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模块化组合式多旋翼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99368阅读:442来源:国知局
一种模块化组合式多旋翼无人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人机,具体是一种模块化组合式多旋翼无人机。



背景技术: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英文缩写为“UAV”,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从技术角度定义可以分为:无人固定翼机、无人垂直起降机 、无人飞艇、无人直升机、无人多旋翼飞行器、无人伞翼机等。

其中无人多旋翼飞行器的使用尤为普遍,其性能稳定,方便操作,但是现有的无人多旋翼飞行器的壳体均是一体成形的结构,而在无人机的使用过程中,当发生意外坠落事故时,其壳体上用于连接螺旋桨的机架容易发生折断,而维修的方式一般是整体更换支架,从而造成维修难度高,维修费用高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维修难度低、维修费用低的模块化组合式多旋翼无人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模块化组合式多旋翼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快速连接结构、驱动模块和螺旋桨,所述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是由壳体以及内部的控制模块构成,用于实现信号的接受和无人机本体控制命令的发出,所述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的壳体四角通过快速连接结构连接连杆的一端,而连杆的另一端通过快速连接结构连接驱动模块,驱动模块主要由壳体和壳体内部固定的电机构成,其中电机的输出轴连接螺旋桨,所述快速连接结构主要公端和母端构成,其中公端主要由螺柱、插杆和导滑块构成,螺柱的一端与驱动模块的壳体一体成形连接,螺柱的另一端一体成形连接插杆,且插杆的表面一体成形设置多个导滑块;所述母端主要由螺帽、滑槽、内导槽和插孔,插孔开设在连杆的端部,插孔的外表面设置环形的滑槽,其中螺帽的一端内壁上焊接有滑动连接在滑槽内的环形滑块,所述插孔的内壁设置滑动连接导滑块的内导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杆的两端均设置母端,而驱动模块和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的侧面均对应设置公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的表面设置若干个供电插座,而驱动模块的内部电极通过导线连接插头,插头插接供电插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杆的表面设置多个卡线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实现无人机本体的模块化,从而使得整体携带方便,同时维修方便,将无人机以损坏的一体连接架分开成模块内,便于更换零件,降低无人机的维修费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模块化组合式多旋翼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1、快速连接结构2、驱动模块3和螺旋桨4,所述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1是由壳体以及内部的控制模块构成,此处采用现有的无人机的控制系统,将原来向电极供电的导线断开并配合插头插座结构实现电连接即可,用于实现信号的接受和无人机本体控制命令的发出,所述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1的壳体四角通过快速连接结构2连接连杆9的一端,而连杆9的另一端通过快速连接结构2连接驱动模块3,驱动模块3主要由壳体和壳体内部固定的电机构成,其中电机的输出轴连接螺旋桨4,从而实现快速安装的功能。

所述快速连接结构2主要公端和母端构成,其中公端主要由螺柱5、插杆7和导滑块11构成,螺柱5的一端与驱动模块3的壳体一体成形连接,螺柱5的另一端一体成形连接插杆7,且插杆7的表面一体成形设置多个导滑块11;所述母端主要由螺帽6、滑槽8、内导槽10和插孔12,插孔12开设在连杆9的端部,插孔12的外表面设置环形的滑槽8,其中螺帽6的一端内壁上焊接有滑动连接在滑槽8内的环形滑块,从而使得螺帽6不从母端脱落,所述插孔12的内壁设置滑动连接导滑块11的内导槽10,其目的是用于保证驱动模块3和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1安装后的方向稳定,避免出现角度误差。

优选的,所述连杆9的两端均设置母端,而驱动模块3和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1的侧面均对应设置公端,即方便了携带,同时使得结构较为复杂和易损坏的连杆9可以更换,入连杆弯曲后即不可使用。

所述无人机本体主机模块1的表面设置若干个供电插座14,而驱动模块3的内部电极通过导线连接插头13,插头13插接供电插座14,实现电力的输出,同时所述连杆9的表面设置多个卡线槽,用于导线的固定,保证安全飞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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