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式桥梁伸缩缝钢板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54626发布日期:2019-09-12 09:52阅读:417来源:国知局
一种移动式桥梁伸缩缝钢板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桥梁施工辅助设备领域,特别是一种移动式桥梁伸缩缝钢板运输装置。



背景技术:

桥梁施工中,为满足桥面变形的要求,通常在两端之间、梁端与桥台之间或桥梁的铰接位置上设置伸缩装置,作用在于调节车辆荷载和桥梁建筑材料引起的上部结构之间的位移和连结。伸缩缝装置的样式种类多,相关构件样式及安装方式亦有不同,像梳齿型伸缩缝,单块钢板自重较大,人工起吊搬运困难,由于伸缩缝钢板的安装需牢固、平稳,确保车辆行驶过时平顺、无跳车,对伸缩缝的安装平整度提出较高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移动式桥梁伸缩缝钢板运输装置,要解决伸缩缝钢板等构件的自重大起吊困难、运输不便,安装灵活性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移动式桥梁伸缩缝钢板运输装置,包括车架和车轮,所述车轮共两个,通过轮轴连接,其特征是,所述车架的主体为两条并行设置的推杆,两条推杆的前端通过横梁进行连接,所述横梁上在远离车轮的外侧垂直设有连接吊杆;所述连接吊杆通过吊装链连接吊装吸盘;所述连接吊杆、横梁和推杆位于同一水平面;所述推杆底部竖向设置有支撑竖杆,所述支撑竖杆的底端固定在两车轮之间的轮轴上,两根支撑竖杆支架内设剪刀支撑杆进行加固。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吊杆上设有限位杆,所述限位杆包括前后两根竖直设置的螺杆,所述连接吊杆与限位杆焊接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吊装吸盘为电磁吸盘,其包括吊环和手动开关。

进一步的,所述轮轴与车轮螺栓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推杆尾端的把手上设置有橡胶保护套。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吊杆、横梁、推杆、支撑竖杆和支撑杆之间均为焊接连接。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稳定,采用杠杆原理,在使用过程中省力省时;装置增加了电磁吸盘和吊装链,降低伸缩缝钢板起吊时的难度,提高安装时的灵活性,并可以进行角度校正,保证伸缩缝钢板安装时的平整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吊装吸盘,2-手动开关,3-吊环,4-吊装链,5-连接吊杆,6-限位杆,7-横梁,8-推杆,9-支撑竖杆,10-剪刀支撑杆,11-轮轴,12-车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移动式桥梁伸缩缝钢板运输装置,包括车架和车轮,所述车轮12共两个,通过轮轴11连接,其特征是,所述车架的主体为两条并行设置的推杆8,两条推杆的前端通过横梁7进行连接,所述横梁7上在远离车轮的外侧垂直设有连接吊杆5;所述连接吊杆5通过吊装链4连接吊装吸盘1;所述连接吊杆5、横梁7和推杆8位于同一水平面;所述推杆8底部竖向设置有支撑竖杆9,所述支撑竖杆9的底端固定在两车轮12之间的轮轴11上,两根支撑竖杆9支架内设剪刀支撑杆10进行加固。

本实用新型设置电磁吸盘通过电磁原理,并采用手动开关进行控制,轻松的将伸缩缝钢板吸附,并通过杠杆原理,轻松吊起沉重的钢板,解决伸缩缝钢板重量过大不便抬起、搬运的难点,通过吊装链可以控制电磁吸盘及其吊起的伸缩缝钢板的水平角度和位置,在安装时可以灵活的进行调整。

如图1所示,所述连接吊杆5上设有限位杆6,所述限位杆6包括前后两根竖直设置的螺杆,所述连接吊杆5与限位杆6焊接连接。设置限位杆可以防止电磁吸盘脱落,并且限位杆上设置螺纹,增大限位杆和吊装链的摩擦,在意外或者车身倾斜角度较大时,保证吊装链不脱落。

实施例优选的,所述吊装吸盘1为电磁吸盘,其包括吊环3和手动开关2。

优选的,所述轮轴11与车轮12螺栓连接。

优选的,所述推杆8尾端的把手上设置有橡胶保护套13,方便人员操作并起到防滑作用,保证安全。

优选的,所述连接吊杆5、横梁7、推杆8、支撑竖杆9和支撑杆10之间均为焊接连接。

本实用新型解决伸缩缝钢板等构件的自重大、运输安装的不便,提高了伸缩缝钢板装置安装时的平整度,并且本实用新型采用杠杆原理,受力合理,操作移动灵活,更为重要的是在使用过程中通过电磁吸盘将伸缩缝钢板吸附吊起,运用杠杆原理和车轮,运输过程中方便受力轻,装置前端电磁吸盘通过软连接的形式,利用自重垂直,在伸缩缝钢板安装时可辅助进行水平校正,便于伸缩缝钢板安装位置的调整和螺栓紧固。该装置同样适用于自重大、人工搬运困难的金属板型构件。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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