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构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75736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照明设备构造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照明设备构造,其能够不使透镜相对于壳体旋转而将透镜安装于壳体。所述照明设备构造具备:光源(102);用于支承光源(102)的壳体(100);及透镜(104),其具有供光源(102)发出的光透过且与壳体(100)的被卡合部(132)卡合的卡合部(110)、及紧固于壳体(100)的被紧固部(136)的紧固部(112),其中,卡合部(110)构成为在透镜(104)的抵接部(134)进入到壳体(100)的槽部(120)内的状态下能够与壳体(100)卡合分离,紧固部(112)构成为在卡合部(110)与壳体(100)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与壳体(100)紧固。
【专利说明】照明设备构造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能够不使透镜旋转而将透镜安装到壳体的照明设备构造。
【背景技术】
[0002]在下述专利文献I中,记载有透镜通过卡合部与安装部而固定在照明设备的壳体上的结构,并记载有如下所述的结构:在利用卡合部使透镜与壳体卡合时,使透镜相对于壳体以卡合部为中心进行旋转运动,从而使透镜与壳体卡合。
[0003]在先技术文献
[0004]专利文献
[0005]专利文献1:日本实开昭62-184605号公报
[0006]实用新型要解决的课题
[0007]如上述专利文献I的记载所述,在使透镜与壳体卡合时,由于使透镜相对于壳体旋转,因此存在照明设备的形状、配置在透镜附近的部件的配置的自由度等受到限制这样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08]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不使透镜相对于壳体旋转而将透镜安装于壳体的照明设备构造。
[0009]解决方案
[0010]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设备构造具有以下的特征。
[0011]第一特征;照明设备构造具备:光源(102);壳体(100),其用于支承所述光源(102);及透镜(104),其具有供所述光源(102)发出的光透过且与所述壳体(100)的被卡合部(132)卡合的卡合部(110)、及紧固于所述壳体(100)的被紧固部(136)的紧固部
(11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壳体(100)设有供对所述壳体(100)与所述透镜(104)进行密封的密封构件(122)配设的槽部(120),在所述透镜(104)设有与所述密封构件(122)抵接的抵接部(134),所述卡合部(110)构成为在所述抵接部(134)进入到所述壳体(100)的槽部(120)内的状态下能够与所述壳体(100)卡合分离,所述紧固部(112)构成为在所述卡合部(110)与所述壳体(100)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与所述壳体(100)紧固。
[0012]第二特征;所述透镜(104)具有透镜主体部(106)及从透镜主体部(106)的上部向所述壳体(100)侧延伸的上表面部(108U),所述壳体(100)具备位于所述上表面部(108U)的下方且向所述透镜主体部(106)侧大致水平地延伸的突出部(130),所述卡合部(110)设置于所述上表面部(108U)的上部,且以如下所述的方式形成:通过使所述透镜(104)相对于所述壳体(100)向上方移动,所述卡合部(110)处于与所述壳体(100)卡合的状态,通过使所述透镜(104)相对于所述壳体(100)向下方移动,所述卡合部(110)处于解除了与所述壳体(100)的卡合的状态。
[0013]第三特征;所述突出部(130)的下表面作为反射镜而发挥功能。[0014]第四特征;所述上表面部(108U)及所述突出部(130)在照明设备的主视观察下,向上或向下成形为凸形状。
[0015]第五特征;所述照明设备以至少所述卡合部(110)处于内侧的方式使周围被车身罩(90)覆盖。
[0016]第六特征;所述车身罩(90)形成为与所述透镜主体部(106)的表面连续,所述透镜(104)的重心位于比所述卡合部(110)靠所述壳体(100)侧的位置。
