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自行车底架连杆托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73620发布日期:2018-11-16 23:39阅读:35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自行车底架连杆托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自行车配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自行车底架连杆托架。



背景技术:

电动自行车具有绿色节能,方便快捷等优点,其作为人们代步工具,已是生活必需品。受蓄电池容量限制及环保方面的考量,电动自行车轻便省电是发展方向和追求,本申请人从其配件托架入手,致力于解决现有电动自行车配件托架存在的弯曲线不流畅、易断裂、毛坯粗糙偏重和加工生产成本高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便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加工生产成本低的电动自行车底架连杆托架,它能够解决弯曲线不流畅、易断裂和毛坯粗糙偏重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动自行车底架连杆托架,包括扁平状托臂,其一端设有斜杆连接板,另一端设有后轮护杆连接板;所述斜杆连接板与所述托臂形成的夹角α为钝角,所述斜杆连接板中部设有斜杆连接口;所述后轮护杆连接板与所述托臂形成的夹角β为钝角,所述后轮护杆连接板相对的两侧分别设有用于与外设的后轮护杆连接的护杆第一连接口和护杆第二连接口;所述后轮护杆连接板远离所述护杆第一连接口和护杆第二连接口的侧面下方设有电机连接分支杆,所述电机连接分支杆上设有第一电机连接孔和第二电机连接孔;所述斜杆连接板、托臂、后轮护杆连接板和电机连接分支杆一体成型。

作为优选,所述斜杆连接板、托臂、后轮护杆连接板和电机连接分支杆采用铝合金材料制作。

进一步的,所述斜杆连接板和所述后轮护杆连接板设于所述托臂的相对两侧,所述斜杆连接板、所述托臂和所述后轮护杆连接板依次连接呈“Z”字形。

更进一步的,所述托臂靠近所述后轮护杆连接板处设有一平滑切面,所述切面上设有一用于与外设支撑杆连接的椭圆状连接通孔。

更进一步的,所述托臂靠近所述斜杆连接板处设有一凸出的电机连接部,该电机连接部上设有第三电机连接孔。

更进一步的,所述后轮护杆连接板位于所述护杆第一连接口和护杆第二连接口的中部设有圆弧状内凹曲面,所述护杆第一连接口与所述托臂端部的距离大于所述护杆第二连接口与所述托臂端部的距离。

更进一步的,所述斜杆连接板与所述托臂形成的夹角α为135°的钝角,所述后轮护杆连接板与所述托臂形成的夹角β为135°钝角。

更进一步的,所述电机连接分支杆靠近所述后轮护杆连接板处呈分叉设置,形成三角支撑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与传统的铁铸制造相比,本实用新型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具有质量轻便、硬度强、基本无气孔、产品外弧度流畅、无缝接等优点;同时结构简单,压铸成型后的后续加工工序少,生产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中:1、托臂;10、切面;11、连接通孔;12、电机连接部;2、斜杆连接板;21、斜杆连接口;3、后轮护杆连接板;30、曲面;31、护杆第一连接口;32、护杆第二连接口;4、电机连接分支杆;41、第一电机连接孔;42、第二电机连接孔;43、第三电机连接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电动自行车底架连杆托架,包括扁平状托臂1,其一端设有斜杆连接板2,另一端设有后轮护杆连接板3;斜杆连接板2和后轮护杆连接板3设于托臂1的相对两侧,斜杆连接板2、托臂1和后轮护杆连接板3依次连接呈“Z”字形。斜杆连接板2与托臂1形成的夹角α为135°的钝角,斜杆连接板2中部设有斜杆连接口21。后轮护杆连接板3与托臂1形成的夹角β为135°钝角,后轮护杆连接板3相对的两侧分别设有用于与外设的后轮护杆连接的护杆第一连接口31和护杆第二连接口32;后轮护杆连接板3位于护杆第一连接口31和护杆第二连接口32的中部设有圆弧状内凹曲面30,护杆第一连接口31与托臂1端部的距离大于护杆第二连接口32与托臂1端部的距离。后轮护杆连接板3远离护杆第一连接口31和护杆第二连接口32的侧面下方设有电机连接分支杆4,电机连接分支杆4靠近后轮护杆连接板3处呈分叉设置,形成三角支撑设置,提高支撑强度的同时减轻质量。此外,电机连接分支杆4上设有第一电机连接孔41和第二电机连接孔42。托臂1靠近斜杆连接板2处设有一凸出的电机连接部12,该电机连接部12上设有第三电机连接孔43。托臂1靠近后轮护杆连接板3处设有一平滑切面10,切面10上设有一用于与外设支撑杆连接的椭圆状连接通孔11。

本实施例中斜杆连接板2、托臂1、后轮护杆连接板3和电机连接分支杆4采用铝合金材料压铸,一体成型设置。与传统的铁铸制造相比,本实用新型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具有质量轻便、硬度强、基本无气孔、产品外弧度流畅、无缝接等优点;同时结构简单,压铸成型后的后续加工工序少,生产成本低。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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