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物流设备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62536发布日期:2018-10-13 01:05阅读:32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物流设备驱动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国内物流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各物流公司越来越注重自动化设备的应用,这些自动化设备工作机构的动力来至驱动装置,驱动装置是设备运行的基础,其驱动方式影响着设备的工作性能和构造特点。

目前大部分物流行业所用设备采取的驱动装置为直线感应式驱动装置,该种驱动装置对设备防撞保护要求比较严格,前期投入和后期维护成本较高,也导致设备经常出现故障,同时在经过大物件时常因为两侧滚筒距离较短,而不能驱动较大物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物流设备驱动装置,解决了现有物流驱动面对大小不一的物件,不能全部通过的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物流设备驱动装置,包括固定板、右压紧滚筒和左压紧滚筒,所述固定板前后两侧中间位置设置有U型槽,所述U型槽左右两侧各设置有轴套,所述右压紧滚筒两侧连接有轴套,所述左压紧滚筒两侧连接有轴套,所述右压紧滚筒的前端的轴套上连接有第一右气缸,所述右压紧滚筒的后端的轴套上连接有第二右气缸,所述左压紧滚筒的前端轴套上连接有第一左气缸,所述左压紧滚筒的后端的轴套上连接有第二左气缸,且第一右气缸、第二右气缸、第一左气缸和第二左气缸均固定在固定板上,所述第一右气缸连接的轴套前端设置有右电机,所述第一左气缸连接的轴套前端设置有左电机。

优选的,所述左电机为减速电机,右电机为减速电机。

优选的,所述左压紧滚筒为包胶滚筒,右压紧滚筒为包胶滚筒。

优选的,所述第二左气缸连接的轴套前端设有限位销,第二右气缸连接的轴套前端设有限位销。

优选的,所述第一右气缸、第二右气缸、第一左气缸和第二左气缸为单作用气缸。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合理,能够面对不同大小的物件进行驱动,投入门槛低,后期维护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侧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板;2、U型槽;3、右电机;4、第一右气缸;5、右压紧滚筒;6、第二右气缸;7、左电机;8、第一左气缸;9、左压紧滚筒;10、第二左气缸;11、轴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物流设备驱动装置,包括固定板1、右压紧滚筒5和左压紧滚筒9,固定板1前后两侧中间位置设置有U型槽2,用于移动左压紧滚筒9和右压紧滚筒5,U型槽2左右两侧各设置有轴套11,用于固定第一右气缸4和第一左气缸8,右压紧滚筒5两侧连接有轴套11,用于两侧轴套11穿过U型槽2使之固定右压紧滚筒,左压紧滚筒9两侧连接有轴套11,用于用于两侧轴套11穿过U型槽2使之固定左压紧滚筒,右压紧滚筒5的前端的轴套11上连接有第一右气缸4,用于推动轴套11,右压紧滚筒5的后端的轴套11上连接有第二右气缸6,也用于推动轴套11使右压紧滚筒5可以受第一右气缸4和第二右气缸6的推力,左压紧滚筒9的前端轴套11上连接有第一左气缸8,用于推动轴套11,左压紧滚筒9的后端的轴套11上连接有第二左气缸10,也用于推动轴套11使左压紧滚筒9可以受第一左气缸8和第二左气缸10的推力,且第一右气缸4、第二右气缸6、第一左气缸8和第二左气缸10均固定在固定板1上,第一右气缸4连接的轴套11前端设置有右电机3,用于驱动右压紧滚筒5,第一左气缸8连接的轴套11前端设置有左电机7,用于驱动左压紧滚筒9,左电机7为减速电机,右电机3为减速电机,左压紧滚筒9为包胶滚筒,用于增大摩擦力,右压紧滚筒5为包胶滚筒,用于增大摩擦力,第二左气缸10连接的轴套11前端设有限位销,用于卡在U型槽2内,第二右气缸6连接的轴套11前端设有限位销,用于卡在U型槽2内,第一右气缸4、第二右气缸6、第一左气缸8和第二左气缸10为单作用气缸,用于左压紧滚筒9和右压紧滚筒5的来回移动。

工作原理:先由左电机7提供动力,经过轴套11内主轴传输动力给左压紧滚筒9,同样的,再由右电机3提供动力,经过轴套11内主轴传输动力给右压紧滚筒5,通过左电机7和右电机3提供动力,最后利用第一右气缸4和第二右气缸6同时推动以及第一左气缸8和第二左气缸10同时推动保证左压紧滚筒9和右压紧滚筒5紧紧压紧在物件的运动部件上,进而使物件驱动起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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