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945949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中顶座(26)通过铰链与底座(25)连接并可围绕该铰链翻转;当顶座(26)翻转位置达到设定位置时,触发该第一位置开关(23);当顶座(26)竖起呈垂直状态时,触发该第二位置开关(33);第一位置开关(23)和第二位置开关(33)通过线路与控制器相连;当顶座(26)翻转位置达到设定位置时,通过系固件与底座(25)固定;当顶座(26)垂直位于所述底座(25)之上时,通过紧固件与底座(25)固定在一起。通过本实用新型,使船用电梯安全距离符合要求,以供检修运行情况下使用。此检修保护装置的设置不影响船用电梯正常运行,同时起到保证检修人员安全的作用。
【专利说明】
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现今陆用电梯已趋于商品化,标准化设计程度极高。一般在建筑设计初期便会选 择好标准的电梯规格,再根据此规格在建筑中预留出匹配的井道空间。船用电梯属于特种 设备,不同于陆用电梯,船用电梯的井道顶部、井道壁和井道底部通常布置有船体加强材, 围井空间非常狭小。
[0003] 对于船用乘客电梯而言,其轿厢上方和底坑中均安装有检修箱,同时井道顶部和 底坑中也安装有限速器和限速器张紧装置等与电梯有关的装置;对于船用载货电梯而言, 其井道顶部和底坑中通常安装有限速器和限速器张紧装置等与电梯有关的装置;在无法在 具有狭小空间的围井壁开设检修口的情况下,意味着检修人员要进入轿厢上方和底坑中进 行检修工作。
[0004] 为了保障检修人员在轿厢上方和底坑检修过程中的安全,各船级社规范以及我国 船舶行业规范均对船用电梯顶层空间和底坑空间均提出了强制性的要求。通过对规范条目 的理解,可以将安全空间要求划分为立方体要求和安全距离要求,将立方体要求和安全距 离要求相互结合,便可达到有效保障检修人员安全的目的。
[0005] 1.1.1立方体要求
[0006] 立方体要求为最基本要求,是所有船用电梯必须要符合的最基本条件。在轿厢和 对重分别完全压在缓冲器时,必须保证轿顶上方和轿底下方保留足以容纳一个LXWXH的 立方体(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的空间,此空间能够保证一个人在应急情况下躲避,从而 在最低程度上保证检修人员的安全。
[0007] 轿顶上方和轿底下方的立方体要求并不相同:
[0008]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轿厢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能够容纳的LXW X H立方体(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尺寸应不小于0 ? 50m X 0 ? 60m X 0 ? 80m;
[0009] 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能够容纳的L X W X H 立方体(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尺寸应不小于〇. 50m X 0.60m X 1.0m。
[0010] 1.1.2安全距离要求
[0011]在满足立方体要求的前提下,安全距离要求的满足能够进一步保障检修人员的安 全。
[0012]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轿顶可供人站立的平面(站人用净面积不小于 0.12m2)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规定 值,如表1所示,除DNV船级社的要求为0.1+0.035v 2m,其余规范针对此距离的要求均为 0.75m,其中v为电梯额定速度,单位为m/s。
[0013] 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底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规定值,如表1所示,除ABS船级社的要求为0.6m,其余规范针对此距离的要求均为0.5m。
[0014] 表1安全距离要求表
[0016] 1.1.3组合要求
[0017]有效而实用的安全空间是多个要求组合的结果,轿顶上方的立方体要求与安全距 离要求组合在一起,轿底下方的立方体要求与安全距离要求组合在一起,才足以保证检修 人员的安全。
[0018] 在舰船用环境中,面对舰船围井空间狭小、顶层高度和底坑深度不足的情况,使船 用电梯满足上述规范的立方体要求和安全距离要求,进而在船上狭小空间内有效保护检修 人员的安全成为船用电梯设计过程中的一个刻不容缓去攻克的难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19]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舰船围井空间狭小、顶层高度和底坑深度不足的情况下 需要使船用电梯满足规范的安全空间要求存在的设计难题问题,提供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 梯检修保护装置,其能够在少占用舰船总体资源的同时保证船用电梯足够的安全空间,从 而使船用电梯满足规范的要求,进而在船上狭小空间内有效保护检修人员的安全。
