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梯对称结构绳头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33998发布日期:2019-02-11 00:15阅读:95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梯对称结构绳头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梯对称结构绳头板。



背景技术:

如今电梯的井道顶部都安装有绳头板。是曳引绳端头连接轿厢、对重或机房承重梁的一种构件。现有的绳头板一般都采用的是铁板冲孔而成,加工时需要将铁板切割成需要尺寸,加工成本高;同时为了满足安装和电梯称重的需求,需要加厚铁板的厚度,增加了冲孔的难度,整体成本和性价比居高不下;亟需一种简答快捷的绳头板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电梯对称结构绳头板,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现有的绳头板一般都采用的是铁板冲孔而成,加工时需要将铁板切割成需要尺寸,加工成本高;同时为了满足安装和电梯称重的需求,需要加厚铁板的厚度,增加了冲孔的难度,整体成本和性价比居高不下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诸多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技术方案绳头板本体采用工字钢切割加工而成,加工简单便捷,大大降低了加工成本;安装时绳头板本体截面成H字型结构,整体承载能力强等技术效果,详见下文阐述。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电梯对称结构绳头板,包括绳头板本体,所述绳头板本体由工字钢切割制成,安装时所述绳头板本体的截面成H字型。

作为优选,所述绳头板本体的底端两侧设置有定位槽,所述定位槽共有四个,且对称分布。

作为优选,所述绳头板本体中部设置有安装孔。

作为优选,所述安装孔上部设置有沉孔,所述沉孔与所述安装孔同心。

作为优选,所述绳头板本体表面贯穿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共有四个,且对称分布在所述安装孔两侧。

采用上述一种电梯对称结构绳头板,进行加工时,利用工字钢的余料作为原材料,根据安装尺寸需要,对工字钢进行切割,制成所述绳头板本体,对所述绳头板本体中部进行冲孔加工,加工出所述安装孔和通孔,对所述安装孔进行锪孔加工,加工出所述沉孔,整体加工简单便捷,所述绳头板本体的厚度小,大大降低和冲孔的加工难度,从而有助于降低加工成本;所述绳头板本体由工字钢支撑,且安装时所述绳头板本体的截面成H字型结构,装置整体的承载能力强,有助于保证电梯整体的安全性。

有益效果在于:1、所述绳头板本体采用工字钢切割加工而成,加工简单便捷,大大降低了加工成本;

2、安装时所述绳头板本体截面成H字型结构,整体承载能力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右视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绳头板本体;101、定位槽;102、安装孔;103、通孔;104、沉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梯对称结构绳头板,包括绳头板本体1,绳头板本体1由工字钢切割制成,安装时绳头板本体1的截面成H字型。

作为可选的实施方式,绳头板本体1的底端两侧设置有定位槽101,定位槽101共有四个,且对称分布,通过定位槽101便于实现绳头板本体1与称重钢梁之间的定位,保证绳头板本体1与称重钢梁之间的焊接准确性;

绳头板本体1中部设置有安装孔102,通过安装孔102便于实现绳头杆的安装;

安装孔102上部设置有沉孔104,沉孔104与安装孔102同心,通过沉孔104便于实现绳头杆弹簧的定位安装;

绳头板本体1表面贯穿设置有通孔103,通孔103共有四个,且对称分布在安装孔102两侧,这样设置便于实现传感器的安装。

采用上述结构,进行加工时,利用工字钢的余料作为原材料,根据安装尺寸需要,对工字钢进行切割,制成绳头板本体1,对绳头板本体1中部进行冲孔加工,加工出安装孔102和通孔103,对安装孔102进行锪孔加工,加工出沉孔104,整体加工简单便捷,绳头板本体1的厚度小,大大降低和冲孔的加工难度,从而有助于降低加工成本;绳头板本体1由工字钢支撑,且安装时绳头板本体1的截面成H字型结构,装置整体的承载能力强,有助于保证电梯整体的安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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