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室内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70410阅读:12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室内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等车辆中对车室内进行照明的照明装置,具体来说,涉及在车室前部的仪表面板上设置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汽车等车辆,对于夜间等对车室内进行照明的照明装置,还考虑到以提高车室内的内部装饰性并在照明时营造安静氛围等为目的,采取间接照明来代替以往的直接照明。该间接照明不是象直接照明那样利用可射出照明光的照明部件的直接光线进行照明,而是将照明部件的照明光通过附近的壁面等加以反射,并利用该反射光进行照明,因而可避免直接照明时所存在的车室整体、照明对象及其附近区域过度明亮的问题发生,从而可营造更安静柔和的氛围。
而且,作为汽车等车辆中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以往已知的有在车室内部装饰部件上配置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利用该照明部件的内部或外部所设置的光源发出的光而使该照明部件发光,并用此光对车室内进行照明。
如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公开公报特开2004-90897号)所示,在透光性面板的内侧设置有导光板,在该导光板的侧方设置有光源(例如发光二极管),使该光源发出的光从导光板的侧面进入内部并从该导光板表面射出。
上述专利文献1中,还公开了将上述照明部件设置在中央控制台或者后视镜上方的顶板部、以及仪表面板、车门面板上的车辆用灯饰装置。但是在位于汽车的车室前部的仪表面板上,设置有工具箱等各种装备、以及开关、空调风向调节用杆等,所以需要确保在夜间能容易掌握仪表面板的形状、位置,以及利用或操作上述部件时的便利性。
但以往为了确保上述便利性在仪表面板上设置照明部件的情况下,该照明部件的照明光很容易直接进入就坐于车室内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而成为目视障碍。这样,一旦有照明光直接进入驾驶者的视野,特别是在夜间具有照明时的驾驶会变得困难从而带来障碍。
另外,即便设置在仪表面板的照明采用间接照明,也往往会因为照明部件的设置位置、照明光方向等条件而使照明光直接进入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从而成为目视障碍。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当位于车室前部的仪表面板上设置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时,抑制该照明部件的照明光成为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目视障碍。
本发明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包括设置在由前窗玻璃和位于其后方的侧窗玻璃所形成的车室前部且位于上述前窗玻璃的下方的仪表面板,以及该仪表面板上所设置的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其中在上述仪表面板上,位于与上述仪表面板上设置方向盘的设置部的高度大致相等的部位或高于该设置部的上部设置有沿车宽方向延伸的台阶部,该台阶部的位于该台阶部上侧的台阶上部面的后端部相对于位于台阶部下侧的台阶下部面的上部的前端部向车辆后方突出,上述照明部件在上述台阶下部面的前端部附近沿车宽方向延伸设置,而且位于使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不直接进入就坐于车室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的位置。上述“驾驶者”,是指具有美国成人男性的平均体格的人以就坐于车辆固有的所谓臀部点的姿势就坐于驾驶座的乘员。
采用该车室内的照明装置,仪表面板设有台阶部,该台阶部沿车宽方向延伸而将仪表面板的至少一部分上下分区,并且位于上侧的台阶上部面的后端部相对于位于下侧的台阶下部面的上部的前端部向车辆后方侧突出,并且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在上述台阶下部面的前端部附近沿车宽方向延伸设置,从而在隧道内行驶时或夜间行驶时等需要车室内照明的情况下,通过用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对仪表面板进行照明,车室内前部无需过度明亮,驾驶者即可容易辨认仪表面板的位置。
此时,照明部件的照明光从台阶部的深处部位予以照射,因而可通过主要来自台阶下部面和/或台阶上部面的折返面的反射光来进行照明。具体来说,由于是间接照明,因而可抑制直接照明时所产生的照明部分及其附近区域过度明亮,从而使车室内营造成为更安静柔和的氛围。而且,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不直接进入就坐于车室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因而可更有效地抑制照明光成为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目视障碍。即对于驾驶者来说,可有效地避免照明光进入视野而难以进行驾驶。
上述车室内的照明装置中,最好是上述仪表面板的至少上述台阶上部面设定为相对较暗的色调,此时在该台阶上部面上若设置有操作部时,该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最好是高于上述台阶上部面。
另外,作为上述“相对较暗的色调”,最好是黑色、灰色、藏青色、茶色等或以上述色调为基调的色调。而作为上述“操作部”,可以是雾灯等内外装备/装置、音响装置、空调装置的开关、按钮、旋钮等、以及空调风口的风向杆等。另外,作为“提高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的方法,可以是使操作部本身或其符号及显示文字等发光、着色、或增大等方法。
