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池组贴标防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62816发布日期:2018-07-04 08:40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池组贴标防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加工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池组贴标防错装置。



背景技术:

电池加工领域中需要对电池进行贴标操作,将待贴标电池放入夹具中贴标,并且对贴标有方向要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人工将电池放入夹具中时容易将电池正负极放反,导致按照单一方向贴标时会造成贴标贴反;同时,电池放置在夹具中时,电池的具体位置会出现偏差,导致电池组贴标尺寸不一。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池组贴标防错装置,利用本实用新型的装置,可以使电池按照正确方向放置在基座中并保持在精确位置上,从而避免贴标过程中贴标贴反或者贴标尺寸不一致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电池组贴标防错装置,包括:基座,所述基座的一个端面上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容纳电池组并与所述电池组的形状、大小相同,所述电池组包括电池与放置所述电池的胶壳,所述电池正极到胶壳的第一固定距离小于所述电池负极到胶壳的第二固定距离;所述凹槽沿所述电池组长度方向的一组相对面中,其中一个平面上设有导柱,另一个面上设有磁铁,所述导柱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固定距离,不大于所述第二固定距离。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基座为长方体,所述凹槽开设在所述长方体上端面。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长方体上端面上的凹槽,沿所述电池组宽度方向的一组对面上开设自上而下的通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在基座上设置凹槽用于容纳电池组,电池组中电池正极到胶壳的第一固定距离小于电池负极到胶壳的第二固定距离,凹槽在电池组的长度方向上的相对面,一面设置导柱,一面设置磁铁,导柱的长度大于第一固定距离,不大于第二固定距离,当正极在导柱一侧时,电池无法放入凹槽内,以此实现电池组防反放置,同时,另一端面上的磁铁会吸紧电池使其紧靠端面,从而保证电池放置的位置,以实现电池组贴标尺寸合格。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基座一个实施例的组成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电池组一个实施例的组成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图2实施例的另一角度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图2实施例的正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方案和效果。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如无特殊说明,当某一特征被称为“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它可以直接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也可以间接地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此外,本实用新型中所使用的上、下、左、右等描述仅仅是相对于附图中本实用新型各组成部分的相互位置关系来说的。

此外,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组合。

图1是本实用新型基座一个实施例的组成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电池组一个实施例的组成结构示意图,参照图1、图2,该电池组贴标防错装置包括:

基座1,导柱2,载物台3,端面4,磁铁5,通槽6,电池7以及胶壳8。

本实用新型中,电池7的正极到胶壳8的距离为第一固定距离B,电池7的负极到胶壳8的距离为第二固定距离A。

本实用新型中,基座1的一个端面上设有凹槽,凹槽容纳电池组,并与电池组的形状、大小相同;如图2、图3所示,电池组包括电池7与胶壳8,其中如图4所示,第一固定距离B小于第二固定距离A;凹槽的槽底为载物台3,用于放置电池组;凹槽沿电池组长度方向的一组相对面中,其中一个平面上设有导柱2,另一个面上设有磁铁5,导柱2的长度大于第一固定距离B,不大于第二固定距离A。

此时,当电池7的正极在导柱2一侧时,导柱2的长度大于第一固定距离B,电池组无法放入凹槽内,当电池7的负极在导柱2一侧时,电池组可以正常放入凹槽中,以此实现电池组防反放置;同时,当电池组放置在载物台3上时,另一端面上的磁铁5会吸紧电池7使其紧靠端面4,从而保证电池放置位置的精确程度,从而实现电池组贴标防反与贴标尺寸合格。

此处对基座1的形式不作具体限制。优选地,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基座1为长方体,凹槽开设在所述长方体上端面,此时基座的加工制造工艺简化,同时凹槽开设在上端面利于操作。

优选地,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长方体的基座1上端面的凹槽,沿所述电池组宽度方向的一组对面上开设自上而下的通槽6,有利于将电池组从载物台3上放置或者取出。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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