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电动自行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节能电动自行车。
背景技术: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
由于目前的电动自行车的加速控制都是通过加速把手来实现,同时,电动自行车的电瓶的电量的消耗,主要是根据电瓶车的加速情况来决定的,在瞬间加速时,容易造成电瓶电量消耗较大,目前的电动自行车的加速控制都是人为来控制的,人为的控制不能对电瓶的电量做到合理的分配,达不到节能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节能电动自行车,解决了人为的控制电动自行车的加速,不能对电瓶的电量做到合理的分配,达不到节能的效果。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新型节能电动自行车,由车体构成,所述车体包括传动轮和车架,所述车架上设有传动箱和电瓶,所述传动箱外部设有脚踏,所述传动箱内部设有控制主板、传动盘和传动电机,所述电瓶通过电力线分别与传动电机和控制主板连接,所述传动电机通过轴承与传动盘连接,所述传动盘通过链条与传动轮连接,所述控制主板通过信息传输线分别与传动电机和加速把手连接。
优选的,所述控制主板上设有处理器、监控器、信息传输器和电机控制器。
优选的,所述控制主板上的处理器内烧录有电力监控标准参数值。
优选的,所述控制主板上的监控器内设有电力信息采集器和电力测量器。
优选的,所述控制主板上的信息传输器内部设有恒定速率标准参数值。
(三)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节能电动自行车。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本电动自行车主要时通过控制主板对电瓶电量的监测,根据电瓶的电量来实现自动控速,此方式,确保了电动自行车在低电量时,避免了人为控速,造成电瓶的电量过大消耗的问题,恒定速率达到了节能的效果,可以确保了同等电量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可运行更长的距离,使得电池可以最大限度的进行电力驱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车体外观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传动箱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工作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控制主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车体-1,传动箱-2,电瓶-3,控制主板-4,传动盘-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节能电动自行车,由车体1构成,所述车体1包括传动轮和车架,所述车架上设有传动箱2和电瓶3,所述传动箱2外部设有脚踏,所述传动箱2内部设有控制主板4、传动盘5和传动电机,所述电瓶3通过电力线分别与传动电机和控制主板4连接,所述传动电机通过轴承与传动盘5连接,所述传动盘5通过链条与传动轮连接,所述控制主板4通过信息传输线分别与传动电机和加速把手连接。
所述控制主板4上设有处理器、监控器、信息传输器和电机控制器。分别实现了设备的控制、电力监控、信息传输和电机控制的功能。
所述控制主板4上的处理器内烧录有电力监控标准参数值。电力监控标准参数值作为测评电瓶电力的参照依据。
所述控制主板4上的监控器内设有电力信息采集器和电力测量器。电力采集器可电力测量器内的测量数值进行信息模式的转换,并采集信息传输至控制主板上。
所述控制主板4上的信息传输器内部设有恒定速率标准参数值。恒定速率标准参数值使得传动电机按照恒定的速率进行运行。
工作原理:当电瓶3电量高于电力监控标准参数值时,电动自行车可以通过人为进行控速,当电瓶3电量低于电力监控标准参数值时,控制主板4将启用信息传输器内的恒定速率标准参数值,通过电机控制器对传动电机转动速率进行限定,从而使得电动自行车按照恒定速率进行行驶,自动化速率的控制相比人为速率控制可以更加的节省电瓶3的电力,使得电瓶可以使用率更高。
本发明的车体1,传动箱2,电瓶3,控制主板4,传动盘5,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发明解决的问题是人为的控制电动自行车的加速,不能对电瓶的电量做到合理的分配,达不到节能的效果,本发明本电动自行车主要时通过控制主板4对电瓶3电量的监测,根据电瓶3的电量来实现自动控速,此方式,确保了电动自行车在低电量时,避免了人为控速,造成电瓶3的电量过大消耗的问题,恒定速率达到了节能的效果,可以确保了同等电量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可运行更长的距离,使得电池可以最大限度的进行电力驱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