采用此结构,上述仪表面板的至少台阶上部面设定为相对较暗的色调,因而即便是在隧道内行驶时或夜间行驶时等情况下,也可抑制该仪表面板的至少台阶上部面本身映入前窗玻璃、侧窗玻璃而以显眼的明亮色调予以反射,从而抑制上述反射影像成为驾驶者的目视障碍。
此时,设置于台阶上部面的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高于台阶上部面,因而即使是仪表面板的至少台阶上部面设定为相对较暗的色调,也可防止目视辨认上述操作部时形成障碍。尤其是仪表面板的台阶上部面的色调,为了抑制仪表面板映入前窗玻璃、侧窗玻璃等而设定为较暗色调,另一方面,在上述台阶部及其附近被间接照明时,若于夜间对操作部进行操作,往往使驾驶者误判其与台阶上部面相距的距离,从而发生驾驶者戳伤手指等问题,而感觉到不舒服,但只要如上所述将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设定为较高,便可以防止这样的不良情况发生。
另外,上述台阶下部面设置有除了上述操作部以外的其他操作部时,最好是使上述台阶上部面的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低于台阶下部面的操作部。
采用此结构,由于上述台阶上部面的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低于台阶下部面的操作部,因而相对于比台阶下部面的操作部更接近于前窗玻璃、侧窗玻璃而容易被映入前窗玻璃以产生反射的台阶上部面的操作部来说,可抑制其映入玻璃,同时可抑制台阶上部面的操作部产生上述不舒服的感觉。
在上述车室内的照明装置中,上述仪表面板的至少上述台阶上部面可设定为规定的暗色调,此时可使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向上述台阶下部面照射,并且上述仪表面板的台阶部周围可以仅在上述台阶下部面设置操作部。
上述“规定的暗色调”和“操作部”的具体例,与先前说明的概念相同。
采用此结构,即使是上述仪表面板的台阶上部面为了抑制其映入前窗玻璃、侧窗玻璃而设定为规定的暗色调时,也可使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向上述台阶下部面照射,而且上述仪1表面板的台阶部周围仅在该台阶下部面设置上述操作部,由此可由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对上述操作部进行照明,因而驾驶者可毫无障碍地目视辨认上述操作部。
在上述车室内的照明装置中,上述仪表面板的至少上述台阶上部面设定为规定的暗色调,且该台阶上部面设置有操作部时,可在上述台阶上部面的台阶部附近部分通过设置规定的装饰,使该台阶部附近部分的目视辨认度高于台阶上部面的其他部分。
上述“规定的暗色调”和“操作部”的具体例,与先前说明的概念相同。另外,作为“台阶部附近部分的规定的装饰的设置”,可采用粘贴线状装饰板、标签等方法。
采用此结构,设置有操作部的上述仪表面板的台阶上部面,即使是为了抑制其映入前窗玻璃、侧窗玻璃而设定为规定的暗色调时,在该台阶上部面的台阶部附近部分通过设置规定的装饰,可提高该台阶部附近部分的目视辨认度,因而驾驶者可以毫无障碍地目视辨认台阶上部面。尤其是仪表面板的台阶上部面的色调设定为较暗,另一方面,如上述台阶部及其附近被间接照明时,若对操作部进行操作,往往使驾驶者误判与台阶上部面相距的距离感,从而发生驾驶者戳伤手指等问题,而感觉到不舒服,但只要对台阶上部面的台阶部附近设置规定的装饰,便提高上述操作部的目视辨认性,因而可以防止这样的不良情况发生。
在此,上述台阶上部面和台阶下部面可以在台阶部附近倾斜为上侧的部位比下侧的部位更靠向前侧,且台阶上部面的倾斜和台阶下部面的倾斜程度彼此不同。
这样,在上述台阶上部面和台阶下部面的倾斜程度为彼此不同时,虽然更难以识别至台阶上部面的距离,但可抑制驾驶者发生戳伤手指等问题而感觉到不舒服感的不良情况发生。
而且,也可以将上述照明部件设置在上述仪表面板与副驾驶席相对的部分,将侧反射镜设置在相对于该仪表面板更靠向车宽方向外侧的车体侧部。
这样,在侧反射镜被设置于副驾驶席外方的车体侧部时,如上所述只要使照明部件的照明光不直接进入就坐于车室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便可更为有效地抑制驾驶者目视辨认侧反射镜时照明成为目视障碍。具体来说,将侧反射镜设置在副驾驶席外方的车体侧部时,若上述照明部件进行直接照明,则驾驶者目视辨认该侧反射镜时,该照明部件所形成的照明区域比侧反射镜更加显眼,通过侧反射镜进行后方确认则难以充分执行,相反如本发明那样进行间接照明的话,则照明不直接进入驾驶者的眼睛,因而可更有效地抑制照明成为驾驶者的目视障碍而难以进行驾驶。
上述车室内的照明装置中,也可以在上述仪表面板的台阶部附近设置装备部,该装备部可由上述照明部件予以照射。
作为上述“装备部”,可以是音响装置、空调装置等车载电器设备的显示部、操作部件(按钮、旋钮、开关类等),或设置于仪表面板的杯架、小件存放处、工具箱等设备或其操作部件等,包含上述“操作部”。
采用此结构,由于使用上述照明部件照射上述仪表面板的台阶部附近所设置的装备部,可以提高上述装备部的目视辨认性。
此时,设置于上述台阶部附近的上述装备部,若具有从上述台阶下部面向车室内方突出的突出部的下部操作部,则最好在上述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目视辨认映入上述前窗玻璃的上述下部操作部时,上述下部操作部的至少上述突出部被上述台阶上部面所遮蔽。
作为具有上述“突出部”的“下部操作部”,可以是按钮、旋钮、开关类等操作部件。
采用此结构,当上述装备部具有从上述台阶下部面向车室内方突出的突出部的下部操作部时,可有效地对该下部操作部进行照明,并且当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对映入前窗玻璃的上述下部操作部进行目视辨认时,下部操作部的至少上述突出部被台阶上部面所遮蔽,因而在隧道内行驶时或夜间行驶时等,也可抑制上述照明部件所照明的下部操作部的至少上述突出部经前窗玻璃、侧窗玻璃反射而以显眼的明亮色调予以反射,从而抑制上述反射影像成为驾驶者的目视障碍。
另一方面,设置在上述台阶部附近的上述装备部,是设置在上述台阶下部面的下部操作部时,最好是上述台阶下部面具有从其前端部向后斜下方倾斜的倾斜面,该倾斜面上设置有上述下部操作部,该下部操作部的色调亮于上述台阶上部面的色调。
作为上述“下部操作部”,可与先前说明的概念相同。
