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01361发布日期:2019-11-12 22:05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回收器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包装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回收器具。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对体积较大的物品进行包装的方案大多是木托盘和瓦楞纸箱相结合的方式,此种包装方式较为复杂,在包装易碎的物品时,还需要先在木托盘上防止泡沫衬垫,再放置瓦楞纸箱围板,最后盖上上盖,并用打包带打包。在此类包装操作较为复杂,需要现场制作木托盘,并且包装材料为一次性使用,材料无法进行回收。

例如,在对太阳能板的包装上,目前使用的方案绝大多数就是这种木托盘和瓦楞纸箱相结合的方式,先在木托盘上放置泡沫衬垫,再放置瓦楞纸箱围板后装入太阳能板,再盖上上盖,用打包带打包。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提出了可回收的包装结构,例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4383916U的中国专利申请就提出了一种组装式可拆卸回收循环使用的包装箱,通过安装和拆卸箱体的方式实现回收利用,但是这种包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对被载物的保护和固定不够到位,在运输环境不够好的情况下会出现被载物损坏的可能。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回收器具,能够为被载物提供优异的保护性能,提高包装效率,并且方便回收利用。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回收器具,包括底面托盘及与所述底面托盘连接的侧面支架,所述侧面支架上设有旋转稳固件及锁定件,所述旋转稳固件能够旋转至与被载物接触的位置而限制被载物的移动,所述锁定件用于固定所述旋转稳固件。

优选地,所述旋转稳固件包括固定杆,所述固定杆上设有卡槽。

优选地,所述旋转稳固件还包括与所述固定杆的两端连接的旋转片,所述旋转片通过转轴与所述侧面支架连接。

优选地,所述侧面支架在所述底面托盘上相对设置,所述旋转稳固件设置在所述侧面支架的顶部。

优选地,所述侧面支架为可折叠的结构。

优选地,所述侧面支架上设有侧面固定杆,所述侧面固定杆上设有卡槽。

优选地,所述锁定件为弹簧销,其限制所述旋转稳固件的旋转。

优选地,所述侧面支架底部设有堆叠结构,所述堆叠结构能够通过与另一个回收器具的侧面支架的顶部互相卡合实现回收器具之间的上下堆叠。

优选地,所述底座托盘上设有叉车定位孔。

优选地,所述底座托盘上设有底面固定杆,所述底面固定杆上设有卡槽。

优选地,所述卡槽的材质为聚氨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回收器具,通过设置旋转稳固件及锁定件,能够在载置被载物后,锁定件迅速将旋转稳固件锁定,从而将被载物牢牢卡住,防止因被载物移动引起的破损,并且,锁定件可以迅速解除对旋转稳固件的锁定,使装载或卸载被载物的过程可以迅速地进行,提高包装或卸货的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载物状态下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载物状态下的主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的侧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载物状态下的侧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的俯视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载物状态下的俯视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折叠状态下的主视图。

图中:1.回收器具;2.被载物;

10.底面托盘;20.侧面支架;30.旋转稳固件;40.锁定件;50.堆叠结构;60.叉车定位孔;

11.底面固定杆;21.第一侧面支架;22.第二侧面支架;23.侧面固定杆;31.第一旋转稳固件;32.第二旋转稳固件;

111.第三卡槽;301.固定杆;302.旋转片;311.第一卡槽;

211.固定部;212.折叠部;213.活动关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载物状态下的立体图。

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1,包括底面托盘10及与底面托盘10连接的侧面支架20,侧面支架20上设有旋转稳固件30及锁定件40,旋转稳固件30能够旋转至与被载物2接触的位置而限制被载物2的移动,锁定件40用于固定旋转稳固件30。

装载被载物2时,将被载物2放置在底面托盘10上,将旋转稳固件 30旋转至与被载物2接触的位置,然后,通过锁定件40将旋转稳固件30 锁定在该接触的位置上,从而压紧被载物2,减少被载物2在运输的过程中的晃动。卸载被载物2时,解除锁定件40,旋转稳固件30恢复到可旋转的状态,此时,将旋转稳固件30旋转至远离被载物2的位置,将被载物 2取出即可。通过本实用新型所述回收器具1,能够在提高被载物2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的同时,提高包装和卸载被载物2的效率。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载物状态下的主视图。

