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双面贴标机的覆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3575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双面贴标机的覆标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设备领域,尤其涉及用于生产车用尿素的双面贴标机覆标装置。



背景技术:

重型卡车、客车等柴油车要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在尾气处理上就要选用适合的SCR系统,而这项系统必须利用尿素溶液对尾气中的氮氧化物进行处理。因此,车用尿素溶液成了重型卡车及客车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必备产品。车用尿素是浓度为32.5%且溶剂为超纯水的尿素水溶液,其生产工艺的最后一步为灌装,即将车用尿素溶液灌装到PE壶等容器中,再进行喷码、贴标即可出厂。由于一般PE壶侧面具有一定弧度,而传统的贴标机采用平板结构进行覆标,且PE壶在传送带上为平移输送,导致贴标之后PE壶外部弧度处的标签无法与紧密贴合,因此在将PE壶装车时还需人工对其压紧、抹平,不仅增大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也影响整体的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双面贴标机的覆标装置,其可对表面不平整的容器进行自动贴标压紧、抹平,从而无需工人手动再对标签进行整理,不仅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还提高了生产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双面贴标机的覆标装置,其包括机架、设于机架上的传送带、安装在机架上的安装件以及安装在安装件上的覆标组件,其中:

所述安装件为两个并分别位于传送带的两侧,所述安装件上端面为平面且上端面中心设有第一凹槽和固定于第一凹槽内并垂直向上延伸的第一支撑轴,所述第一凹槽内设有套在第一支撑轴上的扭簧且扭簧一端通过第一凹槽与安装件固定连接;

所述覆标组件也为两个并分别安装在两个安装件上,所述覆标组件包括转动连接在第一支撑轴上的支撑件、与支撑件固定连接的第二支撑轴以及与第二支撑轴转动连接的挤压件,所述支撑件下端面为平面且下端面设有第二凹槽和从第二凹槽底部垂直向上延伸的轴孔,所述扭簧的另一端通过第二凹槽与支撑件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支撑轴与第一支撑轴相平行,所述挤压件包括套在第二支撑轴上的辊筒以及包覆在辊筒外壁的弹性套。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弹性件将覆标组件连接在安装件上,且覆标组件包括外部包覆有弹性套的辊筒,可对表面不平整的容器实现紧密贴合,从而实现了对标签的压紧和整平,不仅节省了工序,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也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部分的局部放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用于双面贴标机的覆标装置,其包括机架10、设于机架10上的传送带11、安装在机架10上的安装件2以及安装在安装件2上的覆标组件,其中:所述安装件2为两个并分别位于传送带11的两侧,所述安装件2上端面为平面且上端面中心设有第一凹槽20和固定于第一凹槽20内并垂直向上延伸的第一支撑轴21;如图2所示,所述第一凹槽20内设有套在第一支撑轴21上的扭簧3且扭簧3一端通过第一凹槽20与安装件2固定连接;

所述覆标组件也为两个并分别安装在两个安装件2上,所述覆标组件包括转动连接在第一支撑轴21上的支撑件4、下端与支撑件4固定连接的第二支撑轴5以及与第二支撑轴5转动连接的挤压件7,所述支撑件4下端面为平面且下端面设有第二凹槽40和从第二凹槽40底部垂直向上延伸的轴孔41,如图2所示,所述第二凹槽40与第一凹槽20形状相同,且所述扭簧3的另一端通过第二凹槽40与支撑件4固定连接;所述轴孔41延伸至支撑件4的上端面,所述第一支撑轴21的上部为穿过轴孔41并延伸至支撑件4上方的螺纹段且所述螺纹段上套有限位螺母6,所述第二支撑轴5与第一支撑轴21相平行,所述挤压件7包括套在第二支撑轴5上的辊筒70以及包覆在辊筒70外壁的弹性套71;所述挤压件上端面高度不高于支撑件4上端面高度,所述第二支撑轴5的上端面高于挤压件的上端面,所述第一支撑轴21上端和第二支撑轴5上端之间还连接有连接杆42且所述连接杆42位于限位螺母6下方,其中连接杆42两端分别可活动地套在第一支撑轴21和第二支撑轴5上以实现从上方对挤压件进行限位,所述限位螺母6用于从上方对连接杆42和支撑件4进行限位以避免支撑件4从第一支撑轴21上脱落。

如图1所示,当盛装有车用尿素的PE容器9经传送带11运输并经过所述挤压件时,传送带11两侧的挤压件在扭簧3的作用下紧贴在容器9表面,且由于辊筒70外部包覆有用硅胶、橡胶等材料制成的弹性套71,则可适用于各种表面不平整的容器,进而对容器9表面的标签进行压紧和整平,保证标签的稳固性。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