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净化系统和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75610阅读:278来源:国知局
一种空气净化系统和车辆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空气净化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空气净化系统和车辆。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汽车已经进入千家万户,消费者在享受驾驶乐趣及便捷的同时,对车内环境及自身的健康关注度越来越高。新购置的汽车内部异味很大,很多挥发性物质都对人体有害,其中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就是一类。人们需要一种空气净化系统能够有效的去除车内的VOC以及其他有害气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可以有效净化车内空气的空气净化系统和具有其的车辆。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一方面提供一种空气净化系统,包括:

净化装置,所述净化装置包括供空气进入的入口端、供空气流出的第一出口端以及用于连接所述入口端与所述第一出口端的第一通道,所述第一通道内设置有加热模块与吸附模块,所述加热模块位于所述吸附模块与所述入口端之间,所述吸附模块与所述第一出口端之间还设置有第二出口端,所述第二出口端连接第一通道与所述车辆外部,所述第二出口端设置有第一风门用以打开或者闭合所述第二出口端;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加热模块连接以控制所述加热模块开启或者关闭,所述控制器还与所述第一风门连接以控制所述第一风门的开启与关闭。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空气净化系统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吸附模块用于吸附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如VOC,当吸附模块吸附饱和时,通过加热模块对空气进行加热,热空气使得吸附模块中所吸附的气体脱附出来,并打开第一风门,通过第一风门将脱附出来的气体排出车外,通过第一风门的作用可以重复利用吸附模块,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效果。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空气净化系统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优选地,所述吸附模块是活性炭滤网。

优选地,所述加热模块是PTC陶瓷材料。

优选地,所述净化装置还包括与所述第一通道并列的第二通道,所述第二通道连接所述入口端与所述第一出口端,在所述入口端设置有第二风门,所述第二风门与所述控制器连接并可选择性地导通所述第一通道或者第二通道。

优选地,还包括采暖装置,所述采暖装置与所述控制器连接并位于所述净化装置的第一出口端。

优选地,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器连接的温度传感器,所述温度传感器设置于所述第一通道内并位于所述加热模块与所述第一出口端之间。

根据本实用新型另一方面实施例的车辆,包括如上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

上述车辆与上述的空气净化系统相对于现有技术所具有的优势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系统结构框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空气净化系统另一种结构框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净化装置结构示意图;

其中各附图标记含义如下:

100——控制器,300——净化装置,301——加热模块,302——吸附模块,303——第一风门,304——入口端,305——第一出口端,306——第二风门,307——第二出口端,400——第二通道,500——采暖装置,600——温度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方面提供一种空气净化系统,该系统应用于车辆,包括净化装置,净化装置包括有供空气进入的入口端304、供空气流出的第一出口端305以及用于连接该入口端304和该第一出口端305的第一通道,第一通道内设置有加热模块301和吸附模块302,加热模块301设置在吸附模块302与入口端304之间;具体地,净化装置设置在车内,其入口端304设置有抽风装置以将车内的空气从入口端304抽入,图中的箭头方向表示的即空气的流动方向,吸附模块302具有吸附功能,可以将抽入的空气进行吸附净化,将空气中的大颗粒以及VOC等有毒有害物质吸附,经吸附后的洁净空气从第一出口端305流出重新回到车内,通过该循环可以实现车内的空气净化。同时,净化装置还包括有第二出口端307,第二出口端307设置在吸附模块302与第一出口端305之间用以连接第一通道和车辆外部,即从入口端304抽入的空气可以从第一出口端305流出回到车内也可以从第二出口端307流出以排到车外,在第二出口端307处设置有第一风门303用以打开或者关闭第二出口端307。

空气净化系统还包括有控制器100,控制器100与加热模块301连接用以控制加热模块301的开启与关闭,控制器100还与第一风门303连接以控制第二分门的开启与关闭。

具体地,净化装置的入口端304将车内的空气抽入,抽入的空气经过吸附模块302的吸附后从第一出口端305流出回到车内,此时第一风门303是关闭的。应当知道的是,吸附模块302的吸附是有限度的,即吸附模块302在吸附工作一段时间后就无法再继续对空气进行吸附净化了,此时需要对吸附模块302进行加热再生,所以控制器100控制加热模块301打开,经入口端304抽入的空气被加热模块301加热,热空气经过吸附模块302将吸附模块302原本所吸附的VOC以及大颗粒气体解吸附,同时控制器100控制第一风门303打开,由吸附模块302所脱附出来的高浓度的有毒有害气体经过第二出口端307被排出车外。经过加热空气解吸附后的吸附模块302吸附能力再生又可以用于吸附净化车内空气。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空气净化系统,吸附模块302用于吸附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如VOC,当吸附模块302吸附饱和时,通过加热模块301对空气进行加热,热空气使得吸附模块302中所吸附的气体脱附出来,并同时打开第一风门303,通过第一风门303将脱附出来的气体排出车外,通过第一风门303的作用可以重复利用吸附模块302,在有效净化车内空气的同时达到节约成本的效果。

进一步地,吸附模块302可以是活性炭滤网,活性炭的特性即在加热时能够再生。

进一步地,加热模块301可以是PTC陶瓷材料。

进一步地,净化装置还包括与第一通道并列的第二通道400,第二通道400连接入口端304和第一出口端305,在入口端304处设置有第二风门306,第二风门306和控制器100连接并可选择性地导通第一通道或者第二通道400。具体地,如图3所示,第二通道400仅仅用于连接入口端304与第一出口端305,即在车内空气不需要净化时,将第二风门306调整至第一通道关闭,第二通道400打开,这样入口端304所抽入的空气经过第二通道400后从第一出口端305直接流出而不会经过第一通道内的净化装置了。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系统还包括有采暖装置500,采暖装置500与控制器100连接并位于净化装置的第一出口端305。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系统还包括有与控制器100连接的温度传感器600,温度传感器600设置与第一通道内并位于加热模块301与第一出口端305之间。

具体地,空气净化系统可以与车内的空调系统结合,在第一出口端305设置采暖装置500可以在车辆有采暖需求时打开,由于净化装置本身具有抽风的能力,即可以实现车内采暖的内循环。同时,由于吸附模块302在一定的温度下会将所吸附的物质脱附出,所以在第一通道内设置有温度传感器600用以检测第一通道内的温度,当第一通道内的温度超过了预定的阈值时,提示车主开启第二通道400并开启第一风门303。

综上,本实用新型一方面提供的空气净化系统,吸附模块302用于吸附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如VOC,当吸附模块302吸附饱和时,通过加热模块301对空气进行加热,热空气使得吸附模块302中所吸附的气体脱附出来,并打开第一风门303,通过第一风门303将脱附出来的气体排出车外,这样就可以重复利用吸附模块302,在有效净化车内空气的同时达到节约成本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另一方面提供一种车辆,包括了如上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

上述的车辆与上述的空气净化系统的好处是相同的,在此不再赘述。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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