[0017]第七特征;所述透镜主体部(106)及所述抵接部(134)以随着朝向下方而位于所述照明设备的发光方向的后方侧的方式倾斜。
[0018]第八特征;所述照明设备是搭载于车身的后方的尾灯,所述光源(102)在所述尾灯安装于车身的状态下通过将所述透镜(104)从所述壳体(100)拆卸而更换。
[0019]实用新型效果
[002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特征,卡合部构成为在透镜的抵接部进入到壳体的槽部内的状态下能够与壳体卡合分离可能,紧固部构成为在卡合部与壳体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与壳体紧固,因此能够简单地将透镜安装于壳体,在将透镜安装于壳体时,不需要使透镜旋转,从而能够提高照明设备的形状、配置在透镜附近的零件的配置的自由度。
[002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特征,在将透镜安装于壳体时、或将透镜从壳体拆卸时,能够将透镜的上表面部卡挂于壳体的突出部,因此使安装或拆卸变得容易,操作性提高。
[002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三特征,由于突出部的下表面作为反射镜而发挥功能,因此能够利用突出部进行配光设计。
[002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四特征,上表面部及突出部在照明设备的主视观察下,向上或向下成形为凸形状,因此能够稳定地将透镜的上表面部卡挂于壳体的突出部。
[002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五特征,照明设备以卡合部处于内侧的方式,周围被车身罩覆盖,因此难以看到卡合部,从而改善照明设备的外观。
[002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六特征,由于以与透镜主体部的表面连续的方式形成车身罩,因此能够获得良好的外观性,并且由于透镜的重心位于比卡合部靠壳体侧的位置,因此在解除了透镜与壳体的紧固时,在透镜的自重的作用下,将意欲向发光方向倾斜的力作用于透镜,因此使透镜变得易于拆卸,其结果是,操作性提高。
[002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七特征,透镜主体部及抵接部以随着朝向下方而位于照明设备的发光方向的后方侧的方式倾斜,因此容易将透镜的重心设定在比卡合部靠壳体侧的位置。
[002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八特征,照明设备是搭载于车身的后方的尾灯,光源在尾灯安装于车身的状态下通过将透镜从壳体拆卸而更换,因此能够构成可兼具照明设备的外观性与光源的更换操作性的尾灯。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8]图1是供实施方式的照明设备搭载的自动两轮车的外观左侧视图。
[0029]图2是从后方观察图1所示的自动两轮车时的图。
[0030]图3是图1所示的照明设备的后视图。
[0031]图4是从图1所示的照明设备的壳体的发光方向前方向观察的图。[0032]图5是图3所示的照明设备单体的左侧视图。
[0033]图6是图3的V1-VI线的向视剖视图。
[0034]图7是图3的VI1-VII线的向视剖视图。
[0035]图8是图3的VII1-VIII线的向视剖视图。
[0036]图9是表示图3所示的照明设备向车身安装的安装构造的图。
[0037]图10是卡合部与被卡合部未被卡合时的图3的VII1-VIII线的向视剖视图。
[0038]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0039]10…照明设备
[0040]12…自动两轮车
[0041]14…车身框架
[0042]16…头节排气管(head pipe)
[0043]18…主框架
[0044]22…座架
[0045]54…后轮
[0046]76…后挡泥板
[0047]90…后罩
[0048]100…壳体
[0049]102…光源
[0050]104...透镜
[0051]106…透镜主体部
[0052]108…延伸突出部
[0053]108U…上表面部
[0054]108D…下表面部
[0055]110…卡合部
[0056]112…紧固部
[0057]112a、132a、136a..?孔
[0058]114…螺栓
[0059]118…反射镜部
