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无人驾驶直升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76591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航天飞行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新型无人驾驶直升机。



背景技术:

无人驾驶直升机,它的构造比较简单,价格也比较低廉,更为重要的是它根本不需要发射系统,还能垂直起降,更能自由悬停,而且飞行起来灵活性相当高超,可用各种速度、用各种飞行剖面的航路进行飞行。在直升机技术发达的国家,无人驾驶直升机很早就开始研制。例如,美国的卡曼公司早在50年代就曾推出无人驾驶直升机,并且已经有一些型号投入了实际运用阶段。但现有的无人驾驶直升机,振颤大、噪声大,可靠性比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外形尺寸小、重量轻、振颤小、噪声小、可靠性比较高的新型无人驾驶直升机。

为了实现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无人驾驶直升机,包括机身、减震起落架、飞行控制装置、连杆、尾梁、尾翼、无刷电动机、尾桨、下桨叶、自动倾斜装置、上桨叶、平衡棒、旋转轴;所述机身左下部设有飞行控制装置,起落架连接在飞行控制装置下方,机身左上方连接有尾梁;所述连杆连接在飞行控制装置左边和尾梁中部,尾翼连接在尾梁的左右两边;所述电动机连接在尾梁的左边,电动机上部连接有尾桨;所述机身上连接有旋转轴,旋转轴上方两边设有下桨叶,下桨叶上方设有上桨叶。

进一步,所述自动倾斜装置连接在旋转轴中间;

进一步,所述起落架为减震起落架;

进一步,所述电动机为无刷电动机;

进一步,所述旋转轴顶部连接着平衡棒。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机身采用轻型复合材料制作而成,机身韧性高,耐摔,并且重量轻,重量轻以为着能提高续航能力,大幅度的提升了整机的工作效率和续航能力,飞行更加稳定。无人驾驶直升机在着陆接地时,要与地面剧烈碰撞,在起飞、着陆中,由于地面不平,也会与地面相撞;通过设有减震起落架,可以减少四无人驾驶直升机降落时受到的撞击力,避免产生强烈的颠簸跳动,这对飞机结构和飞行安全都极为有利。无刷电机去除了电刷,最直接的变化就是没有了有刷电机运转时产生的电火花,这样就极大减少了电火花对遥控无线电设备的干扰;无刷电机没有了电刷,运转时摩擦力大大减小,运行顺畅,噪音会低许多,这个优点对于飞行运行稳定性是一个巨大的支持;设有自动倾斜装置可将飞行控制装置的指令转换为旋翼桨叶受控运动,因为旋翼是旋转的,自动倾斜器被用于将飞行控制装置发出的指令从不旋转的机身传递到旋转的桨叶,使飞行器的飞行更加稳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为:1-机身;2-减震起落架;3-飞行控制装置;4-连杆;5-尾梁;6-尾翼;7-无刷电动机;8-尾桨;9-下桨叶;10-自动倾斜装置;11-上桨叶;12-平衡棒;13-旋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附图所示的一种新型无人驾驶直升机,包括机身1、减震起落架2、飞行控制装置3、连杆4、尾梁5、尾翼6、无刷电动机7、尾桨8、下桨叶9、自动倾斜装置10、上桨叶11、平衡棒12、旋转轴13;所述机身1左下部设有飞行控制装置3,起落架2连接在飞行控制装置3下方,机身1左上方连接有尾梁5;所述连杆4连接在飞行控制装置3左边和尾梁5中部,尾翼6连接在尾梁5的左右两边;所述电动机7连接在尾梁5的左边,电动机7上部连接有尾桨8;所述机身1上连接有旋转轴13,旋转轴13上方两边设有下桨叶9,下桨叶9上方设有上桨叶11。

在上述实施例上优选,所述自动倾斜装置10连接在旋转轴13中间;

在上述实施例上优选,所述起落架2为减震起落架;

在上述实施例上优选,所述电动机7为无刷电动机;

在上述实施例上优选,所述旋转轴13顶部连接着平衡棒12。

采用上述方案,得到本实用新型的有意效果是:机身采用轻型复合材料制作而成,机身韧性高,耐摔,并且重量轻,重量轻以为着能提高续航能力,大幅度的提升了整机的工作效率和续航能力,飞行更加稳定。无人驾驶直升机在着陆接地时,要与地面剧烈碰撞,在起飞、着陆中,由于地面不平,也会与地面相撞;通过设有减震起落架,可以减少四无人驾驶直升机降落时受到的撞击力,避免产生强烈的颠簸跳动,这对飞机结构和飞行安全都极为有利。无刷电机去除了电刷,最直接的变化就是没有了有刷电机运转时产生的电火花,这样就极大减少了电火花对遥控无线电设备的干扰;无刷电机没有了电刷,运转时摩擦力大大减小,运行顺畅,噪音会低许多,这个优点对于飞行运行稳定性是一个巨大的支持;设有自动倾斜装置可将飞行控制装置的指令转换为旋翼桨叶受控运动,因为旋翼是旋转的,自动倾斜器被用于将飞行控制装置发出的指令从不旋转的机身传递到旋转的桨叶,使飞行器的飞行更加稳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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