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装饰的汽车轮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50964发布日期:2019-03-30 09:04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装饰的汽车轮毂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轮毂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改变造型辐板的轮毂。



背景技术:

汽车,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较为常见的工具,已经以私家车的形式开始走进千家万户;作为私家用家庭轿车,人们比较注重其外观美的设计;轮毂,汽车行走装置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件;铝合金轮毂已不仅对车辆起承重和运行功能,它在保障安全的同时张扬着车主的个性。而市售轮毂多为颜色单一,且如需对轮毂进行装饰性设计,较为常见的是喷涂色彩,这样的装饰方法虽然在效果上可以起到美感作用,但是对于修改和替换不方便,且工作量比较大,装饰成本比较髙。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轮毂具有结构简单,安装更换方便,且能够起到很好的装饰效果。

为达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装饰的汽车轮毂,包括固定盘、轮辋、轮辐,固定盘的外侧通过轮辐与轮辋固定连接,所述轮辐上搭设有沿轮辋的径向并与轮辐相对应的Z形辐板,所述Z形辐板包括第一平板部、斜板部、第二平板部,第一平板部的长度大于第二平板部的长度,所述斜板部倾斜的连在第一平板部和第二平板部之间,所述固定盘和/或轮辋和/或轮辐上安装有装饰粘钉,所述装饰粘钉包括钉帽和强力双面胶,所述钉帽周向上设有锯齿状防滑纹。装饰粘钉依靠强力双面胶来实现与轮毂或汽车其他部件的粘合

所述钉帽顶部设有六瓣花形内凹结构。

所述强力双面胶的外侧设有保护纸。

所述Z形板由一块长条状的板材经过两次反向弯折而成。

所述Z形板的一端固定在轮辐上,另一端固定在轮辋上。

所述Z形板通过紧固螺栓进行安装固定,紧固螺栓的头部与Z形板之间设有垫圈。

所述轮毂上设置有螺纹攻丝孔。

所述轮毂的制作材料为铝合金。

所述的Z形辐板在使用时将其搭在轮毂的轮辐上,通过紧固螺栓与轮毂固定,来实现改变轮毂造型。该板正反两用,通过Z形辐板的第一平板部与第二平板部的长短不同来呈现两种不同的轮毂结构。装饰粘钉结构简单,容易制作,实用性强,美丽大方,价格低廉,安装时不需在轮毂上钻孔,对轮毂自身结构无破坏性,而且装饰钉可以喷涂不同颜色。Z形辐板和装饰粘钉结合可以产生更过装饰形式。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的结构图;

图2是Z形辐板的结构图;

图3是装饰粘钉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图2、图3所示,一种便于装饰的汽车轮毂,包括固定盘1、轮辋3、轮辐4,固定盘1的外侧通过轮辐4与轮辋3固定连接,轮辐4上搭设有沿轮辋3的径向并与轮辐4相对应的Z形辐板,所述Z形辐板包括第一平板部41、斜板部42、第二平板部43,第一平板部41的长度大于第二平板部43的长度,所述斜板部42倾斜的连在第一平板部41和第二平板部43之间。所述固定盘1和/或轮辋3和/或轮辐2上安装有装饰粘钉5,所述装饰粘钉5包括钉帽51和强力双面胶52,所述钉帽51周向上设有锯齿状防滑纹53。

使用时,根据装饰需要,装饰粘钉5可喷涂为电镀及其它颜色;主要起装饰铝合金轮毂的作用;一般在铝合金轮毂的轮辋边缘处等分均布粘贴。也可粘贴于汽车尾部,

所述钉帽51顶部设有六瓣花形内凹结构54。

所述强力双面胶52的外侧设有保护纸。

所述Z形板由一块长条状的板材经过两次反向弯折而成。

所述Z形板的一端固定在轮辐4上,另一端固定在轮辋3上。

所述Z形板通过紧固螺栓44进行安装固定,紧固螺栓44的头部与Z形板之间设有垫圈45。

所述轮毂上设置有螺纹攻丝孔。

所述轮毂的制作材料为铝合金。

使用时,将Z形辐板其搭在轮毂的轮辐4上,通过紧固螺栓44与轮毂固定,来实现改变轮毂造型。该板正反两用,通过Z形辐板的第一平板部41与第二平板部43的长短不同来呈现两种不同的轮毂结构。

该轮毂结构简单,容易制作,可变性高,可根据需要喷涂不同颜色或不同图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低成本实现轮毂多变性的问题。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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