采用该结构,由于将上述装备部设置在上述台阶下部面的下部操作部,且将该下部操作部设置在从上述台阶下部面的前端部向后斜下方倾斜的倾斜面来提高其操作性,另外使该下部操作部的色调亮于上述台阶上部面的色调,所以该下部操作部容易为间接照明所照射而获得较高的目视辨认性。此外,还具有使附着于下部操作部的尘埃不显眼的效果。
上述仪表面板的上述台阶部的上方部分形成有向车辆前方以凹状内凹的上侧袋部时,最好是在该上侧袋部的部分底面,形成使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透过的透光部。采用该结构,由于仪表面板的台阶部的上方部分设置有向车辆前方以凹状内凹的上侧袋部,且该上侧袋部的部分底面形成有使上述照射部件的照明光透过的透光部,所以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通过上述透光部而进入上侧袋部的内部,以此对该袋部的内部进行照明,因而可予以有效利用,因此无需另外设置照明部件,即可提高使用上侧袋部的便利性。
另一方面,在上述仪表面板的上述台阶部的下方部分形成有向车辆前方以凹状内凹的下侧袋部时,最好是使上述照射部件的照明光照射上述下侧袋部。
采用该结构,由于在仪表面板的台阶部的下方部分形成有向车辆前方以凹状内凹的下侧袋部时,可利用上述照射部件的照明光照射该下侧袋部,因而可有效利用上述照射部件的照明光,因此无需另外设置照明部件,即可提高使用下侧袋部的便利性。
另外,在设置有可开闭覆盖上述袋部的盖部时,最好是使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的光量在上述盖部处于打开状态时多于上述盖部处于关闭状态。
采用该结构,由于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的光量在可开闭覆盖上述袋部的盖部处于打开状态时多于该盖部处于关闭状态,因而在盖部处于打开状态而需要对袋部的内部进行照明时,可进行更为充分的照明。另一方面,在盖部处于关闭状态而不需要对袋部的内部进行照明时,照明光的光量相对较少,因而可更有效地抑制照明成为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目视障碍。也就是说,对于驾驶者,可更有效地抑制照明光进入眼中而难以进行驾驶。
在上述车室内的照明装置中,最好是在与就座于驾驶席的乘员(即驾驶者)观察上述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外侧端部的视线垂直相交的平面上,上述乘员观察上述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中心部及外侧端部和上述侧反射镜时的投影基本位于一直线上。另外,上述“就座于驾驶席的乘员(即驾驶者)”,与所述概念相同,是指具有美国成人男性的平均体格的人以就坐于车辆固有的所谓臀部点的姿势就坐于驾驶座的乘员。
采用该结构,由于在与驾驶者观察上述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外侧端部的视线垂直相交的平面上,上述驾驶者观察上述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中心部及外侧端部和上述侧反射镜时的投影基本位于一直线上,因而驾驶者目视辨认副驾驶席外侧的侧反射镜时,可在上述照明部件所形成的间接照明区域的延长线上更为可靠地观察侧反射镜(即只要从车宽方向中心部向外侧端部沿上述照明部件使视线移动,便可在其延长线上目视辨认侧反射镜),使该侧反射镜的位置确认更加容易。
此时,最好是上述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外侧部的亮度低于内侧部的亮度。
采用该结构,由于上述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外侧部的亮度低于内侧部的亮度,因而对于驾驶者可有效地避免车宽方向外侧部的照明成为目视障碍而难以进行驾驶。
此时,可在相对于上述仪表面板而位于车宽方向外侧的车体侧部设置侧反射镜,且乘员所看见的,上述仪表面板被上述照明部件所照射的照明部位在上述侧窗玻璃上的反射影像,与上述侧反射镜至少部分重合。
这样,由于在乘员所看见的,上述仪表面板被上述照明部件所照射的照明部位在上述侧窗玻璃上的反射影像,与上述侧反射镜至少部分重合时,上述照明部件仍进行间接照明,因而乘员目视辨认上述侧反射镜时,可有效抑制被上述照明部件所照射的照明区域比侧反射镜更加显眼而难以对侧反射镜进行观察。
综上所述,采用本发明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将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配置于车室前部设置的仪表面板时,可抑制该照明部件的其照明光成为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目视障碍。


图1是概略表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汽车车室前部的立体图。
图2是表示上述汽车车室前部所设置的仪表面板的台阶部的基本结构的立体图。
图3是表示上述仪表面板的中央控制台上侧的台阶部的结构的立体图。
图4是表示上述仪表面板的工具箱上侧的台阶部的结构的立体图。
图5是图2中Y5-Y5线方向的仪表面板剖视图。
图6是表示上述仪表面板的台阶部所设置的照明部件的模式示意图。
图7是表示上述工具箱的盖部处于打开状态的立体图。
图8是表示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所涉及的工具箱的结构的立体图。
图9是概略表示本发明第三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汽车车室前部的立体图。
图10是表示上述第三实施方式中的照明部件、侧反射镜、及驾驶者视线的位置关系的模式平面图。
图11是表示上述第三实施方式中,在与驾驶者观察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外侧端部的视线垂直相交的平面上,驾驶者观察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中心部及外侧端部和侧反射镜时的投影影像的位置关系的模式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
