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观光缆车吊厢的刮雨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56270阅读:54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观光缆车吊厢的刮雨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缆车刮雨器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观光缆车吊厢的刮雨器装置。



背景技术:

缆车是利用钢绳牵引,实现输送人员或货物的设备。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观光缆车已经普遍用于输送登山游客。但现有的观光缆车车厢窗玻璃都没有雨刷器,下雨时雨水在窗玻璃上形成水膜,直接影响游客观赏风景,无法观光和拍照。雨刮器通常用来刷刮除附着于挡风玻璃上的雨点的设备,以改善乘客能见度。

现有技术中用于缆车窗玻璃的刮雨器装置结构复杂,操作繁琐,需要人工进行操作,效率低,实用性不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观光缆车吊厢的刮雨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观光缆车吊厢的刮雨器装置,包括吊厢,所述吊厢的侧板上固定设置有窗玻璃;所述吊厢的顶板上表面通过焊接方式固定安装有两个竖直方向设置的支撑竖板,支撑竖板上通过轴承连接方式转动设置有转动杆,转动杆的外圈表面固定安装有齿轮;所述齿条的两端设置有限位板,其中一个限位板与活塞杆固定连接;所述吊厢的顶板上通过螺栓连接方式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缸安装座,电动伸缩缸安装座上固定设置有用于驱动活塞杆伸缩的电动伸缩缸;所述吊厢的顶板上表面还分别固定设置有风力发电装置和蓄电池防护箱;所述蓄电池防护箱内固定设置有用于向雨刷器装置用电部件供电的蓄电池;所述转动杆的左端固定安装有竖直方向设置的摆动杆;所述摆动杆的底端与雨刮板的中部之间通过铰接轴连接;所述雨刮板的内表面固定安装有硅橡胶刮条;所述吊厢的侧板内壁上还设置有用于控制电动伸缩缸起动的开关。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窗玻璃采用不锈钢透明玻璃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齿轮与齿条之间通过直齿啮合传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齿条与其两端的限位板之间为一体成型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硅橡胶刮条与窗玻璃的表面相接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便捷,利用齿条的往复运动,带动转动杆进行周期性转动,这样使得摆动杆作周期性的摆动,从而实现雨刮板上的硅橡胶刮条对窗玻璃表面的雨水进行刮除,方便快捷,节能环保,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左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吊厢,2-窗玻璃,3-雨刮板,4-硅橡胶刮条,5-摆动杆,6-转动杆,7-开关,8-支撑竖板,9-齿轮,10-风力发电装置,11-蓄电池,12-蓄电池防护箱,13-电动伸缩缸安装座,14-齿条,15-电动伸缩缸,16-铰接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观光缆车吊厢的刮雨器装置,包括吊厢1,所述吊厢1的侧板上固定设置有窗玻璃2,窗玻璃2采用不锈钢透明玻璃制成;所述吊厢1的顶板上表面通过焊接方式固定安装有两个竖直方向设置的支撑竖板8,支撑竖板8上通过轴承连接方式转动设置有转动杆6,转动杆6的外圈表面固定安装有齿轮9,齿轮9与齿条14之间通过直齿啮合传动连接;所述齿条14的两端设置有与之一体成型的限位板,其中一个限位板与活塞杆固定连接;所述吊厢1的顶板上通过螺栓连接方式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缸安装座13,电动伸缩缸安装座13上固定设置有用于驱动活塞杆伸缩的电动伸缩缸15;所述吊厢1的顶板上表面还分别固定设置有风力发电装置10和蓄电池防护箱12;所述蓄电池防护箱12内固定设置有用于向雨刷器装置用电部件供电的蓄电池11;所述转动杆6的左端固定安装有竖直方向设置的摆动杆5;所述摆动杆5的底端与雨刮板3的中部之间通过铰接轴连接;所述雨刮板3的内表面固定安装有硅橡胶刮条4,硅橡胶刮条4与窗玻璃2的表面相接触;所述吊厢1的侧板内壁上还设置有用于控制电动伸缩缸15起动的开关7。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开关7起动电动伸缩缸15工作,电动伸缩缸15驱动活塞杆伸长和缩短,进而带动齿条14在水平方向上往复运动,齿条14与齿轮9之间为直齿啮合传动连接,齿条14的往复运动,带动转动杆6进行周期性转动,这样使得摆动杆5作周期性的摆动,从而实现雨刮板3上的硅橡胶刮条4对窗玻璃2表面的雨水进行刮除;设置的风力发电装置10有效利用风能为刮雨器装置进行供电,节能环保。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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