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标签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33443发布日期:2018-11-23 21:06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贴标签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贴标签的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贴产品LOGO的工装会产生LOGO偏移、歪斜的情况。不能适应实际的生产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贴标签的装置。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贴标签的装置,包括:标签固定装置和产品定位装置,其中,印有LOGO的标签设置于标签固定装置上,产品设置于产品定位装置上,标签固定装置将印有LOGO的标签贴于产品上;所述的标签固定装置包括:标签固定机构、翻转件和支撑架,其中,支撑架设置于产品定位装置的一侧,翻转件的一端可转动地连接于支撑架上,另一端设置标签固定机构,印有 LOGO的标签设置于标签固定机构上,翻转件以连接端为轴转动,翻转件向上转动至与支撑架齐平的位置时,产品于产品定位装置处上料或下料,翻转件向下转动至与支撑架垂直位置时实现印有LOGO的标签的粘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所述的标签固定装置还包括:气缸,气缸驱动或通过第一传动机构驱动翻转件转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所述的气缸设置有磁性开关。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所述的标签固定机构包括:定位板和抽真空装置,定位板固定于翻转件上,定位板的中部开有吸附真空孔,印有LOGO的标签设置于吸附真空孔处,抽真空装置用于产生真空吸附力使印有LOGO的标签吸附于定位板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所述的产品定位装置包括:固定板、四个角定位件和支撑块,其中,固定板水平设置,标签固定装置设置于固定板上,四个角定位件分别设置于固定板的四周,四个角定位件合围形成的面积等于产品的平面大小,产品的四个角分别定位于四个角定位件上,支撑块支撑于产品粘贴印有LOGO的标签位置的下方。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所述的角定位件朝四个角定位件围成的空间内侧设置矩形凹陷,产品的一个角定位于矩形凹陷内。

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定位于产品定位装置上,因此产品的位置确定。印有LOGO的标签设置于标签固定机构上,标签固定机构设置于翻转件上,翻转件位置确定,因此翻转件向下翻转时将印有LOGO的标签贴于产品表面。印有LOGO的标签不会偏移或歪斜。翻转件可通过磁性开关自动控制,实现印有LOGO的标签粘贴的自动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翻转示意图;

图3为放置产品的使用示意图;

图4为贴标签的使用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贴标签的装置,包括:标签固定装置1和产品定位装置2,其中,所述的标签固定装置1包括:标签固定机构11、翻转件12和支撑架13,其中,支撑架13设置于产品定位装置2的一侧,翻转件12的一端可转动地连接于支撑架13上,另一端设置标签固定机构11,印有LOGO的标签设置于标签固定机构11上,翻转件12可以连接端为轴转动,翻转件12向上转动至与支撑架13齐平的位置时,产品于产品定位装置2处上料或下料,翻转件12向下转动至与支撑架13垂直位置时实现印有LOGO的标签的粘贴。所述的标签固定装置1还包括:气缸14,气缸14驱动或通过第一传动机构驱动翻转件12转动。所述的气缸 14设置有磁性开关。

所述的标签固定机构11包括:定位板111和抽真空装置(未示出),定位板111固定于翻转件12上,定位板111的中部开有吸附真空孔,印有LOGO的标签设置于吸附真空孔处,抽真空装置用于产生真空吸附力使印有LOGO的标签吸附于定位板111上。

所述的产品定位装置2包括:固定板21、四个角定位件22和支撑块23,其中,固定板 21水平设置,标签固定装置1设置于固定板21上,四个角定位件22分别设置于固定板21 的四周,四个角定位件22合围形成的面积等于产品的平面大小,产品的四个角分别定位于四个角定位件22上,支撑块23支撑于产品粘贴印有LOGO的标签位置的下方。所述的角定位件 22朝四个角定位件22围成的空间内侧设置矩形凹陷,产品的一个角定位于矩形凹陷内。

如图3和图4所示,使用时,需要贴印有LOGO的标签的产品3定位于四个角定位件22 上,需要贴印有LOGO的标签的部分通过支撑块23支撑,印有LOGO的标签一面为背胶,另一面印有LOGO,印有LOGO的一面吸附于定位板111的吸附真空孔处,抽真空装置产生真空吸附力使印有LOGO的标签吸附于定位板111上。如图2所示,控制磁性开关,气缸14动作,翻转件12以连接端为轴向下翻转,将一端的印有LOGO的标签贴于产品上。翻转件12翻转至与支撑架13齐平的位置时,产品于产品定位装置2处下料。整个过程可实现自动化控制。

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仅用于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并不构成对权利要求范围的限制,本领域内技术人员可以想到的其他实质上等同的替代,均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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