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试剂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5123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一种试剂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试剂盒。



背景技术:

现有的试剂盒的开口处都是用盒盖进行封闭,在实验时,需要打开盒盖才能取出试剂,但如果此过程中不能及时封闭开口,则难免会有外界的灰尘、有害细菌落入试剂盒内污染试剂,并且会有一部分试剂蒸发掉,由此会影响实验的效果。此外,现有的试剂盒溶液腔比较少,但由于试验通常需要同时利用多种试剂,这样就要反复拿起、放下地用到多个试剂盒,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工作效率较低,另外即使有能够防止多个试剂的试剂盒,由于试剂放置在试剂盒内不够稳定,试剂经常会出现倾倒,泼洒事故,影响试剂正常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测试方便,放置安全牢靠的试剂盒。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试剂盒,包括盒体和盖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多个试剂腔和夹持机构,所述盖体和盒体通过卡扣可拆卸式连接,所述盒体包括底板以及与底板相连接的侧板,在底板上设置有多排凹槽,所述试剂腔的底部能够伸入对应的凹槽内,所述夹持机构包括第一夹持块和第二夹持块,所述第一夹持块内侧开设有第一半圆口,所述第二夹持块内侧开设有第二半圆口,所述第一半圆口边缘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所述第二半圆口边缘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所述第一夹持块和第二夹持块通过各自的弧形插入段伸入凹槽内对接,所述第一半圆口和第二半圆口配合形成夹持试剂腔的夹持口。

前述的一种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半圆口和第二半圆口相互对称。

前述的一种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插入段采用橡胶材料制成。

前述的一种试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凹槽与上下左右四个方向设置的凹槽距离相等。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试剂盒在底板上设置有多排凹槽,所述试剂腔的底部能够伸入对应的凹槽内,这样试剂盒放入凹槽内,这样放置较为稳定,同时本实用新型设置了夹持机构,夹持机构包括第一夹持块和第二夹持块,所述第一夹持块内侧开设有第一半圆口,所述第二夹持块内侧开设有第二半圆口,所述第一半圆口边缘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所述第二半圆口边缘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所述第一夹持块和第二夹持块通过各自的弧形插入段伸入凹槽内对接,所述第一半圆口和第二半圆口配合形成夹持试剂腔的夹持口。夹持机构能够可拆卸的安装在凹槽上方,且第一半圆口和第二半圆口配合形成夹持口,夹持口能够夹持试剂的中部位置,这样保证了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不会倾倒泼洒,安全卫生可靠,使用更加放心。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试剂盒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凹槽与夹持机构配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 1-2所示,一种试剂盒,包括盒体1、盖体、多个试剂腔2和夹持机构,所述盖体和盒体1通过卡扣可拆卸式连接,所述盒体1包括底板9以及与底板相连接的侧板,在底板9上设置有多排凹槽3,所述试剂腔2的底部能够伸入对应的凹槽3内,所述夹持机构包括第一夹持块4和第二夹持块5,所述第一夹持块4内侧开设有第一半圆口6,所述第二夹持块5内侧开设有第二半圆口7,所述第一半圆口6边缘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8,所述第二半圆口7边缘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8,所述第一夹持块4和第二夹持块5通过各自的弧形插入段8伸入凹槽内对接,所述第一半圆口6和第二半圆口7配合形成夹持试剂腔的夹持口。所述第一半圆口6和第二半圆口7相互对称。所述弧形插入段8采用橡胶材料制成。所述每个凹槽3与上下左右四个方向设置的凹槽距离相等。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试剂盒在底板9上设置有多排凹槽3,所述试剂腔2的底部能够伸入对应的凹槽3内,这样试剂盒2放入凹槽3内,放置较为稳定,同时本实用新型设置了夹持机构,夹持机构包括第一夹持块4和第二夹持块5,所述第一夹持块4内侧开设有第一半圆口6,所述第二夹持块5内侧开设有第二半圆口7,所述第一半圆口6边缘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8,所述第二半圆口7边缘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8,所述第一夹持块4和第二夹持块5通过各自的弧形插入段8伸入凹槽内对接,所述第一半圆口6和第二半圆口7配合形成夹持试剂腔的夹持口。夹持机构能够可拆卸的安装在凹槽3上方,且第一半圆口6和第二半圆口7配合形成夹持口,夹持口能够夹持试剂的中部位置,这样保证了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不会倾倒泼洒,安全卫生可靠,使用更加放心。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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