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50471阅读:1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车辆用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用于照亮车辆的内部车门把手的已知照明装置包括配置在车门把手上方以便从上方照亮车门把手的光源。利用该照明,可以容易地认出车门把手,因此改进车门把手的可用性。另一种已知照明装置包括配置在内部车门把手下方以便从下方照亮车门把手的光源。照明装置还可以利用向下发射的光照亮其它的部件。利用该类型的照明装置,不太可能以足够的光量照亮车门把手的上部分,因此车门把手的可见性可能降低。

发明内容
已经基于前述情况作出本发明。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如下的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被构造成照亮车辆的内部车门把手,使得可以实现车门把手的高可见性。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光源和内部把手井。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以及开口。光源可以配置在下壁下方。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可以具有光反射部,其被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被光反射部反射向内部把手。因此,从上方用反射的光照亮内部把手。即使光源配置在内部把手下方,也可以实现内部把手的高可见性。以上描述的照明装置中的光反射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利用该构造,从光反射部反射开的光形成为具有沿着握持部延伸的方向测量的宽度的平面光。因此,沿着握持部延伸的方向充分地照亮握持部,因此,握持部的可见性进一步改进。光反射部可以配置成比光出射部靠近车辆的前部。利用该构造,从光出射部行进至光反射部的大量光束被光反射部反射向车辆的前部。因此,从光反射部反射开的光不太可能到达坐下成比内部把手井靠近车辆的后部的乘员的眼睛,因此,可以减少眩光。在俯视图中,光反射部可以配置在内部把手和光出射部之间。利用该构造,从光出射部出射的光很可能反射向内部把手,因此,内部把手的可见性进一步改进。上壁可以具有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倾斜部。光反射部可以配置在倾斜部中并且比内部把手靠近车室的外侧。
光反射部可以配置在比内部把手靠车室的外侧。利用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倾斜部,光反射部将来自光出射部的光充分地反射向车室的内侧或内部把手。因此,内部把手的可见性进一步改进。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和内部把手井。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可以具有光反射部,其被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部可以配置成比光出射部靠近车辆的前部并且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和内部把手井。、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可以具有光反射部,其被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部可以配置成比光出射部靠近车辆的前部并且在俯视图中位于内部把手和光出射部之间。光反射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和内部把手井。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可以具有向内侧倾斜的倾斜部和光反射部,该光反射部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部可以在倾斜部中配置成比光出射部靠近车辆的前部和比内部把手靠近车室的外侧。此外,在俯视图中,光反射部可以配置在内部把手和光出射部之间。光反射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和内部把手井。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延伸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可以具有向内侧倾斜的倾斜部和光反射部,该光反射部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部可以在倾斜部中配置成比光出射部靠近车辆的前部和比内部把手靠近车室的外侧。此外,在俯视图中,光反射部可以配置在内部把手和光出射部之间。光反射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延伸壁可以从下壁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光源。延伸壁可以具有下光出射部,从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下光出射部向下出射。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和内部把手井。光源可以具有上光发射部和下光发射部。