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物料提升及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97897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送装置,具体涉及一种物料提升及输送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的自动化设备中,输送装置是其中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目前的输送装置在面对同时需要满足提升和水平输送的作业需求时,通常都是将提升装置和水平输送装置拼接形成整体的输送装置,这种结构的不足之处在于,拼接结构较为复杂,输送衔接不顺畅,并且后期维护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输送衔接顺畅且后期维护成本低的物料提升及输送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物料提升及输送装置,其包括机架,机架的顶部安装有驱动部,机架内安装有平行设置的多根导杆,多根导杆上套装有平行的第一板体和第二板体,第一板体位于第二板体的上方,驱动部的端部延伸至第一板体,驱动部的驱动轴穿过第一板体并连接至第二板体,第二板体的底部连接有架体,架体与第二板体之间形成通腔,通腔内安装有输送机构,输送机构连接驱动电机,输送机构具有输送皮带线。

进一步地,上述架体包括对称设置的两C形板体,两C形板体的顶部连接第二板体的底部,两C形板体的底部连接有第三板体。

进一步地,上述架体的相对两侧设置有对称的两连接部,连接部同时套装于导杆上。

进一步地,上述连接部的横截面呈F形。

进一步地,上述输送皮带线安装于盒体的相对两侧,输送皮带线的顶部安装有第四板体。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物料提升及输送装置,设置了机架,机架的顶部安装有驱动部,机架内安装有平行设置的多根导杆,多根导杆上套装有平行的第一板体和第二板体,第一板体位于第二板体的上方,驱动部的端部延伸至第一板体,驱动部的驱动轴穿过第一板体并连接至第二板体,第二板体的底部连接有架体,架体与第二板体之间形成通腔,通腔内安装有输送机构,输送机构连接驱动电机,输送机构具有输送皮带线;通过上述改进的技术方案,利用驱动部、通腔和输送机构所构成的结构,可以实现一个设备上同时实现物料在XY方向的快速不间断输送,从而相较于现有技术可以有效地简化结构,且输送更为顺畅、后期维护成本更低。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物料提升及输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参见图1,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物料提升及输送装置,其包括机架1,机架1的顶部安装有驱动部2,机架1内安装有平行设置的多根导杆11,多根导杆11上套装有平行的第一板体12和第二板体13,第一板体12位于第二板体13的上方,驱动部2的端部延伸至第一板体12,驱动部2的驱动轴21穿过第一板体12并连接至第二板体13,第二板体13的底部连接有架体14,架体14与第二板体13之间形成通腔15,通腔15内安装有输送机构16,输送机构16连接驱动电机17,输送机构16具有输送皮带线161。

本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物料提升及输送装置,设置了机架,机架的顶部安装有驱动部,机架内安装有平行设置的多根导杆,多根导杆上套装有平行的第一板体和第二板体,第一板体位于第二板体的上方,驱动部的端部延伸至第一板体,驱动部的驱动轴穿过第一板体并连接至第二板体,第二板体的底部连接有架体,架体与第二板体之间形成通腔,通腔内安装有输送机构,输送机构连接驱动电机,输送机构具有输送皮带线;通过上述改进的技术方案,利用驱动部、通腔和输送机构所构成的结构,可以实现一个设备上同时实现物料在XY方向的快速不间断输送,从而相较于现有技术可以有效地简化结构,且输送更为顺畅、后期维护成本更低。

继续参见图1,架体14包括对称设置的两C形板体141,两C形板体141的顶部连接第二板体13的底部,两C形板体的底部连接有第三板体142。通过上述改进的技术方案,可以形成更为稳固的通腔结构。

继续参见图1,架体14的相对两侧设置有对称的两连接部18,连接部18同时套装于导杆11上;连接部18的横截面呈F形。通过上述改进的技术方案,可以使得整体结构更为稳固。

继续参见图1,输送皮带线161安装于盒体162的相对两侧,输送皮带线161的顶部安装有第四板体163。通过上述改进的技术方案,可以使得输送更为稳定,整体结构更为紧凑。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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