图1是概略表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汽车车室前部的立体图。如该图所示,上述汽车的车室前部,设置有覆盖车室的前侧下部的仪表面板10,该仪表面板10的前侧上方设置有覆盖车室前侧上部的前窗玻璃20。上述仪表面板10的前缘部位于前窗玻璃20的下缘部附近。另外,从前窗玻璃20的车宽方向外端侧向前窗玻璃20的后侧设置有侧窗玻璃25,仪表面板10的前部侧缘部位于该侧窗玻璃25的下缘部附近的构成。
上述仪表面板10的车宽方向的大致中央部位沿车辆上下方向延伸设置有中央控制台16,该中央控制台16前部的倾斜面部16f,如后述图3所示,形成有变速杆31可插通其中的杆导向槽16g。而且,该杆导向槽16g的后侧下方设置有杯架32,前侧上方设置有空调装置的设定旋钮41(41A、41B、41C参照图3)。而位于该空调设定旋钮41的上方的仪表面板10则设置有音响装置的各种操作钮42(42A、42B、42C、42D参照图3)。另外,空调风吹出口43B、43C位于这些操作钮42的上方。
仪表面板10的位于中央控制台16的右侧部分(即从后方向前方观察车辆时位于右侧的部分),位于未图示的驾驶席座位的前方、以及方向盘35前方的仪表面板部位,设置有车速表44和发动机转速表45等仪表,更处于右方的部位设置有空调风吹出口43D。另外,位于该空调吹出口43D下方的仪表面板的部位,设置有包括雾灯开关等的开关46。
另一方面,仪表面板10的位于中央控制台16的左侧部分(即从后方向前方观察车辆时位于左侧的部分),具有位于未图示的副驾驶席座位的前方,作为小物件存放处的工具箱17。另外,空调风吹出口43A位于该工具箱17的左端部分的上方。另外,该车室左端的空调吹出口43A和车室右端的空调吹出口43D的正下方以可拉出的方式设置有杯架36。
另外,位于车辆左右的前车门21、22的前端部,分别设置有主要用于目视辨认车辆侧部后方的侧反射镜的车门反射镜23、24。
另外,上述空调设定旋钮41(41A、41B、41C)、音响操作钮42(42A、42B、42C、42D)及空调吹出口43(43A、43B、43C、43D),除了对其中特定的部分需要加以区别说明以外,通过适当去除字母符号来简化表示空调设定旋钮41、音响操作钮42及空调吹出口43。
本实施方式中,上述仪表面板10最好是由构成其上侧部分的上部11和构成下侧部分的下部12来构成。另外,对于中央控制台16来说,是将其他部件组装到仪表面板10上所予以构成,组装后,中央控制台16的倾斜部相当于仪表面板10的下部12。另外,中央控制台16也可以与仪表面板10的下部12一体成型。
而且上述上部11和下部12的边界部分,形成有在车宽方向上延伸并将仪表面板10上下区分开的台阶部S,该台阶部S设置有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2。该台阶部S和照明部件2最好是避开方向盘35的安装部,并在仪表面板10大致全宽范围内延伸设置。另外,台阶部S设置在与方向盘35的安装部位大致相同的高度或更高的位置,形成具有高级感的外观。尤其,若台阶部S位于车宽方向的左右或中央部分的空调吹出口的下端部附近(与下端部相距规定距离(例如20cm)的下方位置)的上方,可进一步提高其外观。
下面说明上述台阶部S和照明部件2。
图2是表示仪表面板10的台阶部S的基本结构的立体图,而图3和图4是分别表示中央控制台16上侧的台阶部S和工具箱上侧的台阶部S的结构的立体图。
如图2所示,上述台阶部S通过使位于上侧的上部面11f(台阶上部面)向前斜下方折返,并使该折返部11b的前端部(也是台阶上部面的下端部)和位于下侧的下部面12f(台阶下部面)的前端部(也是台阶下部面的上端部)两者卡合来形成,且上述台阶上部面11f的后端部11p与台阶下部面12f的前端部12p相比向车辆后方突出。
而且,该台阶部S的最深处的部位、即台阶下部面12f的前端部12p附近,在车宽方向上延伸设置有照明部件2。该照明部件2如图6所示,采用丙烯酸树脂或聚碳酸酯树脂等具有导光性的材料,形成为长条的棒状或柱状,并将光源4(例如发光二极管、卤素灯、白炽灯等)设置在其车宽方向上的任一端面的侧方。光源4与车辆的车宽灯、前照灯(都未图示)的操作相连动,可同时被供电而进行发光。而且,上述材料具有柔软性(挠性),因而即便是以某种程度的曲率弯曲的曲线状部位,也能无障碍地进行铺设。
来自该光源4的照射光从照明部件2的端面进入其内部再从该照明部件2的表面射出以进行照明的技术,是以往公知的技术。
另外,也可以将线状或点状光源设置在照明部件内部来进行照明,来替代上述另外设置光源2的结构。
如图5所示,上述上部11的折返部11b的前端部附近,在车宽方向上延伸形成朝下开口且剖面大致呈コ形的槽部11g,上述照明部件收容在该槽部11g内。收容该照明部件2的槽部11g的开口面对台阶下部面12f,该开口部分,通过用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透光性的玻璃或树脂制成的盖体13予以封闭,由此可保护其内部所容纳的照明部件2。
这样,容纳照明部件2的槽部11g的开口面对台阶下部面12f,因而照明部件2表面所射出的光,如图5中用点划线箭头所示,透过上述盖体13首先射入台阶下部面12f。然后通过其其反射光进行照明。也就是说,用所谓的间接照明对台阶下部面12f进行照明。
所以,例如在隧道内行驶或在夜间行驶时等需要车室内照明的情况下,通过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对仪表面板10进行照明,即使车室内前部没有被过度照亮,驾驶者也能很容易地识别仪表面板10的位置。
此时,就坐于未图示的前部座位(驾驶席座位)的驾驶者,尤其是就坐于容易进行通常驾驶操作的位置的驾驶者,以该就座姿势目视辨认上述照明区域时,如图5中以双点划线的箭头e所示的视线,台阶上部面11f可遮住照明部件2,因而照明部件2本身决不会进入驾驶者的视野。此外,可通过台阶上部面11f使照明部件2不会映入前窗玻璃20、侧窗玻璃25,以障碍乘员的驾驶。另外,该照明部件2所直接射出的照明光几乎全部被上述台阶上部面11f遮住,因而可将各部分的尺寸和位置关系等设定为使照明光实际上不直接进入驾驶者的视野。图5中,对副驾驶席座位前方的仪表面板10进行了说明,图3中的(中央)控制台16也可同样设定。
这样,由于使用间接照明来进行照明,因而可抑制直接照明时被照明部位及其附近区域过度明亮的现象发生,使车室内形成更加安静柔和的氛围。而且,由于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不直接进入就坐于车室的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通过前窗玻璃20或侧窗玻璃25也不会使照明部件2的影像进入驾驶者的视野,因而能更可靠地抑制照明成为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目视障碍。也就是说,对于驾驶者,能更可靠地抑制照明进入其眼中而难以进行驾驶,从而能降低隧道内行驶或夜间行驶时等车室内需要照明的状况下进行驾驶时的障碍感觉。