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延伸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 可以具有向内侧倾斜的倾斜部和光反射部,该光反射部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部可以在倾斜部中配置成比光出射部靠近车辆的前部和比内部把手靠近车室的外侦U。此外,在俯视图中,光反射部可以配置在内部把手和光出射部之间。光反射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延伸壁可以从下壁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光源。延伸壁可以具有下光出射部,从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下光出射部向下出射。光出射部和下光出射部分别配置成与上光发射部和下光发射部相对。下壁在下壁的除了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延伸壁在延伸壁的除了下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内部把手井以及光反射器。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可以具有为通孔的安装孔。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光反射器可以附接于上壁以便使上壁的安装孔封闭,并且光反射器可以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内部把手井以及光反射器。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可以具有为通孔的安装孔。上壁可以在水平方向上延伸。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光反射器可以具有平板形形状。光反射器可以以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方式倾斜并且附接于上壁以便使上壁的安装孔封闭。光反射器可以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内部把手井以及光反射器。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延伸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可以具有为通孔的安装孔。上壁可以在水平方向上延伸。延伸壁可以从下壁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光源。延伸壁可以具有下光出射部,从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下光出射部向下出射。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光反射器可以具有平板形形状。光反射器可以以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方式倾斜并且附接于上壁以便使上壁的安装孔封闭。光反射器可以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内部把手井以及光反射器。光源可以具有上光发射部和下光发射部。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
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延伸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可以具有为通孔的安装孔。上壁可以在水平方向上延伸。延伸壁可以从下壁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光源。延伸壁可以具有下光出射部,从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下光出射部向下出射。光出射部和下光出射部可以分别配置成与上光发射部和下光发射部相对。下壁可以在下壁的除了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延伸壁可以在延伸壁的除了下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光反射器可以具有平板形形状。光反射器可以以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方式倾斜并且附接于上壁以便使上壁的安装孔封闭。光反射器可以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内部把手井以及光反射器。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背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和背壁具有形成安装孔的切除部。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光反射器可以附接于上壁和背壁以便使安装孔封闭,并且光反射器可以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内部把手井以及光反射器。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背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和背壁具有形成安装孔的切除部。