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行车外置显示装置及其支撑紧固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010677发布日期:2020-06-09 18:50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一种行车外置显示装置及其支撑紧固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行车外置显示装置及其支撑紧固结构。



背景技术: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尤其是越野型驾驶室领域,驾驶员不仅需要观察道路情况,还需根据车外环境情况,判定行车是否安全和道路是否正确。为减少驾驶员的工作强度和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处置突发情况,亟需增加外置显示装置来辅具驾驶员进行车辆行驶。

目前的外置显示装置多适用于固定车型,相配合的显示器重量较轻、型号比较单一,且视角不可调节。当不同身高和坐姿的驾驶员驾驶室员行车操作时,固定的视角易引起驾驶员视觉疲劳,影响行车安全。

军车、装甲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行驶路况较差,其外置显示器要求可靠耐用,重量较重。目前的外置显示装置不能满足其使用要求。

综上,亟需一种新的行车外置显示装置及其支撑紧固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行车外置显示装置及其支撑紧固结构,以解决上述存在的一个或多个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外置显示装置,设置有加强结构,稳固耐用;显示装置角度可调,便于驾驶员使用。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行车外置显示装置的支撑紧固结构,包括:支座总成和加强板;

所述支座总成包括底板和支撑板;

所述底板设置有安装孔和过线孔,所述加强板设置有若干安装连接孔,所述底板和所述加强板用于设置于预设安装件的两侧;

所述支撑板固定设置于所述底板上;所述支撑板的与所述底板的连接处设置有折弯加强部;

所述支撑板设置有第一固定安装孔和第二固定安装孔,用于固定安装显示器;所述第一固定安装孔为圆形孔,所述第二固定安装孔为腰型孔。

进一步地,所述加强板的安装连接孔的一端固定设置有连接螺母。

进一步地,还包括:连接螺栓,用于将支座总成和加强板固定连接在预设安装件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安装孔位于所述第二固定安装孔的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的过线孔为长条孔。

进一步地,所述加强板为中心对称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折弯加强部的折弯角度为90度,长度为15mm。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安装孔的圆心和所述第二固定安装孔的中心弧线的圆心重合。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行车外置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器,所述显示器通过本实用新型的支撑紧固结构固定安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支撑紧固结构,采用加强板及折弯加强结构,满足特种车辆大质量显示器对安装装置的刚度需求。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使用时,显示器的上部可固定且可绕固定中心旋转,下部可在腰型孔内进行调整,满足驾驶员根据自身需求对显示屏进行角度可调的需求。本实用新型采用支座总成和加强板的连接结构,可实现多型号多平台车辆,用户对显示方向和角度调节的需求,降低驾驶员的视觉疲劳,提高装备的人机性。具体的,支座总成中,上部紧固点采用圆孔紧固,下部紧固点采用腰型孔紧固,针对不同身高人群实现显示视角的可调性;支座总成在受力部位采用了折弯加强,增加了底板的刚度、强度和受力面积,可降低显示器的晃动现象。

进一步地,加强板上使用焊接等固定的连接螺母,能够使装配简单方便,增加生产效率。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安装孔位于所述第二固定安装孔的上方,根据显示器常用的紧固结构尺寸,将显示器上部点固定,下部紧固点在腰型孔内可调,满足驾驶员根据自身需求对显示屏进行角度可调的需求。

进一步地,底板上的过线孔采用条形孔设计,实现线头通过的同时覆盖孔位,使人视野不会穿透底板。

进一步地,加强板具有中心对称的特征,避免装配错误,且可增加支座受力面积。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行车外置显示装置的支撑紧固结构的结构爆炸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支座紧固点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支座总成俯视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加强板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支座折弯加强部示意图;

图1至图5中,1、支座总成;2、加强板;3、安装件;4、腰型孔;5、长条孔;6、折弯加强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效果及技术方案更加清楚,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它实施例,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行车外置显示装置的支撑紧固结构,包括:支座总成1、加强板2和安装件3。

所述支座总成1包括底板和支撑板;所述底板设置有安装孔和过线孔,所述加强板2设置有若干安装连接孔,所述底板和所述加强板2用于设置于预设的安装件3的两侧;所述支撑板固定设置于所述底板上;所述支撑板的与所述底板的连接处设置有折弯加强部6;所述支撑板设置有第一固定安装孔和第二固定安装孔,用于固定安装显示器;所述第一固定安装孔为圆形孔,所述第二固定安装孔为腰型孔4。预设的安装件3为车辆的支撑部分。