另外,进行上述间接照明的照明部件2,在仪表面板10大致全宽范围内延伸设置,因而夜间等照明时,使位于该仪表面板10的照明区域的上方部分呈现大致整体恰好浮起的感觉,因而可提高车室内的设计,以营造出高级的感觉。
另外,本实施方式,是在仪表面板10大致全宽范围内延伸设置上述台阶部S和照明部件2,但也可以根据需要将台阶部S和照明部件2仅设置在车宽方向的特定范围内。
另外,本实施方式中,设置在上述台阶部S的最深处的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通过台阶下部面12f予以反射,但也可以通过台阶上部面11f的折返部11b,来替代上述台阶下部面12f,或者和台阶下部面12f一起,进行反射。
本实施方式中,包含上述仪表面板10的台阶上部面11f的上部11可采用相对较暗的色调,例如黑色、灰色、藏青色、茶色等或以上述色调为基调的色调。另外,更为理想的是,包含台阶下部面12f的下部12也同样采用相对较暗的色调。
这样,仪表面板10的至少上部11采用相对较暗的色调,因而即使在隧道内行驶或夜间行驶时,也可抑制包含该仪表面板10的台阶上部面11f的上部11本身映入前窗玻璃20,从而抑制因上述映入而产生的影像成为驾驶者的目视障碍。
但是该仪表面板10的上部11,尤其是台阶上部面11f的色调为较暗时,如图3所示,若将音响装置的各种操作钮42(42A~42D)设置在台阶上部面11f,当对这些操作钮42进行操作时,由于台阶上部面11f的台阶部S附近不显眼,因而驾驶者会对其与台阶上部面11f之间的距离产生误判,从而发生驾驶者戳伤手指或与其类似的问题,而感觉到不舒服。
该情况,尤其是上述台阶上部面11f及台阶下部面12f,在台阶部S附近分别具有倾斜面部11h、12h(参照图5),而且这些倾斜面部11h、12h的倾斜程度为彼此不同,并且当台阶上部面11f的倾斜程度相对于台阶下部面12f更接近于铅垂方向时,驾驶者更难以确认其至台阶上部面11f的台阶部S附近的距离。
因此,如图3所示,对于设置在台阶上部面11f的上述操作钮42(42A~42D)来说,以相对较暗色调的台阶上部面11f为背景,为了提高其目视辨认度,使各操作钮42(42A~42D)的表示文字(RADIO、CD、TAPE、MD)发光。另外,也可以对各操作钮42分别附加符号标记并使该符号标记发光,以替代上述表示文字。另外,还能够设法使各操作钮42(42A~42D)本身发光。而且,也可以将表示文字、符号标记或按钮涂成比台阶上部面11f明亮显眼的颜色(例如红、白、黄等)以替代发光。
这样,通过使设置台阶上部面11f的操作部(操作钮42)的目视辨认度高于台阶上部面11f,从而在使包含仪表面板10的台阶上部面11f的上部11采用相对较暗的色调,以抑制其映入前窗玻璃20时,能防止目视辨认上述各操作钮42(42A~42D)时产生障碍,以有效地避免驾驶者发生戳伤手指等问题而造成不舒服的感觉。
尤其是上述台阶上部面11f和台阶下部面12f,在台阶部S附近分别具有倾斜面部11h、12h,而且这些倾斜面部11h、12h的倾斜程度为彼此不同,使驾驶者难以确认其至台阶上部面11f的台阶部S附近的距离的情况下,也能防止产生如上所述不良情况的发生。
另外,作为目视辨认度应加以提高的操作部,除了音响操作钮42以外,还包括设于台阶上部面11f的空调吹出口43的开口部、设置于其附近的风向杆(未图示)或左右杯架36的拉出部等。
另外,本实施方式中,当仪表面板10的下部12也采用相对较暗色调时,设置在其下部12的台阶下部面12f的操作部,例如空调装置的设定旋钮41、工具箱17的盖18的操作杆18a也可采用上述“提高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的措施,从而达到与设置在上述台阶上部面11f的操作部相同的效果。
这样,对于台阶上部面11f和台阶下部面12f两者,所设置的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都需要提高时,较为理想的是使台阶上部面11f的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低于台阶下部面12f的操作部。
采用上述设置,对于比台阶下部面12f的操作部更接近于前窗玻璃20、即位于前方且容易被映入前窗玻璃20以产生反射的台阶上部面11f的操作部,能抑制其映入前窗玻璃20。
另外,仪表面板10的台阶上部面11f的台阶部S附近部分,通过设置规定的装饰可有效地提高台阶上部面11f的目视辨认度。本实施方式中,作为上述装饰,可在台阶上部面11f的后端部11p(参照图5)的附近,粘贴颜色较为显眼的线状装饰板30。所以,可容易识别台阶部S的位置,从而能更为有效地防止发生前述戳伤手指等问题发生。
另外,作为设置在台阶部S附近部分的装饰,可采用粘贴线状的标签以及其他各种方式。
设置在相对于副驾驶席座位(未图示)的上述工具箱17的盖部18上侧的台阶部S的照明部件2,若为直接照明,则驾驶者目视辨认副驾驶席座位外方的车门反射镜23时,上述照明部件2所形成的照明区域比车门反射镜23更容易进入视野。而本实施方式中,上述照明部件2以间接照明来进行照明,因而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不直接进入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可更有效地抑制照明成为驾驶者的目视障碍。也就是说,对于驾驶者而言,即使是目视辨认车门反射镜23时,也能更有效地抑制照明光进入眼中而难以进行驾驶。另外,即使是目视辨认驾驶席附近的右侧车门反射镜24时,也可以获得与目视辨认上述左侧车门反射镜23时相同的效果。
此外,操作钮42(42A、42B、42C、42D)等可以不设置在中央控制台,而是设置在台阶下部面12f。这样的话,便可由照明部件2照明操作部,因而驾驶者对操作钮等进行操作时可有效防止戳伤手指以及类似的状况的发生。
另一方面,本实施方式中,中央控制台16的前部的倾斜面部16f位于台阶部S的下方,相当于该部分中的台阶下部面12f,而在该倾斜面部16f的前侧上方(即台阶部S的附近),如前文所述,分别设置有空调装置的设定旋钮41(41A、41B、41C)。该倾斜面部16f的倾斜程度与上述倾斜面部12h大致相同(参照图5)。而且,上述空调设定旋钮41可由设置在上述台阶部S的台阶下部面(倾斜面部)16f的前端部附近的上述照明部件2予以照明。