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光反射器可以附接于上壁和背壁以便使安装孔封闭,并且光反射器可以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并且向内部把手的握持部弯曲。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内部把手井以及光反射器。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背壁、延伸壁以及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和背壁具有形成安装孔的切除部。延伸壁可以从下壁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光源。延伸壁可以具有下光出射部,从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下光出射部向下出射。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光反射器可以附接于上壁和背壁以便使安装孔封闭,并且光反射器可以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并且向内部把手的握持部弯曲。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可以包括具有下列构造的光源、内部把手井以及光反射器。光源可以具有上光发射部和下光发射部。内部把手井可以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内部把手井可以具有下壁、上壁、背壁、延伸壁以及 开口。下壁可以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下壁下方的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和背壁具有形成安装孔的切除部。延伸壁可以从下壁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光源。延伸壁可以具有下光出射部,从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下光出射部向下出射。光出射部和下光出射部分别配置成与上光发射部和下光发射部相对。下壁可以在下壁的除了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延伸壁可以在延伸壁的除了下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开口可以朝向车室的内侧。光反射器可以附接于上壁和背壁以便使安装孔封闭,并且光反射器可以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光反射器可以沿着内部把手的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并且向内部把手的握持部弯曲。利用以上描述的构造,提供了可以改进内部把手的可见性的照明装置。


图I是车辆用车门装饰件的正视图,根据第一实施方式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安装于该车辆用车门装饰件。图2是照明装置的立体图。图3是照明装置的俯视图。 图4是沿图I中的线A-A截取的照明装置的截面图。图5是照明装置的光源的立体图。图6是光源的分解立体图。图7是沿图4中的线B-B截取的光源的截面图。图8是内部把手的放大图。图9是根据第二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截面图。图10是根据第三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截面图。图11是根据第四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的截面图。图12是光反射器的变型例的视图。图13是光反射器的另一变型例的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第一实施方式>将参照图I至8说明第一实施方式。图I中示出的车门装饰件10是车辆的附接于车辆的内板的内表面的内部部件。车门装饰件10和内板是车辆的门的部件。车门装饰件10用于改进车室的外观和车辆中的乘客舒适性。车门装饰件10包括装饰板IOA和安装于装饰板IOA的装饰物10B。如图I所示,装饰板IOA由三个部分-下区段中的下板11、中间区段中的中间板12以及上区段中的上板13-构成。装饰板IOA不限制于这样一种构造并且可以由单一部件构成。 下板11、中间板12以及上板13由诸如聚丙烯之类的合成树脂或混合有诸如洋麻纤维之类的天然纤维的合成树脂制成。如图4所示,车门装饰件表皮15附接于车门装饰件10的部分内表面或整个内表面。板11、12和13通过将板11、12和13的安装凸起插入到相应板11、12和13的相应通孔中且通过焊接凸起的末端而连接在一起。可以通过超声波焊接执行凸起的末端的焊接。可选地,可以用螺钉、钩或其它类型的紧固构件连接板11、12和13。如图I所示,中间板12包括乘员安放他或她的手臂的肘靠14。肘靠14朝向车室的内侧突出。肘靠14具有用于使打开和关闭车门的拉手(未示出)配置在其中的凹部14A。肘靠14在上表面中具有开口,使得乘员可以通过开口触及拉手以利用他或她的手指打开或关闭车门。上板13具有将内部把手组件31的把手31A(握持部)保持在其中的内部把手井(handle well)30。内部把手组件31用于使车辆的车门打开和关闭。包括开关(未示出)的开关基部16在内部把手井30下方配置在肘靠14的上表面上。如图4所示,照明装置20包括构造成照亮内部把手井30的内部和开光基部16的光源50。内部把手井30包括内部把手边框32和内部把手盖33。