进一步地,所述加强板2的安装连接孔的一端固定设置有连接螺母。

进一步地,还包括:连接螺栓,用于将支座总成1和加强板2固定连接在预设安装件3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安装孔位于所述第二固定安装孔的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的过线孔为长条孔5。

进一步地,所述加强板2为中心对称结构。

优选的,折弯加强部6的折弯角度为90度,长度为15mm,并与相邻边进行焊接,提高支撑紧固点的刚度。

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安装孔为圆孔,第二固定安装孔为腰型孔,圆孔的圆心和腰型孔中心弧线的圆心重合,腰型孔中心弧线到圆孔中心的距离为行车外置显示装置一侧的安装尺寸58.5mm。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行车外置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器,所述显示器通过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撑紧固结构固定安装。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中,采用加强支座实现重型外置显示装置的安装,采用统一安装尺寸实现多型号多车型的匹配。

底板采用条形孔,保证了显示器接头安装通过后,可用支座底板覆盖大部分孔位,仅预留过线孔,使人视野不会穿透支座总成(1)。本实用新型中,外置显示装置支座可由金属板材制成,在受力部位采用了折弯加强,加大了底板的受力面积和刚度,降低了采用大质量显示器后显示屏的晃动因素。

行车外置显示装置支座底板采用防错加强板,能够杜绝错误装配。

请参阅图2,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外置显示装置的外轮廓尺寸为183mm×100mm×70mm,四个安装点距离为183mm×58.5mm,通过将显示器上部紧固点采用圆孔紧固,下部紧固点采用腰型孔4紧固,实现了外置显示器角度的可调;具有很强的适用性。

请参阅图3,安装件3上需增加支座总成1安装孔和过线孔;所述安装孔为四个圆形通孔,过线孔为40mm×60mm的长条孔5。通常显示器的连接线接头尺寸较大,连接线较细,因此安装件3上为使接头通过,须开大孔;为了在安装完毕后,不使视野贯穿到支座总成(1)内部,降低视觉效果,将线束位置预留在支座总成(1)底部的边缘。显示装置装配时接线头过孔后安装支座,支座总成1安装于长条孔5上方,使其覆盖大部分长条孔5,仅留过线空间。该结构合理的解决因开孔所产生的视觉影响。

请参阅图4,外置显示装置的支座总成1的底板和加强板采用防错结构(中心对称),可避免装配错误,增加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请参阅图5,外置显示装置的支座在受力部位采用了折弯加强,增加了支座的刚度,并在底部增加了受力面积,降低了显示器晃动因素。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针对现有外置显示器的紧固装置的单一性和不可调节性技术问题,本申请采用了外置支座和关键开孔技术解决,达到了适用于多平台多车型和显示器角度可调的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军车、装甲车、运钞车等适用于行驶路况较差,需要外置显示器辅具驾驶员进行车辆行驶的特种车辆。

本实用新型的外置显示装置采用钢制加强结构,可满足其使用要求,并将外置显示器的下端紧固点设计为腰型结构,使其可绕上端紧固点进行旋转,方便驾驶员根据自身需求对显示屏进行角度调整。本实用新型中,外置显示装置支座由金属板材制成,在受力部位采用了折弯加强,加大了底板的受力面积和刚度,降低了采用大质量显示器后显示屏的晃动因素;根据显示器常用的紧固结构尺寸,将显示器上部点固定,下部紧固点在腰型孔内可调,满足驾驶员根据自身需求对显示屏进行角度可调的需求;行车外置显示装置支座底板采用防错加强板,能够杜绝错误装配;在安装件上采取了关键开孔,保证了天行健线头的通过且合理安装支座,覆盖了孔位,使人的视野不会穿透安装件。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中,采用加强支座实现重型外置显示装置的安装,采用统一安装尺寸实现多型号多车型的匹配。支座在底部采用条形孔设计,针对不同身高人群实现显示视角的可调性;支座在受力部位采用了折弯加强,增加了地板的刚度和强度,降低显示器的晃动现象;在支座总成(1)底部上采用条形孔设计,实现线头通过的同时覆盖孔位;外置显示装置加强板具有中心对称的结构,避免装配错误,加强板上使用焊接螺母,使装配简单方便,增加生产效率。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这些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任何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均在申请待批的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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