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物料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44610发布日期:2018-09-28 20:32阅读:13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物料推车,特别涉及一种建筑用物料推车,属于运输工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建筑物料手推车在建筑工地普遍使用,用于建筑物料的运输,传统的建筑物料手推车包括车斗、推手及车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方便卸料;没有夜间照明系统无法在照明情况不佳的路段使用;经常运料卸料,容易磨损运料车车身;在遇到大风大雨,或者大学的天气,无法固定好披在物料上的防水布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用物料推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物料推车,包括推车本体,所述推车本体设有推车箱,所述推车箱内壁设有一保护层,所述推车箱一侧设有收纳盒,所述收纳盒所在的面板两侧设有两个并列的扶把支架,两个所述扶把支架上端安装有握把,所述握把一侧安装有防脱环,所述扶把支架下端安装控制开关,所述扶把支架下端设有支撑支架,所述推车箱一侧固定安装挂钩,所述挂钩所在的面板上安装有蓄电池收纳盒,所述蓄电池收纳盒内可拆卸安装蓄电池,所述推车箱下端安装有独轮车支架,所述独轮车支架下端固定连接独轮车车轮,所述独轮车支架所在的面板上设有卸料支架,所述推车箱一侧设有出料嘴,所述出料嘴下方安装照明灯,所述照明灯通过所述控制开关和所述蓄电池电性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推车箱、所述扶把支架、所述支撑支架、所述卸料支架和所述出料嘴均为镀铬工艺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保护层为PVC板材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握把为软体材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出料嘴为V型结构设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增设卸料支架解决了传统的建筑物料手推车包括车斗、推手及车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方便卸料的问题;增设了照明灯系统解决了无法在照明情况不佳的路段使用的问题;增设了保护层解决了经常运料卸料,容易磨损运料车车身的问题;增设了挂钩解决了在遇到大风大雨,或者大雪的天气,无法固定好披在物料上的防水布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推车本体;2、推车箱;3、保护层;4、收纳盒;5、扶把支架;6、握把;7、防脱环;8、控制开关;9、支撑支架;10、挂钩;11、蓄电池;12、蓄电池收纳盒;13、独轮车车轮;14、独轮车支架;15、卸料支架;16照明灯;17、出料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物料推车,包括推车本体1,推车本体1设有推车箱2,推车箱2内壁设有一保护层3,推车箱2一侧设有收纳盒4,收纳盒4用来放置防水布应对遇到风雪天气时的紧急处理,收纳盒4所在的面板两侧设有两个并列的扶把支架5,两个扶把支架5上端安装有握把6,握把6一侧安装有防脱环7,防脱环7可脱卸,扶把支架5下端安装控制开关8,扶把支架5下端设有支撑支架9,推车箱2一侧固定安装挂钩10,挂钩10所在的面板上安装有蓄电池收纳盒12,蓄电池收纳盒12内可拆卸安装蓄电池11,推车箱2下端安装有独轮车支架14,独轮车支架14下端固定连接独轮车车轮13,独轮车支架14所在的面板上设有卸料支架15,推车箱2一侧设有出料嘴17,出料嘴17下方安装照明灯16,照明灯16通过控制开关8和蓄电池11电性连接。

推车箱2、扶把支架5、支撑支架9、卸料支架15和出料嘴17均为镀铬工艺制成,保护层3为PVC板材制成,握把6为软体材料制成,出料嘴17为V型结构设计,方便卸料。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增设卸料支架15解决了传统的建筑物料手推车包括车斗、推手及车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方便卸料的问题;增设了照明16统解决了无法在照明情况不佳的路段使用的问题;增设了保护层解决了经常运料卸料,容易磨损运料车车身的问题;增设了挂钩10解决了在遇到大风大雨,或者大学的天气,无法固定好披在物料上的防水布的问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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