[0060]120…槽部
[0061]122…密封构件
[0062]124…排出部
[0063]126…第一壁部
[0064]128…第二壁部
[0065]130…突出部
[0066]132…被卡合部
[0067]134…抵接部
[0068]136…被紧固部
[0069]140…撑条
[0070]142…第一凸起[0071]144…第二凸起
[0072]146、148…树脂构件
[0073]150、152…间隙
【具体实施方式】
[0074]以下,举出优选的实施方式,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设备构造进行详细说明。
[0075]图1是供本实施方式的照明设备10搭载的自动两轮车(也包含带有原动机的自行车)12的外观左侧视图,图2是从后方观察图1所示的自动两轮车12时的图。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只要没有特别指示,便是以图1所示的箭头方向为基准,对前后及上下的方向进行说明,并且以从落座于车身的驾驶员观察到的方向为基准,对左右的方向进行说明。
[0076]自动两轮车12具有构成车身的车身框架14,车身框架14具有:头节排气管16,其设于前端;左右一对的主框架18,其从头节排气管16向后方且向斜下方延伸;枢轴板(pivot plate) 20,其与左右一对的主框架18的后端部连接;左右一对的座架22,其与主框架18的中间部连结,并向后方且上方延伸;及左右一对的下行框架24,其从头节排气管16起位于主框架18的下方,并向后方且下方进行延伸。发动机26及一体地安装在发动机26的后部的变速机28安装在主框架18、枢轴板20及下行框架24上。
[0077]发动机26是单气筒发动机,具有曲轴箱30、安装在曲轴箱30的前方上部的气缸体32、安装在气缸体32的上端部的气缸盖34及覆盖气缸盖34的上部开口的防尘罩36。在气缸盖34的后部经由供气管而连接有节气门本体38,在节气门本体38经由连接管而连接有空气净化器40。另外,在气缸盖34经由排气管42而连接有消声器44。
[0078]另外,自动两轮车12具有:左右一对的前轮叉46,其旋转自如地枢轴支承于头节排气管16 ;作为转向操纵轮的前轮48,其以能够旋转的方式枢轴支承于左右一对的前轮叉46 ;能够转向操纵的棒状的手柄50,其安装在左右一对的前轮叉46的上部;左右一对的摇臂52,其以能够摆动的方式将前端部支承于左右一对的枢轴板20 ;及后轮54,其以能够旋转的方式枢轴支承于左右一对的摇臂52的后端部。
[0079]摇臂52的后端部借助缓冲单元56而悬架于座架22。在枢轴板20设有在使后轮54悬浮而在停车时以与路面大致正交的方式使自动两轮车12自行站立的主支架58及使自动两轮车12在向左倾斜的状态下自行站立的辅助支架60。
[0080]在头节排气管16的前方设有向自动两轮车12的前方照射的前照灯62、仪表64及前侧方向指示灯66,在发动机26的上方设有燃料箱68。在燃料箱68的后方配置有座70。座70包括供驾驶员落座的前座70a及在前座70a的后方供同乘者落座的后座70b,采用所谓的前后排列型的座。
[0081]在前轮48的上方安装有从上方覆盖前轮48的前挡泥板74,在座70的后方安装有覆盖后轮54的后部上方的后挡泥板76、后侧方向指示灯78及作为尾灯的照明设备10。在该后挡泥板76安装有车牌照80、照射车牌照80的牌照灯82。牌照灯82以从后挡泥板76的上部向后方突出的方式进行安装。在牌照灯82的后部安装有对从后续车辆照射来的光进行反射的反射镜84(参照图2)。[0082]在自动两轮车12具有与座架22—并向后方延伸且覆盖座架22的两侧表面及下表面的作为车身罩的后罩90。该后罩90与后挡泥板76连接而形成。
[0083]图3是图1所示的照明设备10的后视图,图4是从照明设备10的壳体100的发光方向前方向观察的图,图5是照明设备10单体的左侧视图,图6是图3的V1-VI线的向视剖视图,图7是图3的VI1-VII线的向视剖视图,图8是图3的VII1-VIII线的向视剖视图。
[0084]照明设备10具有:作为灯泡的光源102 ;壳体100,其用于支承光源102并且覆盖光源102的前方,具有使光源102发出的光向车身后方侧反射的作为反射镜的功能;及透镜104,其支承于壳体100,且覆盖光源102的后方。透镜104由供光源102发出的光透过的构件来形成。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将车身前方侧称作壳体100侧,将车身后方侧称作透镜104侧。另外,将从车身前方朝向车身后方的方向设为照明设备10的发光方向。