内部把手井30、内部把手边框32以及内部把手盖33将在下文中分别称为井30、边框32以及盖33。如图2和图4所示,边框32具有矩形正视图形状和朝向车室的内侧的开口。如图3所示,边框32具有向车室的外侧突出且钩于装饰板IOA的钩35。盖33安装成覆盖边框32的背壁,也就是,盖33是背壁的一部分。光源50配置在边框32的下壁32A(即,内部把手井30的下壁)下方。如图4所示,延伸壁32B从下壁32A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光源50。也就是,由下壁32A和延伸壁32B限定的凹部用作用于保持光源50的光源保持凹部。光源50保持在光源保持凹部中。下壁32A具有从光源50发射的光通过其出射并且进入到内部把手井30中的光出射孔32E。延伸壁32B在下侧包括倾斜部32D。倾斜部32D向车室的内侧倾斜。倾斜部32D具有从光源50发射的光通过其出射的下光出射孔32F(下光出射部)。从光源50发射的光通过光出射孔32E进入到内部把手井30中并且照亮内部把手井30的内部。此外,从光源50发射的光通过下光出射孔32F向下出射并且照亮配置在下光出射孔32F下方的开关基部16。下光出射孔32F形成在倾斜部32D中。因此,乘员不太可能看到下光出射孔32F(见图4中表示乘员的视线的线E2),也就是,可以提供好的外观。通过下光出射孔32F出射的光的行进方向不限于向下(或朝向开关基部16)。倾斜部32D和下光出射孔32F可以构造成使得光从下光出射孔32F出射并且向侧面(朝向图4的左侧)行进。如图4所示,延伸壁32B具有从中间板12突出的安装凸起12A穿过的安装孔32G。安装凸起12A穿过安装孔32G,并且安装凸起12A的末端通过超声波焊接或其它类型的焊接方法焊接。因此,边框32的延伸壁32B连接至中间板12。如图6所不,光源50包括LED51和光引导构件60。如图5和图6所不,光引导构件60包括透镜62、上盖61以及下盖63。透镜62 具有基本上矩形俯视图形状的板形形状。上盖61和下盖63分别从顶部和底部覆盖LED51和透镜62并且将它们保持在其间。光引导构件60构造成将从LED51发射的光引导向光出射孔32E(进一步引导向井30的内部)和下光出射孔32F(进一步引导向开关基部16)。如图6所示,LED51安装在电路板52上。电线53在一个端部处连接至电路板52并且在另一个端部处连接至连接器54。LED51经由电线53和连接器54电连接至电源(未示出)。透镜62由诸如亚克力之类的具有高光透射能力的合成树脂(或高透明合成树脂)制成。如图7所示,沿着曲线切掉透镜62的接近LED51的角,并且设置光入射表面62A。LED51配置成使得LED51的光发射表面51A面向光入射表面62A。利用该构造,从LED51发射的光进入光入射表面62A。配置LED51,其中,LED51的光轴线LA沿着车辆的前后方向(图7中的左右方向)布置。通过光发射表面51A从LED51发射的光在规定角度范围内在光轴线LA周围三维地辐射。发射的光的强度沿着光轴线LA是显著高的并且倾向于随着与光轴线LA所成的角度增大而减小。上盖61和下盖63由合成树脂制成。盖61和63分别在内表面中具有凹部61B和63B。LED51装配在凹部61B和63B中。如图7所示,上盖61具有沿着车辆的前后方向(或图7中的左右方向)从上盖61的相应侧面向相应方向突出的突出部6ID和6IE。突出部61D和61E分别具有安装孔6IDI和61E1。安装孔61D1和61E1是通孔。边框32包括从延伸壁32B向车室的外侧(图7的上侧)突出的安装钩34D和34E。安装钩34D和34E分别装配在安装孔61D1和61E1中。因此,光源50安装于边框32。上盖61的内表面61R和下盖63的内表面63R是构造成反射光的光反射表面。可以通过使上盖61和下盖63由具有诸如白色之类的高光反射颜色的材料制成,而制备光反射表面。可选地,可以通过将诸如白油漆之类的高光反射油漆施加于上盖61的内表面和下盖63的内表面而制备光反射表面。如图6所示,上盖61在车室的内侧具有端部壁64。端部壁64配置成与下光出射孔32F相对。端部壁64朝向车室的内侧(或远离LED51的一侧)倾斜成向下反射击中端部壁64的内表面的光。如图7所示,下盖63具有从下盖63的远离LED51的端部向车辆的后部突出的突出部65。在俯视图中,突出部65配置在LED51的光轴线LA所配置的线上。透镜62的上光发射部62B配置在被突出部65的壁包围的空间中。如图6所示,突出部65的底面65A向车辆的后部(或远离LED51的一侧)倾斜。利用该构造,向上反射击中突出部65的底面65A的光。如图4和图5所示,上盖61在与边框32的光出射孔32E相对的区域中具有通孔61A。在俯视图中,通孔61A形成为与透镜62的上光发射部62B重叠。也就是,上光发射部62B配置成面向光出射孔32E。如图4和图5所示,下盖63在与下光出射孔32F相对的区域中具有通孔63A。通过通孔63A能够看到形成在透镜62的下表面上的下光发射部62D。下光发射部62D配置成面向下光出射孔32F。如图7所示,下光出射孔32F和下光发射部62D中的每一个均具有沿着车辆的前后方向延伸的长条形状。如图7所不,光入射表面62A包括下光发射部62D —侧的第一弯曲表面62A1和上光发射部62B—侧的第二弯曲表面62A2。第一弯曲表面62A1具有来自LED51的光(以图7中的箭头L2表示)在宽范围内漫射的形状。第二弯曲表面62A2具有带有比第一弯曲表面 62A1的曲率小的曲率并且使来自LED51的光(以图7中的箭头LI表示)笔直地指向上光发射部62B的形状。也就是,与穿过第一弯曲表面62A1的光相比,穿过第二弯曲表面62A2的光不太可能漫射。从LED51发射的一部分光穿过第一弯曲表面62A1。该部分光在宽范围内漫射,因此很可能在下光出射孔32F的整个长度上到达下光出射孔32F。穿过第二弯曲表面62A2的光不太可能漫射,因此很可能到达上光发射部62B。如图6所不,上光发射部62B的上表面(光出射表面)和下光发射部62D的下表面(光出射表面)具有脊形形状。利用该构造,从上光发射部62B或下光发射部62D出射至透镜62的外部的光折射。因此,调节光的路径。上光发射部62B和下光发射部62D的表面的形状不限于脊形形状并且可以改变成不同的形状。