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起升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59633发布日期:2019-07-13 09:16阅读:410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起升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控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动起升机构。



背景技术:

机械传动在机械工程中应用非常广泛,主要是指利用机械方式传递动力和运动的传动。分为两类:一是靠机件间的摩擦力传递动力与摩擦传动,二是靠主动件与从动件啮合或借助中间件啮合传递动力或运动的啮合传动。机械传动主要包括螺旋传动,摩擦轮传动,带、链传动,齿轮传动,多点啮合柔性传动等多种传动方式。但是现有的机械传动结构,其结构复杂,实现工艺繁琐,其升降过程复杂,运行不流畅或升降时需要大型助力设备驱动,使用不方便、不安全,且大多无法实现自动化,无法满足实际生产和科学研究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自动起升机构,以解决现有的机械传动结构,其结构复杂,实现工艺繁琐,其升降过程复杂,运行不流畅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自动起升机构,包括底板、支撑架、竖直导轨、活动座、第一链轮、第二链轮、步进电机、转向输出座、链条、旋转轴、轴承座及滚轮,所述支撑架竖直的设置于所述底板上,所述竖直导轨设置于所述支撑架上,所述第一链轮及所述第二链轮分别设置于所述支撑架的两端,且所述第二链轮较所述第一链轮更靠近所述底板,所述链条卡设于所述第一链轮及所述第二链轮之间且与所述竖直导轨平行设置,所述活动座的底部与所述链条的一段固定连接,所述活动座的两个侧壁上均设置有所述滚轮,所述滚轮设置在所述竖直导轨上,通过所述链条使所述滚轮带动所述活动座在所述竖直导轨上做升降运动,所述步进电机通过所述转向输出座与所述第二链轮转动连接,以驱动所述链条运动,所述第一链轮套设于所述旋转轴外,所述旋转轴的两端分别设置有所述轴承座。

进一步,每个所述滚轮的两侧均设置有一个夹紧轮,所述夹紧轮与所述竖直导轨的侧壁接触以卡紧所述竖直导轨。

进一步,每个所述滚轮的两侧的所述夹紧轮对称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能够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大大提高了效率,无需人工控制,位置精确,通过回转驱动的设置,大大减小了占地面积,且结构简单,结构巧妙、升降稳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起升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起升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二;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起升机构的俯视图;

其中,底板(1)、支撑架(2)、竖直导轨(3)、活动座(4)、第一链轮(5)、第二链轮(6)、步进电机(7)、转向输出座(8)、链条(9)、旋转轴(10)、轴承座(11)、滚轮(12)、夹紧轮(13)。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起升机构,一种自动起升机构,包括底板1、支撑架2、竖直导轨3、活动座4、第一链轮5、第二链轮6、步进电机7、转向输出座8、链条9、旋转轴10、轴承座11及滚轮12,所述底板1固定在地面上,所述支撑架2竖直的设置于所述底板1上,可以通过货物具体需要送至的地点选择支撑架2的高度,所述第一链轮5及所述第二链轮6分别设置于所述支撑架2的两端,且所述第二链轮6较所述第一链轮5更靠近所述底板1,所述链条9卡设于所述第一链轮5及所述第二链轮6之间,所述竖直导轨3设置于所述支撑架2上,且与所述链条9平行设置,所述活动座4的底部与所述链条9的一段固定连接,当所述链条9运动时,可以带动所述活动座4一起在竖直导轨3上运动。

为了便于所述活动座4的上下移动,所述活动座4的两个侧壁上均设置有所述滚轮12,所述滚轮12设置在所述竖直导轨3上,所述链条9运动时使所述滚轮12带动所述活动座4在所述竖直导轨3上做升降运动,每个所述滚轮12的两侧均设置有一个夹紧轮13,所述夹紧轮13与所述竖直导轨3的侧壁接触以卡紧所述竖直导轨3,防止滚轮12脱轨。本实施例中,每个所述滚轮12的两侧的所述夹紧轮13对称设置。

进一步,所述步进电机7通过所述转向输出座8与所述第二链轮6转动连接,以驱动所述链条9运动,所述转向输出座8具体可以是两个啮合的锥形齿轮,以将水平运动转化为竖直的运动,所述第一链轮5套设于所述旋转轴10外,所述旋转轴10的两端分别设置有所述轴承座11,使所述第二链轮6旋转时能驱动所述第一链轮5旋转。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如下:首先打开步进电机7,步进电机7启动后,通过转向输出座8驱动第二链轮6转动,然后链条9跟着转动,由于活动座4固定在链条9上,当链条9转动时,所述活动座4通过滚轮12在所述竖直导轨3上做升降运动,活动座4上可以设置载物机构,实现将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的功能。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本实用新型未详细描述的技术、形状、构造部分均为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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