[0085]透镜104具有透镜主体部106、从透镜主体部106的边缘部106a向壳体100侧延伸的延伸突出部108、与壳体100卡合的卡合部110及紧固于壳体100的紧固部112 (参照图3、图5?图8)。透镜主体部106是形成透镜104的外观的部分,是人类看到照明设备10的情况下主要着眼的部分。
[0086]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将从透镜主体部106的边缘部106a向后方延伸的上侧的延伸突出部108称作上表面部108U,将下侧的延伸突出部108称作下表面部108D,将左侧的延伸突出部108称作左表面部108L,将右侧的延伸突出部108称作右表面部108R。
[0087]卡合部110设在上表面部108U的左右两侧(参照图3)。卡合部110设在上表面部108U的靠近壳体100的位置,以朝向上方突出的方式设置(参照图7、图8)。透镜104的重心位置O及光源102的大致中心位置P (参照图5)位于比卡合部110的位置靠壳体100侧的位置。紧固部112设在下表面部108D的左右两侧(参照图3)。紧固部112设置在下表面部108D的壳体100侧的端部,以朝向下方突出的方式设置(参照图8)。该紧固部112具有能够供螺栓114插入的孔112a。
[0088]透镜主体部106具有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上部呈倒V字状向上突出的凸形状(参照图3)。因此,设置于透镜主体部106的上部的上表面部108U在透镜104的主视观察下向上成形为凸形状,随着成为透镜104的中心而向上方突出。因而,卡合部110倾斜而设置于上表面部108U。需要说明的是,透镜主体部106也可以具有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上部呈V字状向下凹陷的凹形状。在这种情况下,上表面部108U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向下成形为凸形状,随着成为透镜104的中心而向下方突出。
[0089]壳体100具有反射镜部118,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在反射镜部118的外周形成有槽部120 (参照图4?图8)。在槽部120配置有用于对壳体100与透镜104进行密封的密封构件122。在壳体100的下方设置形成有用于排出水等的排出孔124a的排出部124 (图4、图6),槽部120具有大致环状的形状,与该排出部124对应的部分被切断。换句话说,槽部120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从排出部124的左右一端以沿着壳体100的外形的方式形成至排出部124的左右另一端(参照图4)。
[0090]该槽部120以随着朝向下方而位于照明设备10的发光方向的后方侧(与发光方向相反的方向一侧)的方式进行倾斜,由与反射镜部118连接设置的第一壁部126和第二壁部128形成。第一壁部126形成在比第二壁部128靠内周侧的位置。[0091]壳体100具有位于透镜104的上表面部108U的下方并从反射镜部118的上部向透镜104侧大致水平延伸的突出部130、及位于突出部130的上方并与透镜104的卡合部110卡合的被卡合部132 (参照图3?图8)。卡合部110插入到被卡合部132的孔132a中,从而使卡合部110与被卡合部132卡合。
[0092]突出部130与第一壁部126连接而设置,被卡合部132与第二壁部128连接而设置,槽部120位于突出部130与被卡合部132之间。突出部130的下表面具有作为反射镜的功能。作为透镜104的延伸突出部108的前端的抵接部134以与配置于槽部120的密封构件122抵接的方式插入到槽部120 (参照图6?图8)。该透镜主体部106及抵接部134以随着朝向下方而位于照明设备10的发光方向的后方侧的方式进行倾斜。
[0093]壳体100具有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上部呈倒V字状突出的凸形状(图4)。因而,设置于反射镜部118的上部的突出部130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向上成形为凸形状,随着朝向壳体100的中心而向上方突出。另外,设置于壳体100的上部的被卡合部132也倾斜设置。需要说明的是,反射镜部118也可以具有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上部呈V字状向下凹陷的形状。在这种情况下,突出部130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向下成形为凸形状,随着朝向透镜104的中心而向下方突出。