[0020]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0021]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包括:
[0022 ]第一位置开关、底座、顶座、第二位置开关和控制器;
[0023] 顶座通过铰链与底座连接并可围绕该铰链翻转;当顶座翻转位置达到设定位置 时,触发该第一位置开关;当顶座竖起呈垂直状态时,触发该第二位置开关;所述第一位置 开关和第二位置开关通过线路与控制器相连;
[0024] 当顶座翻转位置达到设定位置时,通过系固件与所述底座固定;
[0025] 当顶座垂直位于所述底座之上时,通过紧固件与所述底座固定在一起。
[0026]更优选地,所述系固件包括:
[0027] 拉钩和挂环;
[0028] 所述拉钩的一端固定在底座上,另一端成钩状;
[0029] 所述挂环固定在底座;所述拉钩的钩状一端用于当顶座翻转后套住该挂环。
[0030] 更优选地,所述紧固件包括:
[0031] 活节螺栓以及与其配套的环形螺母。
[0032]更优选地,所述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还包括:固定在底座上的轴座;所 述轴座中安装销轴;
[0033]所述活节螺栓以及与其配套的环形螺母可绕该销轴旋转。
[0034]更优选地,所述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还包括:
[0035]设置在轴座底部的卡板。
[0036]更优选地,所述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还包括:
[0037]固定在所述顶座顶部的缓冲器。
[0038]更优选地,所述第一位置开关设置在底座下半部分的侧壁上。
[0039]更优选地,所述第二位置开关设置在底座顶端的一侧。
[0040]由上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技术效果:
[0041]在保证立方体要求的前提下,如果船用电梯井道中顶层高度无法满足安全距离要 求,除设置常规的缓冲装置外,可通过本实用新型,使船用电梯安全距离符合要求,以供检 修运行情况下使用。此检修保护装置的设置不影响船用电梯正常运行,同时起到保证检修 人员安全的作用。
【附图说明】
[0042]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的主视图;
[0043]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的俯视图。
[0044] 附图中:
[0045] 第一位置开关23;拉钩24;底座25;顶座26;缓冲器27;环形螺母28;活节螺栓29;销 轴30;轴座31;卡板32;第二位置开关33。
【具体实施方式】
[0046]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0047]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适用于强制驱动电梯, 这种强制驱动电梯直接由卷筒卷绕钢丝绳驱动。为了保证顶层安全距离,将本实用新型的 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安装在轿顶上梁并机械地制停轿厢。
[0048]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
[0049] 第一位置开关23;拉钩24;底座25;顶座26;缓冲器27;环形螺母28;活节螺栓29;销 轴30;轴座31;卡板32;第二位置开关33和控制器。
[0050]拉钩24的一端固定在底座25上,另一端做成钩状,用于当顶座26翻转后套住固定 在顶座26上的挂环;
[00511顶座26通过铰链与底座25连接,顶座26可围绕该铰链翻转;
[0052]缓冲器27通过螺栓固定在顶座26的顶部;
[0053] 轴座31和卡板32固定在底座25上;卡板32设置在轴座31的下部;轴座31中安装销 轴30,活节螺栓29以及其上安装的环形螺母28可绕该销轴30旋转,具体可绕销轴30旋转 180°。
[0054] 底座25、顶座26和卡板32上均有开孔,用于避让活节螺栓29和环形螺母28。
[0055]当顶座26处于放倒状态时,将活节螺栓29绕销轴30旋转至卡板32上的开孔位置, 此时环形螺母28方向为竖直向下,旋紧环形螺母28,使环形螺母28压紧在卡板32的下表面; [0056]当顶座26处于竖起状态时,旋松环形螺母28,旋转活节螺栓29穿过底座25和顶座 26上的开孔位置,此时环形螺母28方向为竖直向上,旋紧环形螺母28将顶座26锁紧在底座 25上。
[0057]第一位置开关23设置在底座25下半部分的侧壁上,当顶座26翻转位置达到设定位 置时,触发该第一位置开关23。
[0058]第二位置开关33设置在底座25顶端的一侧,当顶座26竖起呈垂直状态时,触发该 第二位置开关33。
[0059]上述第一位置开关23和第二位置开关33通过线路与控制器相连接。
[0060]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0061]顶座26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处于放倒状态,人员进入轿顶的同时应立即将顶座26竖 起,采用环形螺母28将顶座26锁紧,此时相应的第二位置开关33触发动作,将电梯电气安全 回路切断,此时才能进行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后,松开环形螺母28,将顶座26放倒、触发第一 位置开关23动作后电梯才能运行,同时将顶座26采用拉钩24系固、将活节螺栓29采用环形 螺母28系固,防止电梯正常运行过程中舰船摇摆导致产生碰撞和异响。
