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24721阅读:7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传动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



背景技术:

烫金纸盒一般采用胶印印刷,对纸盒的传输速度的均匀性要求很高。现有的传动机构一般采用滚动传动,不方便对烫金机制备出来的烫金纸盒进行传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主动滚筒通过传输带带动从动滚筒实现转动,将该传动装置安装在烫金机的前部,从而方便对烫金纸盒进行快速传输的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包括底壳,底壳的端部上设有卡接槽,卡接槽内设有一对第一固定块,第一固定块之间设有第一安装轴,第一安装轴的外周面套装有从动滚筒,底壳的下部设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的前部设有驱动齿轮,驱动齿轮与驱动电机通过驱动轴连接,底壳的端部设有一对第二固定块,第二固定块之间设有第二安装轴,第二安装轴的端部设有从动齿轮,从动齿轮与驱动齿轮啮合;第二安装轴的外周面套装有主动滚筒,主动滚筒与从动滚筒之间通过传输带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安装轴的两端设有限位盘,限位盘设置在从动滚筒的两端。

进一步地,所述底壳的下部设有护壳,护壳套装在驱动齿轮的外周面上。

进一步地,所述底壳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护盖,护盖盖住从动齿轮与驱动齿轮。

进一步地,所述底壳的端部两侧设有顶座。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通过底壳可以方便对第一固定块与第二固定块进行安装,通过第一固定块可以方便对第一安装轴进行固定,通过第二固定块可以方便对第二安装轴进行固定;驱动电机可以控制驱动齿轮实现转动,驱动齿轮可以驱动从动齿轮,从动齿轮带动主动滚筒实现转动,主动滚筒通过传输带带动从动滚筒实现转动,将该传动装置安装在烫金机的前部,从而方便对烫金纸盒进行快速传输。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图2中A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4为图2中B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底壳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包括底壳1,底壳1的端部上设有卡接槽2,卡接槽2内设有一对第一固定块3,第一固定块3之间设有第一安装轴4,第一安装轴4的外周面套装有从动滚筒5,底壳1的下部设有驱动电机7,驱动电机7的前部设有驱动齿轮9,驱动齿轮9与驱动电机7通过驱动轴连接,底壳1的端部设有一对第二固定块10,第二固定块10之间设有第二安装轴11,第二安装轴11的端部设有从动齿轮12,从动齿轮12与驱动齿轮9啮合;第二安装轴11的外周面套装有主动滚筒13,主动滚筒13与从动滚筒5之间通过传输带14连接;第一安装轴4的两端设有限位盘6,限位盘6设置在从动滚筒5的两端;底壳1的下部设有护壳8,护壳8套装在驱动齿轮9的外周面上;底壳1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护盖15,护盖15盖住从动齿轮12与驱动齿轮9;底壳1的端部两侧设有顶座16。

本实用新型烫金纸盒传输用传动装置,通过底壳1可以方便对第一固定块3与第二固定块10进行安装,通过第一固定块3可以方便对第一安装轴4进行固定,通过第二固定块10可以方便对第二安装轴11进行固定;驱动电机7可以控制驱动齿轮9实现转动,驱动齿轮9可以驱动从动齿轮12,从动齿轮12带动主动滚筒13实现转动,主动滚筒13通过传输带14带动从动滚筒5实现转动,将该传动装置安装在烫金机的前部,从而方便对烫金纸盒进行快速传输。

其中,第一安装轴4的两端设有限位盘6,限位盘6设置在从动滚筒5的两端;所以通过限位盘6可以方便对第一安装轴4的两端进行限位安装。

其中,底壳1的下部设有护壳8,护壳8套装在驱动齿轮9的外周面上;所以通过护壳8可以保护驱动齿轮9。

其中,底壳1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护盖15,护盖15盖住从动齿轮12与驱动齿轮9;所以通过护盖15可以保护从动齿轮12与驱动齿轮9。

其中,底壳1的端部两侧设有顶座16;所以通过顶座16可以盖住底壳1的端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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