[0094]在壳体100的下方的槽部120之下,换句话说,在第二壁部128之下,设有与透镜104的紧固部112紧固的被紧固部136,被紧固部136具有能够供螺栓114插入的孔136a,该孔136a具有螺纹槽。使该紧固部112的孔112a与被紧固部136的孔136a —致而螺旋拧入螺栓114,从而使透镜104的紧固部112与壳体100的被紧固部136被紧固。
[0095]照明设备10至少以卡合部110处于内侧的方式周围被后罩90覆盖,后罩90形成为与透镜主体部106的表面(透镜面)连续。由此,卡合部110通过后罩90而变得难以目视确认,使外观改善。当然也可以通过覆盖卡合部110的方式设置后罩90。
[0096]图9是表示照明设备10向车身安装的安装构造的图。在座架22安装有撑条140,在该撑条140安装有照明设备10的壳体100。
[0097]在壳体100的与安装有透镜104的一侧相反的一侧的面上设有第一凸起142与第二凸起144 (参照图5?图9)。另外,在撑条140以与第一凸起142、第二凸起144对应的方式设有开口部142a、144a,在该开口部142a、144a安装具有能够供凸起插入的孔146a、148a的树脂构件146、148。在该树脂构件146、148的孔146a、148a中插入壳体100的第一凸起142、第二凸起144,从而能够将壳体100安装于车身。
[0098]接着,对透镜104向壳体100安装的安装方法进行简单说明。将壳体100设为可安装到车身的结构。如图10所示,以透镜104的延伸突出部108插入到壳体100的槽部120的方式,使透镜104与壳体100接近,使延伸突出部108的抵接部134与配置于槽部120的密封构件122接触。需要说明的是,在将透镜104安装于壳体100时,能够将透镜104的上侧的延伸突出部108卡到壳体100的突出部130,因此使透镜104的安装变得容易,操作性提闻。
[0099]此时,如图10所示,卡合部110与被卡合部132的孔132a未被卡合。另外,在卡合部110与被卡合部132未被卡合的情况下,紧固部112的孔112a与被紧固部136的孔136a不一致(不在同轴上),而无法插入螺栓114。
[0100]然后,在使延伸突出部108的抵接部134与密封构件122抵接后,使透镜104向上方移动,从而将卡合部110插入到被卡合部132的孔132a,使卡合部110与被卡合部132进行卡合(参照图7、图8)。通过将卡合部110与被卡合部132卡合,使紧固部112的孔112a与被紧固部136的孔136a—致,将螺栓114螺旋拧入而拧紧,对紧固部112与被紧固部136进行紧固(参照图8)。由此,能够将透镜104安装于壳体100。
[0101]另外,相反地,使螺栓114松弛,螺栓114从紧固部112及被紧固部136的孔112a、136a脱落,换句话说,解除紧固部112与被紧固部136之间的紧固,因此使透镜104向下方移动,由此能够解除卡合部110与被卡合部132的卡合,从而能够实现透镜104的拆卸、透镜104的放入取出。此时,透镜104的重心位置0位于比卡合部110靠壳体100侧,因此当拆卸螺栓114时,如图10的双点划线所示,在透镜104的自重的作用下,将以卡合部110为中心向与光源102分离的方向(发光方向)旋转(移动)的力作用于透镜104,因此使透镜104变得易于拆卸,其结果是,操作性提高。
[0102]另外,能够将透镜104的上侧的延伸突出部108卡到壳体100的突出部130,因此使透镜104的拆卸变得容易,操作性提高,并且能够防止透镜104误落到地面的情况。通过将该透镜104从壳体100拆卸,能够实现对光源102进行更换。
[0103]如此,在将透镜104安装于壳体100时,在以延伸突出部108的抵接部134与密封构件122抵接的方式使透镜104与壳体100接近之后,使透镜104向上方移动即可,因此不需要像以往那样,在将透镜104安装于壳体100时使透镜104旋转。因而,由于不需要使透镜104旋转,因此壳体100及透镜104的设计的自由度也提高,并且卡合部110的设计及卡合部110的配置的自由度也提高。
[0104]例如,在使透镜104旋转而安装于壳体100的情况下,突出部130相对于透镜104描绘出图6所示那样的圆弧状的轨迹T,透镜104与突出部130发生干涉,而在本实施方式中,由于不使透镜104旋转,因此能够在壳体100设置向透镜104侧突出的突出部130,不降低壳体100及透镜104的设计的自由度而使反射镜84的配光设计变得容易。
[0105]另外,在使透镜104而安装于壳体100的情况下,由于透镜104以卡合部110为轴而进行旋转,因此需要将左右的卡合部110配置在同轴上,而在本实施方式中,由于不使透镜104旋转,因此不需要将左右的卡合部110配置在同轴上,如图3所示,例如能够将左右的卡合部110倾斜配置,换句话说配置为八字状。另外,由于不使透镜104旋转,因此能够使左右的卡合部110的配置位置的高度不同。因而,透镜104及卡合部110的设计的自由度也提高。另外,由于不使透镜104旋转,因此也能够对容纳密封构件122的槽部120不受制约地进行设计。