[0062] 上述实施例中,第一位置开关23和第二位置开关33的安装位置不局限于上述位 置;
[0063] 上述实施例中,是以采用拉钩24作为系固件来系固顶座26为例进行说明的,但是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还可以通过其它系固件实现对顶座26的系固,例如,分别在顶座 26和底座25上分别设置带孔的耳板,当顶座26翻转靠近底座25至两个耳板的孔重合时,用 销轴穿过此孔以将两个耳板固定,进而将顶座26和底座25固定。
[0064]上述实施例中,是以采用环形螺母28和活节螺栓29作为紧固件为例进行说明的, 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还可以通过其他紧固件实现对顶座26和底座25之间的固 定,例如,分别在顶座26和底座25上分别设置带孔的耳板,用销轴穿过此孔以将顶座26和底 座25固定。
[0065] 上述实施例中,是以采用环形螺母28、活节螺栓29和卡板32为例进行说明的,但是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系固组件在非工作状态时自身的锁 定。例如,可以不包括卡板32,仅仅通过环形螺母28拧入活节螺栓29并顶住轴座31就可实现 紧固件在非工作状态时自身的锁定。
[0066]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公开如上,但实施例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在不 脱离本实用新型之精神和范围内,所做的任何等效变化或润饰,同样属于本实用新型之保 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所界定的内容为标准。
【主权项】
1. 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 护装置包括: 第一位置开关(23)、底座(25)、顶座(26)、第二位置开关(33)和控制器; 顶座(26)通过铰链与底座(25)连接并可围绕该铰链翻转;当顶座(26)翻转位置达到设 定位置时,触发该第一位置开关(23);当顶座(26)竖起呈垂直状态时,触发该第二位置开关 (33);所述第一位置开关(23)和第二位置开关(33)通过线路与控制器相连; 当顶座(26)翻转位置达到设定位置时,通过系固件与所述底座(25)固定; 当顶座(26)垂直位于所述底座(25)之上时,通过紧固件与所述底座(25)固定在一起。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系固 件包括: 拉钩(24)和挂环; 所述拉钩(24)的一端固定在底座(25)上,另一端成钩状; 所述挂环固定在底座(25);所述拉钩(24)的钩状一端用于当顶座(26)翻转后套住该挂 环。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 件包括: 活节螺栓(29)以及与其配套的环形螺母(28)。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还包括:固定在底座(25)上的轴座(31);所述轴 座(31)中安装销轴(30); 所述活节螺栓(29)以及与其配套的环形螺母(28)可绕该销轴(30)旋转。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船用 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还包括: 设置在轴座(31)底部的卡板(32)。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船用 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还包括: 固定在所述顶座(26)顶部的缓冲器(27)。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 位置开关(23)设置在底座(25)下半部分的侧壁上。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船用强制驱动电梯检修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 位置开关(33)设置在底座(25)顶端的一侧。
【文档编号】B66B5/00GK205634514SQ201620296638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4月11日
【发明人】朱永权, 吴杰, 魏来, 董跃
【申请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0四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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