利用以上描述的构造,从LED51发射的光通过光入射表面62A进入透镜62。透镜62中的以图7中的箭头L I表示的光束到达上光发射部62B并且从上光发射部62B出射。以图7中的箭头L2表示的光束到达下光发射部62D并且从下光发射部62D出射。如图4所示,以箭头LI表示的从上光发射部62B出射的光束穿过光出射孔32E,进入井30并且照亮井30的内部。以箭头L2表示的从下光发射部62D出射的光束穿过下光出射孔32F并且向开关基部16行进。利用光束,照亮开关基部16和配置在开关基部16上的开关,因此改进开关基部16和配置在开关基部16上的开关的可见性。也就是,可以通过单一光源50照亮光引导构件60上方的上区域(或内部把手井30的内部)和光引导构件60下方的下区域(或开关基部16)。从透镜62的除了上光发射部62B和下光发射部62D之外的部分出射的光束被上盖61的内表面和下盖63的内表面(光反射表面)反射并且行进回透镜62。以图7中的箭头L3表示这样一种路径中行进的光束。利用以上构造,可以改进从LED51发射的光的使用效率。如图3和图4所示,光出射孔32E在比内部把手组件31的把手3IA靠车室的外侧(靠近图4的右侧)的位置形成在边框32的下壁32A的区域中。盖33具有向车室的内侧关出的关部33A。如图3所不,关部33A配直成比光出射孔32E罪近车辆的后部(或罪近图3的左侧)。突部33A充当遮断光从光出射孔32E向车辆的后部出射的光遮断部。利用以上构造,从光出射孔32E出射并且向内部把手井30的开口(或车室)行进的光束被内部把手组件31的把手31A或突部33A(光遮断部)遮断。也就是,光出射孔32E在乘员的视野中被突部33A和把手31A遮断。图2或图3中以箭头El表示乘员的视线。利用以上构造,乘员几乎看不到光出射孔32E和从光出射孔32E出射的光。当乘员坐下时,他或她的眼睛的位置通常比内部把手井30靠近车辆的后部。因此,突部33A配置成比光出射孔32E靠近后部。为了进一步使光出射孔32E不太可能被乘员直接看到,突部33A可以配置成较接近光出射孔32E。以从光源50向上出射的光照亮内部把手井30。因为坐下的乘员的眼睛的位置通常位于内部把手井30上方,所以从光源50向上出射的光与向下行进的光相比更可能被乘员识别。在该实施方式中,向上出射的光被把手31A和突部33A遮断。因此,即使光出射孔32E设置在内部把手井30的下壁32A(或下表面)中,乘员也不太可能直接看到光出射孔32E和从光出射孔32E出射的光。 如图4所示,照明装置20还包括边框32的上壁32C上的光反射器40 (光反射部),边框32的上壁32C也是内部把手井30的上壁。光反射器40构造成反射从光出射孔32E向上出射并且到达光反射器40的光束。如箭头LI所示,光束反射向内部把手组件31的把手 31A。光反射器40具有诸如白色之类的具有高光反射率的颜色。光反射器40可以是白色带。可选地,可以通过将诸如白色油漆之类的具有高光反射率的油漆施加于上壁32C而形成光反射器40。如图3和图8所示,光反射器40可以具有沿着把手31A延伸的方向(即,车辆的前后方向或图3的左右方向)延伸的矩形形状。在俯视图中,光反射器40配置在把手31A和光出射孔32E之间。也就是,光反射器40配置成比内部把手组件31靠车室的外侧。光反射器40比光出射孔32E靠近车辆的前部(图3和图8的右侧)。在图3中,以双点划线表不光反射器40。边框32的上壁32C是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倾斜表面。因此,光反射器40的光反射表面40A也是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倾斜表面。从光出射孔32E向上出射的光被光反射器40反射向内部把手组件31或把手31A。反射的光从上方照亮把手31A。在光源50配置在内部把手组件31的把手31A下方的构造中,把手3IA的可见性改进。利用配置在内部把手组件31下方的光源50,利用从光源50向下发射的光照亮除了内部把手井30之外的部位。此外,可以解决诸如内部把手31A的可见性降低之类的由将光源50配置在内部把手组件31下方引起的问题。光反射器40沿着把手3IA延伸的方向延伸。利用以上构造,被光反射器40反射的光沿着把手31A延伸的方向线性地行进。因此,沿着把手31A延伸的方向更适当地照亮把手31A。因此,把手31A的可见性改进。光反射器40配置成比光出射孔32E靠近车辆的前部。如果光反射器40配置成比光出射孔32E靠近后部,则被光反射器40反射的光向车辆的后部行进。因为乘员坐下成比内部把手组件31靠近车辆的后部,所以向车辆的后部行进并且从把手31A反射开的反射光可以到达乘员的眼睛。利用该实施方式的构造,以图8中的箭头L4表示的从光出射孔32E出射并且向光反射器40行进的许多光束反射向前部(或图8的右侧)。因此,被光反射器40反射的光不太可能到达坐下成比内部把手井30靠近车辆的后部的乘员,并且可以减少眩光。在俯视图中,光反射器40配置在内部把手组件31和光出射孔32E之间。利用该构造,从光出射孔32E出射的光可以有效地反射向内部把手组件31 —侧(或车室的内侧)。因此,把手31A的可见性改进。光反射器40配置在比内部把手组件31靠车室的外侧。内部把手井30的上壁32C