[0106]在使透镜104的卡合部110与壳体100的被卡合部132卡合时,使透镜104向上方移动,因此,由比较图8与图10可知,由于能够缩小透镜主体部106的上侧的边缘部106a (换句话说,上表面部108U的端部)与同该透镜主体部106的上侧的边缘部106a对置的后罩90之间的间隙150,因此能够减小易于引人注目的上侧的该间隙150,从而改善外观。另外,此时,透镜主体部106的下侧的边缘部106a(换句话说,下表面部108D的端部)与同该透镜主体部106的下侧的边缘部106a对置的后罩90之间的间隙152反而增大,但该间隙152位于下侧,因此难以引人注目,由于透镜主体部106、后罩90的上方以向外侧伸出的方式形成,因此使下侧的间隙152变得更难以引人注目。
[0107]在此,在将透镜104安装于壳体100时,卡合部110与被卡合部132进行卡合的部分的上下方向上的距离a比抵接部134与第一壁部126的上下方向的距离b短,并且该距离a比下表面部108D与第二壁部128的上下方向的距离c短(参照图7)。当距离a不比距离b及距离c短时,即使透镜104向下方移动,也不会解除卡合部110与被卡合部132之间的卡合。
[0108]如此,根据本实施方式的照明设备10的构造,卡合部110构成为在透镜104的抵接部134进入到壳体100的槽部120内的状态下能够与壳体100卡合分离,紧固部112构成为在卡合部110与壳体100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与壳体100紧固,因此能够简单地将透镜104安装于壳体100,在将透镜104安装于壳体100时,不需要使透镜104旋转,而能够使照明设备10的形状、配置在透镜104的附近的零件的配置的自由度提高。
[0109]另外,在将透镜104安装于壳体100时、或将透镜104从壳体100拆卸时,能够将透镜104的上表面部108U预先卡挂到壳体100的突出部130,因此使安装或拆卸变得容易,操作性提闻。
[0110]突出部130的下表面作为反射镜而发挥功能,因此能够利用突出部130进行配光设计。上表面部108U及突出部130在照明设备10的主视观察下,向上或向下成形为凸形状,因此能够稳定地将透镜104的上表面部108U卡挂到壳体100的突出部130。
[0111]照明设备10以卡合部110处于内侧的方式,周围被作为车身罩的后罩90覆盖,因此难以看到卡合部110,从而改善照明设备10的外观。
[0112]由于以与作为透镜主体部106的表面的透镜面连续的方式形成后罩90,因此能够获得优良的外观性。另外,透镜104的重心位于比卡合部110靠壳体100侧的位置,因此当拆卸螺栓114时,如图10的双点划线所示,在透镜104的自重的作用下,将向发光方向倾斜的力作用于透镜104,因此使透镜104变得容易拆卸,其结果是,操作性提高。
[0113]透镜主体部106及抵接部134以随着朝向下方而位于照明设备10的发光方向的后方侧的方式进行倾斜,因此将透镜104的重心容易地设定在比卡合部110靠壳体100侧的位置。
[0114]照明设备10是搭载在车身的后方的尾灯,光源102在尾灯安装于车身的状态下通过从壳体100拆卸透镜104来进行更换,因此能够构成可兼具照明设备10的外观性与光源102的更换操作性的尾灯。
[0115]以上,使用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并不限定于上述实施方式所述的范围。在上述实施方式中,能够加以各种变更或改进的情况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由权利要求的记载可知,上述加以变更或改进的方式也能够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内。另外,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带括号的附图标记是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而仿照附图中的附图标记进行标注的,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于标注该附图标记的要素而进行解释。
【权利要求】