这些设定旋钮41,如图3所示,呈规定厚度的圆板状(或规定高度的圆柱状),从图5也可清楚了解到,该操作旋钮本身从上述倾斜面部16f向车室内方突出规定高度。而且,各旋钮41相对于倾斜面部16f的突出高度、其他各部位的尺寸、形状、位置关系被设定为,就座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目视辨认映入前窗玻璃20的中央控制台16前部的倾斜面部16f、台阶部S和台阶上部面11f时,从倾斜面部16f突出的上述各设定旋钮41(41A、41B、41C)被台阶上部面11f所遮蔽。即相对于经前窗玻璃20反射的驾驶者的视线e’,各设定旋钮41(41A、41B、41C)被台阶上部面11f所遮蔽(参照图5)。
所以,即使在隧道内行驶或夜间行驶时,可抑制上述照明部件2所照明的各设定旋钮41(41A、41B、41C),尤其是位于其上方的侧壁面,通过前窗玻璃20的反射而以明亮的色调被明显映入,从而避免该映入成为驾驶者的目视障碍。
该场合下,本实施方式中更为理想的是,上述各设定旋钮41(41A、41B、41C)的色调采用金属色调等比台阶上部面11f的色调明亮的色调。所以,容易被上述照明部件2所形成的间接照明映出,从而确保较高的目视辨认性。而且,上述开关类46也可采用同样的设定。
另外,如上所述,仪表面板10的中央控制台16的左侧部分设置有作为存放小件的工具箱17。该工具箱17,如图4和图7所示,仪表面板10的上述台阶部S的下方部分,设置有向车辆前方以凹状内凹的袋部17a,通过盖部18可开闭可能地覆盖该袋部17a。
即工具箱17的后侧由盖部18予以覆盖,通过使盖部18转动,袋部17a以工具箱17的下端部周边为中心,整体向后方开口。另外,盖部18设置有操作杆18a用于对盖部18进行开闭操作。
上述袋部17a的设置位置,设定在台阶下部面12f的前端部附近所设置的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可对袋部17a的内部进行照射的位置。
所以,可有效地利用上述照射部件2的照明光对上述工具箱17的袋部17a内部直至深处进行照明,因此可以不另外设置照明部件,即可提高打开工具箱17的盖部18使用袋部17a的便利性。
另外,上述袋部17a的开口部附近设置有检测盖部18开闭状态的开闭检测开关19,根据该检测开关19的检测信号对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的光量进行调节。具体来说,使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的光量,在盖部18处于打开状态时多于盖部18处于关闭状态。
该光量的调节可通过调节光源4的照射强度来进行。另外,设置在与该工具箱17相对应的区域的照明部件2,最好是相对于其他区域的照明部件2而独立设置。
这样,由于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的光量,在可开闭覆盖上述袋部17a的盖部18处于打开状态时多于盖部18处于关闭状态,从而在盖部18处于打开状态而需要对袋部17a的内部进行照明时,可进行更为充分的照明。另一方面,在盖部18处于关闭状态而不需要对袋部17a的内部进行照明时,照明光的光量相对较少,因而可更有效地抑制照明成为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目视障碍。也就是说,对驾驶者,可以更有效地抑制照明进入眼中而难以进行驾驶。
另外,设置在相对于副驾驶席座位(未图示)的上述工具箱17的盖部18的上侧的台阶部S的照明部件2,若为直接照明,则驾驶者目视辨认副驾驶席座位外方的车门反射镜23时,上述照明部件所形成的照明区域比车门反射镜23更容易进入视野。而本实施方式中,上述照明部件2以间接照明来进行照明,因而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不直接进入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可更有效地抑制照明成为驾驶者的目视障碍。也就是说,对于驾驶者来说,可更有效地抑制照明光进入严重而难以进行驾驶。另外,对于目视辨认驾驶席附近的右侧车门反射镜24时,也可以获得与目视辨认上述左侧车门反射镜23时相同的效果。
上述实施方式中,工具箱17设置在仪表面板10的台阶部S的下方部分,但也可以将工具箱设置在仪表面板的台阶部的上方部分。
下面说明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所涉及的工具箱。以下的说明中,对与上述实施方式的情况相同的部分标上相同标号,并省略说明。
如图8所示,该第二实施方式中,仪表面板10的台阶部S的上方部分形成有向车辆前方以凹状内凹的袋部51。而且,通过盖部55可开闭覆盖该袋部51,将工具箱50设置于上述台阶部S的上方部分。
上述袋部51由合成树脂制成的且剖面大致呈コ状的部件56(袋部件)构成,但该袋部件56的上端部及左右的侧端部,与仪表面板10的台阶上部面11f接合形成为一体。
而且,上述袋部51的开口部下侧,形成收容照明部件2的沿车宽方向延伸的槽部53。该槽部53的剖面的周缘形状大致呈矩形,其上面壁部53a和下面壁部53b,由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透光性的玻璃或合成树脂构成。各部位的尺寸、形状及位置关系,设定为上述槽部53的上面壁部53a面向袋部51的内部、下面壁部53b面向台阶部S附近的台阶下部面12f。
这样,收容照明部件2的槽部53的具有透光性的下面壁部53b位于面对台阶下部面12f的位置,因而从照明部件2射出的光透过下面壁部53b,入射到台阶下部面12f,并通过其反射光进行照明。具体来说,是通过间接照明对工具箱50下方进行照明。
另一方面,上述槽部53的具有透光性的上面壁部53a,位于面对袋部51内部的位置,因而从照明部件2射出的光透过上面壁部53a,对袋部51的内部进行照明。
这样,可有效地利用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对上述工具箱50的袋部51内部进行照明,因而可以不另外设置照明部件,即可提高打开工具箱50的盖部55使用袋部51时的便利性。
另外,该结构也适合于不存在盖部55而使袋部51始终处于打开状态的情况。具体来说,例如在隧道内行驶或夜间行驶时等需要车室内照明时,如上所述,只要工具箱50的下方可由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进行照明,即使不使车室内整体明亮,驾驶者也可以容易识别工具箱50的位置。