向车室的内侧倾斜。光反射器40配置成比内部把手组件31靠车室的外侧。光反射器40配置在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倾斜表面上。利用该构造,从光出射孔32E出射的光更可能反射向车室的内侧(或反射向内部把手组件31)。因此,把手31A的可见性改进。〈第二实施方式〉将参照图9说明第二实施方式。与第一实施方式中的部件相同的部件将以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并且将不作说明。车辆用照明装置120包括与第一实施方式中的光反射器的构造不同的光反射器。如图9所示,边框32具有不倾斜的并在水平方向上延伸的上壁132C。上壁132C具有为通孔的安装孔141。具有平板形形状的光反射器140附接于上壁132C以使安装孔141封闭。光反射器140以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方式倾斜。光反射器140是上壁132C的部件。光反射器140是向车室的内侧倾斜的倾斜部。光反射器140具有诸如白色之类的具有高光反射率的颜色。即使边框32的上壁132C不倾斜,光反射器140也向车室的内侧倾斜。因此,从光出射孔32E出射的光很可能反射向车室的内侧。此外,光反射器140附接成使安装孔141封闭。因此,乘员不太可能直接看到光反射器140,并且可以提供适宜的外观。〈第三实施方式〉将参照图10说明第三实施方式。与以上实施方式中的部件相同的部件将以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并且将不作说明。车辆用照明装置220包括与以上实施方式中的光反射器的构造不同的光反射器。光反射器240具有向把手31A弯曲的弯曲截面。边框32具有上壁232C和背壁232D。上壁232C和背壁232D具有形成安装孔241的切除部。光反射器240附接于边框32以使安装孔241封闭。具体地,光反射器240的在车室的内侧的端部241A从上方附接于上壁232C,并且车室的外侧的端部241B从侧面附接于背壁232D。因为光反射器240形成为向把手31A弯曲的形状,所以以图10中的箭头L I表示的从光出射孔32E出射的光束在被光反射器240反射之后散射。利用该构造,利用被光反射器240反射的光照亮较大的区域。〈第四实施方式〉将参照图11说明第四实施方式。与前面实施方式中的部件相同的部件将以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并且将不作说明。在以上实施方式中,光出射孔32E设置为光出射部。车辆用照明装置320包括与前面实施方式中的光出射部的构造不同的光出射部。
内部把手井330的边框332包括下壁332A以及倾斜壁332D。边框332由诸如亚克力和聚碳酸酯之类的具有高光透射能力的合成树脂(或高透明合成树脂)制成。边框332的在车室的内侧的表面具有光透射区域342和光遮断区域341。光透射区域342分别设置在边框332的与光源50的上光发射部62B和下光发射部62D相对的部分中。边框332在边框的除了设置光透射区域342的部分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341。在图11中,设置在与上光发射部62B相对的部分中的光透射区域342以附图标记342A表示,设置在与下光发射部62D相对的部分中的光透射区域342以附图标记342B表示。光透射区域342可以由具有高光透射能力的材料形成或通过使厚度减小而形成,使得光可以穿过光透射区域342。
边框332由具有高光透射能力的材料制成并且具有光透射区域342A(光出射部)和光透射区域342B。利用该构造,照亮光源50上方的空间(内部把手井130的内部)和光源50下方的空间(开关基部16)。也就是,光出射部不限于光出射孔。只要从光源50发射的光指向内部把手井的内部,则可以应用其它的构造。〈其它实施方式〉本发明不限于以上说明和附图中说明的以上实施方式。本文中描述的技术可以包括下列实施方式。光反射器可以具有图12中示出的构造。多个圆光反射器440配置在上壁32C上。可选地,图13中示出的圆光反射器540可以通过点打印而打印在上壁32C的表面上。光反射器的颜色不限于白色。可以使用具有光反射性的任何颜色。光反射器可以与内部把手井的上壁一体地形成。配置光反射器的区域不限于以上实施方式中的区域。只要被光反射器反射的光指向内部把手组件31,则光反射器可以配置在任何区域中。内部把手组件31、光出射孔32E以及光反射器40之间的位置关系可以改变。可以从车室的内侧按顺序依次配置内部把手组件31、光出射孔32E以及光反射器40。在以上实施方式中,内部把手井30由内部把手边框32和内部把手盖33形成。然而,内部把手井30的构造不限于这样一种构造。内部把手井可以形成在车门装饰件10中。光源50包括LED51(主要组成部件)和光引导构件60。然而,光源50的构造不限于这样一种构造。光源50可以不包括光引导构件。在该情况下,内部把手井30的内部和把手31A由LED51直接照亮。主要组成部件可以是诸如灯泡之类的其它类型的光源。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辆用照明装置,其包括 光源;以及 内部把手井,所述内部把手井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所述内部把手井具有下壁、上壁以及开ロ,所述下壁具有光出射部,所述光出射部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所述下壁下方的所述光源发射的光通过所述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所述内部把手井的内部,所述上壁具有光反射部,所述光反射部被构造成朝向所述内部把手反射通过所述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所述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所述开ロ朝向车室的内側。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反射部沿着所述内部把手的所述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反射部配置成比所述光出射部靠近所述车辆的前部。
4.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俯视图中,所述光反射部配置在所述内部把手和所述光出射部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壁具有向所述车室的内侧倾斜的倾斜部,并且 所述光反射部配置在所述倾斜部中并且配置成比所述内部把手靠所述车室的外侧。
