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强自动贴标牢固性的验尿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56510发布日期:2019-09-12 10:08阅读:386来源:国知局
一种加强自动贴标牢固性的验尿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验尿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加强自动贴标牢固性的验尿杯。



背景技术:

一次性医用塑料尿杯一般以高密度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一次吹塑成型的塑料化验用具,外观为乳白色,一次性使用。有些医用尿杯的杯体侧壁上有向外延伸的长槽,且长槽与杯体连通杯,体上有与其连通的长槽,所以,用于检测待检尿液的棒具其前端可放置于杯体内,另一端靠放在长槽端部。工作人员在验尿的时候,需要在验尿杯上贴上患者的名称或者序号,由于一般的验尿杯的杯壁比较薄,在用贴标机贴覆的时候容易凹陷,导致内部的尿液挤出,而且胶辊不容易蹭着转动,或者机械手不容易抓牢,导致贴标不稳。



技术实现要素:

(1)技术方案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加强自动贴标牢固性的验尿杯,包括杯体,所述杯体的外部为圆台形结构,并在所述圆台的上底面开设杯槽,所述杯体的外侧面由上至下设有向外延伸的凸条,并且所述凸条沿着所述杯体的外侧面呈环形阵列排布,所述杯体的上底面圆直径在7~7.5cm之间,所述杯体的下底面圆直径在5~5.5cm之间,所述杯体的高度在7.8~8.2cm之间,所述凸条向外延伸的高度在0.3~0.7cm之间,并且每根所述凸条的弧长距离为1.5cm。

进一步地,所述凸条的横截面为等腰梯形结构,并且所述凸条的宽面与所述杯体相连接。

进一步地,两个所述凸条之间设有刻度线部,并且所述杯体的底面向上凹陷2.8~3.2mm。

进一步地,所述凸条的顶面固定可拆卸的标签贴。

进一步地,所述杯体采用透明耐腐蚀材料制备而成。

进一步地,所述杯体的上底面圆直径为7.3cm之间,所述杯体的下底面圆直径为5.2cm,所述杯体的高度为8cm,所述凸条向外延伸的高度为0.5cm,并且每根所述凸条的弧长距离为1.5cm,所述杯体的底面向上凹陷3mm。

本实用新型在杯体的外侧面由上至下设有向外延伸的凸条,并且凸条沿着杯体的外侧面呈环形阵列排布,不但加强了杯体外侧壁面的强度,而且贴标机在贴标的时候不至于过多挤压杯体,凸条的截面为等腰梯形结构,胶辊能够容易蹭着并转动,从而实现快速贴标,并且能够增强标签的牢固性。

(2)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在杯体的外侧面由上至下设有向外延伸的凸条,不但加强了杯体外侧壁面的强度,而且贴标机在贴标的时候不至于过多挤压杯体,凸条的截面为等腰梯形结构,贴覆面为平面并且接触面积较小,压强较大,使得胶辊能够容易蹭着并转动,从而实现快速贴标,并且能够增强标签的牢固性。

附图说明

图1是加强自动贴标牢固性的验尿杯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加强自动贴标牢固性的验尿杯的前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加强自动贴标牢固性的验尿杯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加强自动贴标牢固性的验尿杯的凸条处的结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4所示,本实施案例提供一种加强自动贴标牢固性的验尿杯,包括杯体1,所述杯体1的外部为圆台形结构,并在所述圆台的上底面开设杯槽11,所述杯体1的外侧面由上至下设有向外延伸的凸条2,并且所述凸条2沿着所述杯体1的外侧面呈环形阵列排布,所述杯体1的上底面圆直径在7~7.5cm之间,所述杯体1的下底面圆直径在5~5.5cm之间,所述杯体1的高度在7.8~8.2cm之间,所述凸条2向外延伸的高度在0.3~0.7cm之间,并且每根所述凸条2的弧长距离为1.5cm。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凸条2的横截面为等腰梯形结构,并且所述凸条2的宽面与所述杯体1相连接,两个所述凸条2之间设有刻度线部3,所述凸条2的顶面固定可拆卸的标签贴4,所述杯体1采用聚乙烯树脂制备而成,所述杯体1的上底面圆直径为7.3cm之间,所述杯体1的下底面圆直径为5.2cm,所述杯体1的高度为8cm,所述凸条2向外延伸的高度为0.5cm,并且每根所述凸条2的弧长距离为1.5cm,所述杯体1的底面向上凹陷3mm。本实施例在杯体1的外侧面由上至下设有向外延伸的凸条2,并且凸条2沿着杯体1的外侧面呈环形阵列排布,不但加强了杯体1外侧壁面的强度,而且贴标机在贴标的时候不至于过多挤压杯体1,凸条2的截面为等腰梯形结构,在杯体的外侧面由上至下设有向外延伸的凸条,不但加强了杯体外侧壁面的强度,而且贴标机在贴标的时候不至于过多挤压杯体,凸条的截面为等腰梯形结构,贴覆面为平面并且接触面积较小,压强较大,使得胶辊能够容易蹭着并转动,从而实现快速贴标,并且能够增强标签的牢固性。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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