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铺膜平台,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油漆桶压块自动包膜装置的铺膜平台。
背景技术:
油漆是一种常见的工业原料及产品,在油漆的运输、使用过程中,油漆桶是一个必要的运输容器。在某些应用场景下,工业生产需要对废弃的油漆桶进行包膜,以满足环保安全的要求。
油漆桶回收车间现状是包括油漆桶压块方料生产设备、油漆桶压块的圆料生产设备。油漆桶压块机生产的圆形和方形成品重量在20-60Kg之间,且圆形压块形状为不规则圆柱体。因油压块后桶壁已压坏且油漆桶内存在一定残液,虽然在厂房内已设置VOC废气治理设备以控制有机废气外溢至车间外导致的大气污染,然而压块后油漆桶内的各种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堆存期间暴露于大气中并逸出到车间内,导致车间内有毒有害气体弥漫,严重影响生产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在油漆桶的回收过程中,需要对油漆桶本身进行包膜处理,使得油漆桶能够进行充分的密封,从而能进行后续的进一步操作。然而,现有的自动化包膜装置通常只针对平面或类似矩形的物体进行包膜,并没有针对油漆桶进行特别设计的自动化包膜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油漆桶压块自动包膜装置的铺膜平台。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油漆桶压块自动包膜装置的铺膜平台,包括框架、轨道、切压膜机构。框架为矩形,其顶部为一矩形子框架,框架上表面的其中一根横梁为轨道,切压膜机构包括压膜组机构、切膜组附压膜机构、夹膜送膜装置,压膜组机构和切膜组附压膜机构互相平行,且方向垂直于轨道,其初始位置设置于矩形子框架中,夹膜送膜装置设置于轨道上,并且可以沿轨道运动。
进一步地,压膜组机构包括第一驱动气缸和第一压膜附件,第一驱动气缸为筒状部件,其末端设置第一压膜附件。
进一步地,切膜组附压膜机构包括第二驱动气缸、第二压膜附件和切膜气缸;第二驱动气缸为筒状部件,其末端设置第二压膜附件和切膜气缸。
进一步地,夹膜送膜装置包括夹膜气缸和第三压膜附件,第三压膜附件平行于轨道设置,夹膜气缸垂直于轨道设置,且固定于第三压膜附件的侧面。
进一步地,压膜组机构、切膜组附压膜机构、夹膜送膜装置通过电机驱动,电机固定于框架的侧面。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本实用新型的铺膜平台能够快速对油漆桶进行铺膜,并且本实用新型的铺膜平台针对油漆桶的结构特点进行设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侧视图;
图4是图1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在油漆桶回收生产线中,如何对油漆桶进行铺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同于一般的货物,油漆桶由于其特定的形状,导致了一般用于平面的铺膜装置很难直接适用在油漆桶的铺膜问题上。
因此,首先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油漆桶压块自动包膜装置的铺膜平台1,应用于油漆桶回收的生产线中。本实用新型的铺膜平台1 设置于旋转机构2的一侧,其上方最高点高于旋转机构2。如图1~4所示,其主要架构包括框架3、轨道5、切压膜机构4、电机6等。
如图2~图4所示,框架3为矩形,其顶部为一矩形子框架3,框架3 上表面的其中一根横梁为轨道5。切压膜机构包括压膜组机构41、切膜组附压膜机构42、夹膜送膜装置43。其中,压膜组机构41和切膜组附压膜机构42互相平行,且方向垂直于轨道5,其初始位置设置于矩形子框架3 中,而夹膜送膜装置43设置于轨道5上,并且可以沿轨道5运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压膜组机构41、切膜组附压膜机构42、夹膜送膜装置43通过电机6驱动,电机6固定于框架3的侧面。这种结构并非是唯一的选择,因此并非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制。在其他的实施例中,压膜组机构41、切膜组附压膜机构42、夹膜送膜装置 43可以各自分别设置驱动电机6,从而使用三个独立电机6来分别驱动。
如图2和图3所示,铺膜平台的下方可以进一步设置旋转机构,旋转机构将油漆桶进行固定,并且带动油漆桶旋转。此时,夹膜送膜装置43 先将膜运送带油漆桶的相对应位置,接着,压膜组机构41、切膜组附压膜机构42再运行到旋转机构的上方,利用油漆桶的旋转对油漆桶进行包膜。
进一步地参照图4,压膜组机构41包括第一驱动气缸411和第一压膜附件412,第一驱动气缸411为筒状部件,其末端设置第一压膜附件412。切膜组附压膜机构42包括第二驱动气缸421、第二压膜附件423和切膜气缸422;第二驱动气缸421为筒状部件,其末端设置第二压膜附件423和切膜气缸422。夹膜送膜装置43包括夹膜气缸431和第三压膜附件432,第三压膜附件432平行于轨道5设置,夹膜气缸431垂直于轨道5设置,且固定于第三压膜附件432的侧面。
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