而该场合也与图4和图7所示的上述第一实施方式中的情况相同,设置有对盖部55开闭状态进行检测的检测开关,根据该检测开关的检测信号对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的光量进行调节。也就是说,使上述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的光量,在盖部55处于打开状态时多于盖部55处于关闭状态,从而可达到与上述第一实施方式中的情形相同的效果。
下面参照图9说明本发明第三实施方式。另外,以下说明中,对与图1~图7所示的上述实施方式(第一实施方式)情况具有同样结构、同样作用的部分标上相同的标号,并省略说明。
图9是概略表示本发明第三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汽车的车室前部的立体图。如该图所示,本实施方式中,覆盖车室前侧下部的仪表面板60,其上部61的后侧向斜后下方隆起。仪表面板60的下部62的前缘部分,大致沿着上述上部61的后缘部分予以形成,该上部61的后缘部分与下部62的前缘部分的边界部分,与第一实施方式情况同样,形成有在车宽方向上延伸并将仪表面板60上下区分开的台阶部S。
而且,该台阶部S设置有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52。该台阶部S和照明部件52最好是避开方向盘35的安装部,并在仪表面板60大致全宽范围内延伸设置。
从仪表面板60的车宽方向的大致中央部位沿车辆的上下方向延伸设置的中央控制台66的前上部的倾斜面部,设置有变速换档杆31。本实施方式中,空调装置的多个设定旋钮91设置在仪表面板60的上部61的中央部位的后部。上述设定旋钮91的前上方的仪表面板60,设置有音响装置的各种操作钮92以及显示面板99。
空调风吹出口93B、93C位于该显示面板99的左右两侧。而仪表面板60的上部61的左右两端部附近,分别设置有空调风吹出口93A、93D。右端空调吹出口93D下方的仪表面板部分,设置有雾灯开关等开关46。
另外,该第三实施方式中,台阶部S也形成在与方向盘35的安装部位大致相同的高度或更高的位置,尤其是台阶部S的位于车宽方向的左右或中央部分的空调吹出口的下端部附近(与下端部相距规定距离(例如20cm)的下方位置)的上方部位,其外观进一步得到提高。
与第一实施方式的情况相同,仪表面板10的前侧上方设置有覆盖车室前侧上部的前窗玻璃20,上述仪表面板60的前缘部位于前窗玻璃20的下缘部附近。从前窗玻璃20的车宽方向外端侧向前窗玻璃20的后侧,设置有侧窗玻璃25。位于车辆左右的前车门21、22的前端部,分别设置有主要用于目视辨认车辆侧部后方的侧反射镜的车门反射镜23、24。前车门21、22处于关闭状态时,从车室内目视辨认上述车门反射镜23、24时,可通过侧窗玻璃25来观察。
接着说明上述台阶部S设置的照明部件52。
本实施方式中,仪表面板60,其上部61的后侧向斜后下方隆起,下部62的前缘部分大致沿着上述上部61的后缘部分予以形成,该上部61的后缘部分与下部62的前缘部分的边界部分,形成有与第一实施方式相同的台阶部S,所以设置于该台阶部S的照明部件52,其车宽方向的中央部位与外侧部位相比,按向后方扩张的曲线状延伸设置。另外,设置这样的照明部件52时,也可以将车宽方向的中央部位作为边界而左右分开设置。此时左右照明部件分别设有光源。
本实施方式中,上述照明部件52的车宽方向的大致中央部位设置有光源54。从光源54射出而进入照明部件52内部的光,其亮度随着远离光源54而下降,故上述照明部件52的车宽方向的外侧部位的亮度相对于内侧部位的亮度逐渐降低。
所以,对于驾驶者来说,可有效地避免处于车宽方向外侧的照明成为目视障碍而难以进行驾驶。该场合下,也可以采用将照明部件52的光源54仅设置在车宽方向内侧的简单结构而获得同样效果。
另外,作为使照明部件52的车宽方向的外侧部比内侧部具有低亮度的其他方法,也可以使覆盖照明部件52下方的玻璃或树脂盖体(参照图5中的盖体13)的车宽方向外侧部的透光性低于内侧部的透光性。
上述照明部件52的亮度设定,也能有效地应用于上述第一、第二实施方式。
而本实施方式中,乘员目视辨认位于比仪表面板60更靠向车宽方向外侧的车体侧部的上述车门反射镜23或车门反射镜24时,由上述照明部件52所形成的上述仪表面板60的被照明部位的车宽方向左端侧或右端侧的侧窗玻璃25上的反射像(虚像)K1或反射像K2与上述车门反射镜23或车门反射镜24的至少一部分重合。但上述照明部件52采用间接照明,而且照明部件52的车宽方向外侧的亮度(光量)低于内侧,因而乘员目视辨认上述车门反射镜23或车门反射镜24时,可有效地抑制由上述照明部件52所形成的照明区域的反射像K1或反射像K2比车门反射镜23或车门反射镜24更加显眼,而使车门反射镜23或车门反射镜24难以观察。
另外,如图10和图11所示,在与驾驶者观察上述照明部件52的车宽方向外端部52b的视线Le垂直相交的平面Fp上,上述驾驶者观察照明部件52的车宽方向中心部位52a及外端部52b,和上述门反射镜23时的投影52a’、52b’、23’大致位于一直线上,因而驾驶者目视辨认副驾驶席座位外方的车门反射镜23时,能够更为可靠地在上述照明部件52所形成的间接照明区域的延长线上观察车门反射镜23(具体来说,图9中只要从车宽方向中心部52a向外方端部52b沿上述照明部件52使视线移动,便可在其延长线上目视辨认车门反射镜23),该反射镜23的位置确认变得更为容易。
另外,以上实施方式(第一~第三实施方式)中,将照明部件设置在车宽方向左侧和右侧,但也可以仅设置在左侧和右侧的任意一方,这时,也可以仅将与副驾驶席座位的前方相对应的左侧照明部件调整为越靠向车宽方向外侧亮度越低。另外,在设置有音响装置等操作面板的仪表面板中央部位,也可以不设置上述照明部件。
本发明所涉及的在车室前部的仪表面板上设置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由于通过设置在仪表面板上的上述照明部件,可抑制其照明光成为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目视障碍,而且可抑制仪表面板本身的上部或设置在该处的装备的操作部等映入前窗玻璃、侧窗玻璃,因而汽车等车辆可有效地使用上述对车室内进行照明的照明装置。
另外,本发明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不脱离其宗旨的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变更、改良等。
权利要求
