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59045阅读:40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热丝加工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



背景技术:

电热丝的直径厚度是与最高使用温度相关的参数,直径越大的电热丝,越容易克服高温下的变形问题,延长自身的使用寿命;电热丝在最高使用温度以下运行,应当保持直径不低于3mm,扁带厚度不小于2mm。现有的电热丝不方便进行卷绕操控,对取样过来的电热丝进行卷绕操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定位管通过卡接销卡接在卡接槽上,方便对取样过来的电热丝进行卷绕安放的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包括底盒,底盒的两端均设有卡接板,卡接板上设有第一卡接槽与第二卡接槽,底盒的一端设有第一护板,底盒的另一端设有第二护板;底盒的内部设有储物腔,底盒的顶部设有顶盖;底盒内设有第一定位管,第一定位管的两端均设有第一固定片,第一固定片的外侧设有第一卡接销,第一卡接销卡接在第一卡接槽位置,底盒内设有第二定位管,第二定位管的两端均设有第二固定片,第二固定片的外侧设有第二卡接销,第二卡接销卡接在第二卡接槽位置;第一定位管与第二定位管呈平行布置。

进一步地,所述底盒的两侧均设有侧管。

进一步地,所述底盒的内部四角位置设有内板,内板安装在储物腔内。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定位管与第二定位管均为方体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护板与底盒的一端通过固定销连接,第二护板与底盒的另一端通过固定销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通过第一护板与第二护板可以方便对底盒的两侧进行固定安装;通过顶盖可以盖住底盒的顶部;使用者可以将取样过来的电热丝卷绕在第一定位管与第二定位管的外周面上,第一定位管通过第一卡接销卡接在第一卡接槽上,第二定位管通过第二卡接销卡接在第二卡接槽上,从而可以方便对第一定位管与第二定位管安装在底盒内,方便对取样过来的电热丝进行卷绕安放。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图2中A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底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4中B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底盒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6所示,一种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包括底盒1,底盒1的两端均设有卡接板3,卡接板3上设有第一卡接槽4与第二卡接槽5,底盒1的一端设有第一护板6,底盒1的另一端设有第二护板7;底盒1的内部设有储物腔8,底盒1的顶部设有顶盖10;底盒1内设有第一定位管11,第一定位管11的两端均设有第一固定片12,第一固定片12的外侧设有第一卡接销13,第一卡接销13卡接在第一卡接槽4位置,底盒1内设有第二定位管14,第二定位管14的两端均设有第二固定片15,第二固定片15的外侧设有第二卡接销16,第二卡接销16卡接在第二卡接槽5位置;第一定位管11与第二定位管14呈平行布置;底盒1的两侧均设有侧管2;底盒1的内部四角位置设有内板9,内板9安装在储物腔8内;第一定位管11与第二定位管14均为方体形状;第一护板6与底盒1的一端通过固定销连接,第二护板7与底盒1的另一端通过固定销连接。

本实用新型电热丝取样用卷绕储物装置,通过第一护板6与第二护板7可以方便对底盒1的两侧进行固定安装;通过顶盖10可以盖住底盒1的顶部;使用者可以将取样过来的电热丝卷绕在第一定位管11与第二定位管14的外周面上,第一定位管11通过第一卡接销13卡接在第一卡接槽4上,第二定位管14通过第二卡接销16卡接在第二卡接槽5上,从而可以方便对第一定位管11与第二定位管14安装在底盒1内,方便对取样过来的电热丝进行卷绕安放。

其中,底盒1的两侧均设有侧管2;所以通过侧管2可以方便对底盒1的两侧进行固定安装。

其中,底盒1的内部四角位置设有内板9,内板9安装在储物腔8内;所以通过内板9可以方便对第一定位管11与第二定位管14的两端进行卡接。

其中,第一护板6与底盒1的一端通过固定销连接,第二护板7与底盒1的另一端通过固定销连接;所以方便连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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