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减震前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32883发布日期:2018-11-23 20:58阅读:476来源:国知局
自行车减震前叉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行车减震前叉。



背景技术:

前叉部件在自行车结构中处于前方部位,它的上端与车把部件相连,车架部件与前管配合,下端与前轴部件配合,组成自行车的导向系统。转动车把和前叉,可以使前轮改变方向,起到了自行车的导向作用,此外,还可以起到控制自行车行驶的作用。但是现在的自行车的前叉大多不具有减震功能,当骑行遇到路面颠簸时,会引起骑行者手臂的不适;有的自行车的前叉是双腿减震,这种减震方式会产生弹性元件压缩和回弹无法同步的现象,导致车体容易发生倾斜,引起骑行不适,因此需要我们设计出一种自行车减震前叉,来解决这些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自行车减震前叉。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自行车减震前叉,包括竖管,所述竖管的底端固定有缓冲板,缓冲板的下方设置有横板,横板的顶端两侧均固定有套杆,套杆均为空腔结构,套杆的内部分别设置有第一弹簧和挡块,第一弹簧位于套杆和挡块之间,挡块的顶端均固定有伸缩杆,伸缩杆的顶端均延伸至套杆的外部并与缓冲板固定连接,两组套杆之间固定有连接杆,连接杆上滑动连接有两组滑块,连接杆上套设有两组第二弹簧,第二弹簧均位于套杆和滑块之间,缓冲板的底端中部固定有梯形块,滑块分别位于梯形块的两侧。

优选的,所述横板的底端两侧均固定有内管,横板的下方设置有两组外管,外管为空腔结构,内管的底端均延伸至外管的外部并固定有第一磁体。

优选的,所述内管上套设有第三弹簧,第三弹簧位于外管和第一磁体之间,外管的底端内壁上固定有第二磁体,第二磁体的磁性与第一磁体的磁性相同。

优选的,所述外管的底端均固定有钩爪,两组外管之间固定有叉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第一弹簧的弹性作用,能够纵向减震,通过第二弹簧的弹性作用,能够横向减震,有利于加强减震效果;

2、通过两组磁体相互排斥,在第三弹簧的弹性作用下,能够对自行车前叉进行双向减震,有利于提高自行车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设计巧妙,结构合理,能够实现多向减震以及多级减震的目的,有利于加强减震效果,同时能够对自行车前叉进行双向减震,进而提高自行车的稳定性,实用性强,适宜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自行车减震前叉的结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自行车减震前叉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竖管、2缓冲板、3横板、4套杆、5挡块、6伸缩杆、7连接杆、8滑块、9梯形块、10内管、11外管、12第一磁体、13第二磁体、14钩爪、15叉桥。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自行车减震前叉,包括竖管1,竖管1的底端固定有缓冲板2,缓冲板2的下方设置有横板3,横板3的顶端两侧均固定有套杆4,套杆4均为空腔结构,套杆4的内部分别设置有第一弹簧和挡块5,第一弹簧位于套杆4和挡块5之间,挡块5的顶端均固定有伸缩杆6,伸缩杆6的顶端均延伸至套杆4的外部并与缓冲板2固定连接,两组套杆4之间固定有连接杆7,连接杆7上滑动连接有两组滑块8,连接杆7上套设有两组第二弹簧,第二弹簧均位于套杆4和滑块8之间,缓冲板2的底端中部固定有梯形块9,滑块8分别位于梯形块9的两侧。本实用新型设计巧妙,结构合理,能够实现多向减震以及多级减震的目的,有利于加强减震效果,同时能够对自行车前叉进行双向减震,进而提高自行车的稳定性,实用性强,适宜推广。

本实施例中,横板3的底端两侧均固定有内管10,横板3的下方设置有两组外管11,外管11为空腔结构,内管10的底端均延伸至外管11的外部并固定有第一磁体12,内管10上套设有第三弹簧,第三弹簧位于外管11和第一磁体12之间,外管11的底端内壁上固定有第二磁体13,第二磁体13的磁性与第一磁体12的磁性相同,外管11的底端均固定有钩爪14,两组外管11之间固定有叉桥15。

本实施例中,在使用时,当前叉受到撞击时,首先在第一弹簧的弹性作用下,能够纵向减弱振动作用的影响,然后在梯形块9和两组滑块8的配合作用下,由于第二弹簧的弹性作用,能够横向减弱振动作用的影响,同时,由于第一磁体12和第二磁体13的磁性相同,使得第一磁体12和第二磁体13之间相互排斥,在第三弹簧的弹性作用下,能够对自行车前叉进行双向减震,最终达到充分减震的目的,实用性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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