6.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部把手井具有从所述下壁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所述光源的延伸壁,所述延伸壁具有下光出射部,从所述光源发射的光通过所述下光出射部向下出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干, 所述光源具有上光发射部和下光发射部; 所述光出射部和所述下光出射部分别配置成与所述上光发射部和所述下光发射部相对; 所述下壁在所述下壁的除了所述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并且 所述延伸壁在所述延伸壁的除了所述下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
8.—种车辆用照明装置,其包括 光源;以及 内部把手井,所述内部把手井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所述内部把手井具有下壁、上壁以及开ロ,所述下壁具有光出射部,所述光出射部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所述下壁下方的所述光源发射的光通过所述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所述内部把手井的内部,所述上壁具有为通孔的安装孔,所述开ロ朝向车室的内侧;以及 光反射器,所述光反射器附接于所述上壁以便使所述上壁的所述安装孔封闭,并且所述光反射器被构造成朝向所述内部把手反射通过所述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所述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反射器沿着所述内部把手的所述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干, 所述上壁在水平方向上延伸,并且 所述光反射器形成为平板形形状并且以向所述车室的内侧倾斜的方式傾斜。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部把手井具有从所述下壁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所述光源的延伸壁,所述延伸壁具有下光出射部,从所述光源发射的光通过所述下光出射部向下出射。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干, 所述光源具有上光发射部和下光发射部; 所述光出射部和所述下光出射部分别配置成与所述上光发射部和所述下光发射部相对; 所述下壁在所述下壁的除了所述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并且 所述延伸壁在所述延伸壁的除了所述下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
13.—种车辆用照明装置,其包括 光源;以及 内部把手井,所述内部把手井布置在车辆的车门装饰件中、用于容纳包括握持部的内部把手,所述内部把手井具有下壁、上壁、背壁以及开ロ,所述下壁具有光出射部,所述光出射部被构造成使得从配置在所述下壁下方的所述光源发射的光通过所述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所述内部把手井的内部,所述上壁和所述背壁具有形成安装孔的切除部,所述开ロ朝向车室的内侧;以及 光反射器,所述光反射器附接于所述上壁和所述背壁以便使所述安装孔封闭,并且所述光反射器被构造成朝向所述内部把手反射通过所述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所述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反射器沿着所述内部把手的所述握持部的延伸方向延伸。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干, 所述光反射器向所述内部把手的所述握持部弯曲。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部把手井具有从所述下壁的边缘延伸成从下方和侧面覆盖所述光源的延伸壁,所述延伸壁具有下光出射部,从所述光源发射的光通过所述下光出射部向下出射。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干, 所述光源具有上光发射部和下光发射部; 所述光出射部和所述下光出射部分别配置成与所述上光发射部和所述下光发射部相对; 所述下壁在所述下壁的除了所述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并 且 所述延伸壁在所述延伸壁的除了所述下光出射部之外的部分的外表面上具有光遮断区域。
全文摘要
一种车辆用照明装置,其包括光源和内部把手井。内部把手井具有下壁、上壁以及开口。光源配置在下壁下方。下壁具有光出射部,其被构造成使得从光源发射的光通过该光出射部出射并且行进至内部把手井的内部。上壁具有光反射部,其被构造成朝向内部把手反射通过光出射部出射并且在内部把手井中向上行进的光。开口朝向车室的内侧。
文档编号B60Q3/02GK102729889SQ20121009334
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31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7日
发明者林伸树, 竹内功一 申请人:丰田纺织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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