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创造属于智能自行车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自行车智能车轮板。
背景技术:
自行车挡泥板可以防止自行车的后胎在雨天将泥水甩到骑行者的身上,但是现有的自行车一般都是后轮设置挡泥板,并且挡泥板面积较小,无法阻挡较大的泥水,有些挡泥板操作不方便,无法达到全面的挡泥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本发明创造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简单,安装方便,通用性强一种自行车智能车轮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创造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行车智能车轮板,包括车把,控制器,侧杆,前轮和后叉,所述控制器安装在车把上,所述侧杆和后叉内设有电线,所述电线与控制器相连,所述后轮安装在前叉上,所述前轮靠近侧杆的位置设有前挡泥板,所述前挡泥板两侧设有前副板,所述前副板可以在前轮两侧展开,所述前轮的中心轴上设有前感应器,所述前副板上与侧杆之间设有前拉线,所述侧杆上设有微型电机,所述微型电机上设有卷轴,所述前拉线缠绕在卷轴上;
所述后轮靠近后叉的位置设有后挡泥板,所述后挡泥板两侧设有后副板,所述后副板可以在后轮两侧展开,所述后副板与后叉上端之间设有后拉线,所述后叉下端设有后感应器,所述后叉上端也设有微型电机,所述微型电机上也设有卷轴,所述后拉线缠绕在卷轴上;
所述微型电机,前感应器和后感应器均与控制器相连。
优选的,所述侧杆和后叉上端上均设有固定座,所述微型电机安装在固定座内,所述微型电机和卷轴每2个为一组,并平行设在侧杆和后叉上端两侧。
优选的,所述前挡泥板和后挡泥板均的截面均为c形的弧板,并通过螺栓分别固定在前叉和后叉上。
优选的,所述前挡泥板和后挡泥板的侧边设有转轴,所述前副板和后副板通过转轴安装在前挡泥板和后挡泥板上。
优选的,所述前副板和后副板均包括骨架和防水布,所述防水布,骨架和防水布依次复合压制成前副板和后副板。
优选的,所述前后感应器和后感应器为位移感应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创造的一种自行车智能车轮板具有以下突出的
有益效果:
本发明创造的效果是:
1、本发明创造将在的前后轮挡泥板,两侧设置前后副板,并通过微型电机和卷轴拉动前后拉线来实现前后副板的展开和闭合,而控制器则根据感应器传输的数据,来判断泥水的大小和位移,进行具体操作,实现全自动智能挡泥操作。
2、本发明创造前后副板采用防水布设计,可以有效的将泥水隔离开,并且更加方便清洗,同时通过转轴安装在车轮上,拆卸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自行车智能车轮板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前轮,11-前挡泥板,12-前副板,121-前拉线,13-前感应器,2-侧杆,3-后轮,31-后挡泥板,32-后副板,321-后拉线,33-后感应器,4-后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创造的一种自行车智能车轮板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在本发明创造中,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左、右”通常是指参考附图所示的上、下、左、右;“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如图1所示,种自行车智能车轮板,包括车把,控制器,侧杆2,前轮1和后叉4,所述控制器安装在车把上,所述侧杆2和后叉4内设有电线,所述电线与控制器相连,所述后轮3安装在前叉上,所述前轮1靠近侧杆2的位置设有前挡泥板11,所述前挡泥板11两侧设有前副板12,所述前副板12可以在前轮1两侧展开,所述前轮1的中心轴上设有前感应器13,所述前副板12上与侧杆2之间设有前拉线121,所述侧杆2上设有微型电机,所述微型电机上设有卷轴,所述前拉线121缠绕在卷轴上;
所述后轮3靠近后叉4的位置设有后挡泥板31,所述后挡泥板31两侧设有后副板32,所述后副板32可以在后轮3两侧展开,所述后副板32与后叉4上端之间设有后拉线321,所述后叉4下端设有后感应器33,所述后叉4上端也设有微型电机,所述微型电机上也设有卷轴,所述后拉线321缠绕在卷轴上;
所述微型电机,前感应器13和后感应器33均与控制器相连。
优选的,所述侧杆2和后叉4上端上均设有固定座,所述微型电机安装在固定座内,所述微型电机和卷轴每2个为一组,并平行设在侧杆2和后叉4上端两侧。
优选的,所述前挡泥板11和后挡泥板31均的截面均为c形的弧板,并通过螺栓分别固定在前叉和后叉4上。
优选的,所述前挡泥板11和后挡泥板31的侧边设有转轴,所述前副板12和后副板32通过转轴安装在前挡泥板11和后挡泥板31上。
优选的,所述前副板12和后副板32均包括骨架和防水布,所述防水布,骨架和防水布依次复合压制成前副板12和后副板32。
优选的,所述前后感应器33和后感应器33为位移感应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创造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创造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创造。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创造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创造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