作为一个具体的结构,如图2所示,侧面支架20包括第一侧面支架 21和第二侧面支架22,它们在底面托盘10上相对设置,旋转稳固件30包括第一旋转稳固件31和第二旋转稳固件32,分别设置在第一侧面支架21 和第二侧面支架22的顶部。如图3所示,在载物状态下,底面托盘10从被载物2的下方进行保护,第一侧面支架21和第二侧面支架22从被载物 2的两侧进行保护,第一旋转稳固件31和第二旋转稳固件32从被载物2 的上方进行保护。在第一旋转稳固件31和第二旋转稳固件32的压紧作用下,被载物2能够稳定地位于回收器具1内。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的侧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载物状态下的侧视图。

为了使回收器具1更适用于包装板状的被载物2(例如太阳能电池板),如图1所示,每个旋转稳固件30(即第一旋转稳固件31和第二旋转稳固件32)包括固定杆301,如图4所示,固定杆301上设有第一卡槽311。如此,如图5所示,当旋转稳固件30与板状的被载物2接触时,通过第一卡槽311来夹持板状的被载物2,进一步提高运输时的稳定性。

此外,如图2~5所示,侧面支架20(即第一侧面支架21和第二侧面支架22)上设有侧面固定杆23,侧面固定杆23上设有第二卡槽(未图示)。第二卡槽与上述的第一卡槽311相配合,从板状的被载物2的侧面夹持被载物2,进一步提高运输时的稳定性。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的俯视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载物状态下的俯视图。

此外,如图6~7所示,底座托盘10上设有底面固定杆11,底面固定杆上11设有第三卡槽111。第三卡槽111与第二卡槽和/或第一卡槽311相配合,从板状的被载物2的底面夹持被载物2,进一步提高运输时的稳定性。

上述的第一卡槽311和/或第二卡槽和/或第三卡槽111优选为聚氨酯材质,其弹性和塑形适合玻璃类产品的运输设计需求,能够起到缓冲的作用。在上述第一卡槽311、第二卡槽、第三卡槽111均设置的情况下,能够从板状的被载物2的各个方向上夹持被载物2,从而使被载物2之间稳定地保持距离,互不干扰,避免了运输过程中产生碰撞。

此外,如图1所示,旋转稳固件30除了固定杆301以外,还包括与固定杆301的两端连接的旋转片302,旋转片302通过转轴与侧面支架20连接。由此,固定杆301可以沿转轴在支架20上旋转,方便被载物2的装卸。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回收器具在折叠状态下的主视图。

此外,侧面支架20为可折叠的结构,当回收器具1空置时,可以将其折叠,减少占用空间。如图8所示,以第一侧面支架21为例,第一侧面支架21包括下部的固定部211和上部的折叠部212,固定部211与折叠部212 之间通过活动关节213连接,当回收器具1空置时,将折叠部212向回收器具1内部折叠,以减少在高度方向上的占用空间,便于回收再利用。

此外,如图2所示,侧面支架20上设置的侧面固定杆23也可以通过在两端设置连接片而与侧面支架20转轴连接,并通过设置锁定件来锁定固定杆23的位置,这样,与旋转稳固件30类似,侧面固定杆23也可以在装载被载物2后旋转至与被载物2接触的位置,方便被载物2的装卸。

其中,锁定件40为弹簧销,其限制所述旋转稳固件30和/或侧面固定杆23的旋转,即,当旋转稳固件30和/或侧面固定杆23旋转至与被载物2 接触后,使所述弹簧销抵在旋转稳固件30和/或侧面固定杆23的上方,从而限制旋转稳固件30和/或侧面固定杆23向回收器具1外侧旋转。

此外,如图1所示,侧面支架20底部设有堆叠结构50,堆叠结构50 能够通过与另一个回收器具1的侧面支架20的顶部互相卡合实现回收器具之间的上下堆叠。例如,每个侧面支架20的底部设有一对堆叠结构50,堆叠结构50具有向上凹陷的结构,侧面支架20的顶部则具有向上凸起的结构,两个回收器具1堆叠时,凸起的结构正好卡合在凹陷的结构上,实现稳定的堆码,节省运输工具的空间。

此外,如图1所示,底座托盘10上设有叉车定位孔60,方便使用叉车来转运回收器具1。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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