上全部聚合物颗粒具有最大尺寸为0.5至10mm。
22.按权利要求21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颗粒是纤维。
23.按权利要求21或22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颗粒是鳞片。
24.按权利要求17至24任一项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包含不超过大约六种截然不同颜色的聚合物颗粒。
25.按权利要求17至24任一项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包含至少三种浓颜色的颗粒,和任意黑色和/或白色颗粒。
26.按权利要求17至25任一项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包含不超过六种浓颜色的颗粒,和任意黑色和/或白色颗粒。
27.按权利要求17至26任一项的颜色浓缩物,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颗粒共混物包含有色聚合物颗粒和无色聚合物颗粒。
28.一种包含分散在聚合物基质中增强纤维的增强塑料制品,所述增强纤维具有最小尺寸为5至100微米及最大尺寸不超过10mm,其特征在于增强纤维包含两种或更多种截然不同颜色的纤维,或者增强纤维包含第一种颜色的纤维及制品,另外包含截然不同的第二种颜色鳞片颗粒,所述鳞片颗粒的最小尺寸为5至100微米及最大尺寸为不超过10mm。
29.按权利要求28的增强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包含20至40%(重量)的增强纤维。
30.按权利要求28或29的增强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增强纤维是玻璃纤维。
31.按权利要求28至30任一项的增强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增强纤维具有不超过约六种截然不同的颜色。
32.按权利要求28至31任一项的增强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基质为热固性的。
33.按权利要求28至32任一项的增强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基质为热塑性的。
全文摘要
一种制品,此制品中的塑料组合物使之具有装饰性表面,该塑料组合物包含一种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材料,材料中有一种着色剂分散在其中,其特征在于此着色剂含有一种离散聚合物颗粒的共混物,基本上所有颗粒的最小尺寸都在5至100微米的范围内,最大尺寸均不大于10毫米,该颗粒是一种天然或合成的有机聚合物或一种玻璃,共混物中含有至少两种不同颜色和/或形状的颗粒,塑料组合物中含有其重量的0.1%至8%的聚合物颗粒共混物。该制品可由包括混合共混物和塑料材料或其前体,并在着色剂内的聚合物颗粒不变形到任何显著程度的条件下形成制品的步骤方法制造。可以与聚合物或其前体或石蜡均匀混合的颜色浓缩物来提供着色颗粒。该制品可以是模塑、铸塑、挤塑、压延或增强塑料制品,例如地面覆盖外层。
文档编号C08J5/02GK1142237SQ94194889
公开日1997年2月5日 申请日期1994年12月2日 优先权日1993年12月3日
发明者约翰·古尔德 申请人:约翰·古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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