1.一种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包括设置在前窗玻璃和位于其后方的侧窗玻璃所形成的车室前部且位于上述前窗玻璃的下方的仪表面板,以及上述仪表面板上所设置的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其特征在于,在上述仪表面板上,位于与上述仪表面板上设置方向盘的设置部的高度大致相等的部位或高于该设置部的上部,设置有沿车宽方向延伸的台阶部,该台阶部,位于该台阶部上侧的台阶上部面的后端部,相对于位于台阶部下侧的台阶下部面的上部的前端部,向车辆后方突出,上述照明部件,在上述台阶下部面的前端部附近沿车宽方向延伸设置,而且位于使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不直接进入就座于车室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的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仪表面板的至少上述台阶上部面设定为相对较暗的色调,该台阶上部面设置有操作部,该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高于上述台阶上部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台阶下部面设置有除了上述操作部以外的其他操作部,上述台阶上部面的操作部的目视辨认度低于台阶下部面的操作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向上述台阶下部面照射,上述仪表面板的至少上述台阶上部面设定为规定的暗色调,上述仪表面板的台阶部周围仅在上述台阶下部面设置有操作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仪表面板的至少上述台阶上部面设定为规定的暗色调,该台阶上部面设置有操作部,该台阶上部面的台阶部附近部分,通过设置规定的装饰,使其目视辨认度高于台阶上部面的其他部分。
6.如权利要求2、3、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台阶上部面和台阶下部面,在台阶部附近倾斜为上侧的部位比下侧的部位更靠向前侧,且上述台阶上部面的倾斜和台阶下部面的倾斜程度彼此不同。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照明部件设置在上述仪表面板的与副驾驶席相对的部分,在相对于上述仪表面板更靠向车宽方向外侧的车体侧部设置有侧反射镜。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仪表面板的台阶部附近设置有装备部,该装备部被上述照明部件所照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在上述台阶部附近的上述装备部,是具有从上述台阶下部面突出到车室内部的突出部的下部操作部,就坐于上述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目视辨认映入上述前窗玻璃的上述下部操作部时,上述下部操作部的至少上述突出部被上述台阶上部面所遮蔽。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在上述台阶部附近的上述装备部,是设置在上述台阶下部面的下部操作部,上述台阶下部面,具有从其前端部向后斜下方倾斜的倾斜面,该倾斜面上设置有上述下部操作部,该下部操作部的色调亮于上述台阶上部面的色调。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仪表面板的上述台阶部的上方部分,形成有向车辆前方以凹状内凹的上侧袋部,该上侧袋部的部分底面,形成有使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透过的透光部。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仪表面板的上述台阶部的下方部分,形成有向车辆前方以凹状内凹的下侧袋部,上述照射部件的照明光照射上述下侧袋部。
13.如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可开闭覆盖上述袋部的盖部,上述照明部件的照明光的光量,在上述盖部处于打开状态时多于上述盖部处于关闭状态。
14.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与就座于驾驶席的乘员观察上述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外侧端部的视线垂直相交的平面上,上述乘员观察上述照明部件的车宽方向中心部及外侧端部和上述侧反射镜时的投影大致位于一直线上。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照明部件,其车宽方向外侧部的亮度低于内侧部的亮度。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相对于上述仪表面板而位于车宽方向外侧的车体侧部,设置有侧反射镜,乘员所看见的,上述仪表面板被上述照明部件所照射的照明部位在上述侧窗玻璃上的反射影像,与上述侧反射镜至少部分重合。
全文摘要
本发明的车室内的照明装置,包括设置在车室前部的仪表面板(10),以及该仪表面板(10)上所设置的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2),在上述仪表面板(10)上,位于仪表面板上设置方向盘(35)的设置部的高度大致相等的部位或高于该设置部的上部,设置有沿车宽方向延伸的台阶部(S),该台阶部的位于上侧的台阶上部面(11f)的后端部(11p)相对于位于下侧的台阶下部面(12f)的上部的前端部(12p)向车辆后方突出,照明部件(2)在台阶下部面(12f)的前端部(12p)附近沿车宽方向延伸设置,而且位于使照明部件(2)的照明光不直接进入就坐于车室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视野的位置。因此,在车室前部的仪表面板上设置具有导光性的照明部件时,可避免该照明部件的照明光成为行驶中就坐于前部座位的驾驶者的目视障碍。
文档编号B60Q3/04GK1740003SQ20051009179
公开日2006年3月1日 申请日期2005年8月11日 优先权日2004年8月13日
发明者冈崎安昭, 落水均, 平松大弥 申请人: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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