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和具有它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3378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和具有它的车辆。



背景技术:

车辆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当遭遇紧急情况导致蓄电池发生故障时,整车将发生断电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该安全拉手具有应急光源。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具有上述安全拉手的车辆。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包括:安全拉手本体;应急光源,所述应急光源设置在所述安全拉手本体上;以及应急电源,所述应急电源与所述应急光源相连。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可在遇到车辆蓄电池故障等紧急情况时,仍能发挥应急照明作用。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还包括:发电机,所述发电机与所述安全拉手本体联动,以在所述安全拉手本体转动时由所述安全拉手本体驱动所述发电机进行发电,所述发电机与所述应急电源相连。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安全拉手本体与所述发电机之间还设置有变速机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变速机构为一级齿轮变速机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一级齿轮变速机构包括:主动齿轮和从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与所述从动齿轮啮合,所述主动齿轮与所述安全拉手本体相连,所述从动齿轮与所述发电机相连,所述主动齿轮与所述从动齿轮的传动比为1:2.0-1:1.5。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安全拉手本体上设置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由支承结构进行转动支承,所述主动齿轮与所述转动轴同轴相连。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发电机的额定发电功率为5-20W。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安全拉手本体上还设置有应急按钮,所述应急按钮用于控制所述应急光源的开闭。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应急光源为LED应急灯。

根据本实用新型另一方面实施例的车辆,包括上述实施例的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安全拉手10、安全拉手本体1、转动轴11、支承结构12、应急光源(LED应急灯)2、应急电源3、发电机4、变速机构5、主动齿轮51、从动齿轮52、应急按钮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可以互相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10。

参照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10可以包括安全拉手本体1、应急光源2以及应急电源3。

应急光源2设置在安全拉手本体1上,当车辆蓄电池发生故障导致车内无照明设备时,应急光源2可提供应急照明。

应急电源3与应急光源2相连。应急电源3可以是可充电电源,在正常情况下,应急电源3用于储存电能,当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急电源3可为应急光源2提供电能,为乘员提供应急照明。当然,应急电源3也可以是干电池,用户可以经常更换干电池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该干电池可向应急光源2供电照明。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车辆的安全拉手10,可在遇到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发挥应急照明作用。

安全拉手10还可以包括发电机4,发电机4与安全拉手本体1联动,以在安全拉手本体1转动时由安全拉手本体1驱动发电机4进行发电,由此可将安全拉手本体1的动能转化为发电机4的电能。进一步地,发电机4与应急电源3相连,在正常情况下,发电机4所产生的电能被储存在应急电源3内。

安全拉手本体1与发电机4之间还设置有变速机构5,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变速机构5为一级齿轮变速机构5。

具体地,一级齿轮变速机构5可以包括主动齿轮51和从动齿轮52,主动齿轮51与从动齿轮52啮合,主动齿轮51与安全拉手本体1相连,从动齿轮52与发电机4的轴端相连,发电机4通过一级齿轮变速机构5将安全拉手本体1的动能转化为电能。

进一步地,图1所示实施例中的一级齿轮变速机构5为增速齿轮机构,安全拉手本体1的动能经一级齿轮变速机构5传动后,可使发电机4的轴端达到更高的转速,从而提高了发电机4的发电效率,使发电机4产生更多的电能。具体地,主动齿轮51与从动齿轮52的传动比为1:2.0-1:1.5,例如,该传动比可以是1:1.618,合理的传动比可以使乘客在不费力的情况下,尽量提高发电效率。

安全拉手本体1上设置有转动轴11,转动轴11由支承结构12进行转动支承,在具体实施例中,支承结构12可以是轴承。主动齿轮51与转动轴11同轴相连。当乘客拉动安全拉手本体1时,安全拉手本体1将带动转动轴11转动,进而转动轴11带动主动齿轮51转动。

发电机4为微型小功率发电机4,额定发电功率为5-20W,例如,发电机4的额定发电功率可以是10W。

安全拉手本体1上还设置有应急按钮6,应急按钮6具有“打开”、“关闭”两种状态,该应急按钮6用于控制应急光源2的开闭。当遇到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时,打开应急按钮6,应急光源2被点亮,可作为应急照明使用。

在一些实施例中,应急光源2为LED应急灯2。具体地,安全拉手本体1上设置有安装孔,LED应急灯2安装在该安装孔内。

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乘员拉动安全拉手本体1时,乘员手臂的机械能将转化为安全拉手本体1的动能,安全拉手本体1的动能再通过发电机4转化为电能储存在应急电源3里。当遇到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时,乘员打开应急按钮6,LED应急灯2则被点亮,LED应急灯2即可作为应急照明使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安全拉手10可将绿色无污染能源(乘员手臂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提供应急发电备用光源,绿色环保,安全实用,并且该安全拉手10可适用于各种车辆。

根据本实用新型另一方面实施例的车辆,包括上述实施例的安全拉手10。而对于车辆的其它构造,如发动机、变速器等均已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公知技术,因此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进行接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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