1.一种照明设备构造,其具备: 光源(102); 壳体(100),其用于支承所述光源(102);及 透镜(104),其具有供所述光源(102)发出的光透过且与所述壳体(100)的被卡合部(132)卡合的卡合部(110)、及紧固于所述壳体(100)的被紧固部(136)的紧固部(112),所述照明设备构造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壳体(100)设有供对所述壳体(100)与所述透镜(104)进行密封的密封构件(122)配设的槽部(120), 在所述透镜(104)设有与所述密封构件(122)抵接的抵接部(134), 所述卡合部(110)构成为在所述抵接部(134)进入到所述壳体(100)的槽部(120)内的状态下能够与所述壳体(100)卡合分离, 所述紧固部(112)构成为在所述卡合部(110)与所述壳体(100)卡合的状态下能够与所述壳体(100)紧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设备构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镜(104)具有透镜主体部(106)及从透镜主体部(106)的上部向所述壳体(100)侧延伸的上表面部(108U), 所述壳体(100)具备位于所述上表面部(108U)的下方且向所述透镜主体部(106)侧大致水平地延伸的突出部(130), 所述卡合部(110)设置于所述上表面部(108U)的上部,且以如下所述的方式形成:通过使所述透镜(104)相对于所述壳体(100)向上方移动,所述卡合部(110)处于与所述壳体(100)卡合的状态,通过使所述透镜(104)相对于所述壳体(100)向下方移动,所述卡合部(110)处于解除了与所述壳体(100)的卡合的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设备构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突出部(130)的下表面作为反射镜而发挥功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设备构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表面部(108U)及所述突出部(130)在照明设备的主视观察下,向上或向下成形为凸形状。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设备构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表面部(108U)及所述突出部(130)在照明设备的主视观察下,向上或向下成形为凸形状。
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设备构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设备以至少所述卡合部(110)处于内侧的方式使周围被车身罩(90)覆盖。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设备构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身罩(90)形成为与所述透镜主体部(106)的表面连续, 所述透镜(104)的重心位于比所述卡合部(110)靠所述壳体(100)侧的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设备构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镜主体部(106)及所述抵接部(134)以随着朝向下方而位于所述照明设备的发光方向的后方侧的方式倾斜。
9.根据权利要 求6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设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设备是搭载于车身的后方的尾灯, 所述光源(102)在所述尾灯安装于车身的状态下通过将所述透镜(104)从所述壳体(100)拆卸而更换。
【文档编号】B62J6/04GK203460991SQ201320572930
【公开日】2014年3月5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9月18日
【发明者】真壁知也, 藤原崇雄 申请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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