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高手机镜筒单产的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4126阅读:440来源:国知局
一种提高手机镜筒单产的模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模具,具体为一种提高手机镜筒单产的模具,属于模具结构设计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手机镜筒单产的模具目前已经被大规模的应用在了镜头上。但是早期的用于生产手机镜筒单产的模具工艺复杂,价格昂贵、生长周期过长。而且随着镜头像素的提高、尺寸缩小,对模具精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现有模具结构中普遍存在如下的问题模具的组合元件较多易产生累积误差,顶出机构不平稳,易产生倾斜和受力不均匀;结构复杂、浪费材料,加工工艺多、生产周期长,同时组装与保养麻烦等等,所有上述存在的问题,直接导致了最终的产品质量不稳定,产品的合格率也不能提高,而且现有的模具的模板和模仁由于定位不精确也比较容易遭受磨损,使得模具的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效率也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提高手机镜筒单产的模具。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提高手机镜筒单产的模具,包括灌嘴、上模板、流道、进胶管、下模板、推管、胶口和穴口,所述上模板上设置有灌嘴,所述灌嘴连接流道,所述流道的出口端设置有进胶管,所述流道通向横向并排的16个穴口,所述进胶管的前端设置有胶口,所述下模板设置一推管,该推管对应设置在下模型腔的下方,其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在于,进胶管相对于分型面(水平方向,与水平方向的角度)斜向25°设置在流道的出口端,且进胶点位于下模模腔中形成镜头镜筒的内壁。

优选的,为了便于注料顺利进行,所述流道设置为圆柱形;所述进胶管呈30°斜向的锥形。

优选的,为了便于手机镜筒的生产,所述手机镜筒单产的模具设置为可旋转并能在注料颈上移动,所述胶口的直径为0.2-0.3cm。

优选的,为了提高手机镜筒的切断效率,所述主流道分2支分流道,剪切水口时可以同时切16穴。

优选的,为了保证充足的溢流空间,所述成型腔室设计成椭圆形。所述进胶管与水平方向呈20-30°;所述穴口的外形为圆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一模设置有16穴,故可提高生产效率,此手机镜筒单产模具提供的内壁斜向进胶进行注塑的模具所制成的手机镜筒,其产品外观面无胶点痕迹,模具开模后,产品留下模型腔,在推管的作用下,推出产品使其脱离模具,伺服双臂机械手一个臂可以取出斜柄,一个臂可以吸取产品,然后进行自动分穴排版,过程中无需人工操作,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流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灌嘴,2、模板,3、流道,4、进胶管,5、下模板,6、推管,7、胶口,8、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提高手机镜筒单产的模具,包括灌嘴1、模板2、流道3、进胶管4、下模板5、推管6、胶口7和穴口8,所述上模板2上设置有灌嘴1,所述灌嘴1连接流道3,所述流道3的出口端设置有进胶管4,所述流道 3通向横向并排的16个穴口8,所述进胶管4的前端设置有胶口7,所述下模板5设置一推管6,该推管6对应设置在下模型腔的下方,其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在于,进胶管4相对于分型面斜向25°设置在流道3的出口端,且进胶点位于下模模腔中形成镜头镜筒的内壁,由于一模设置有16穴,故可提高生产效率,此手机镜筒单产模具提供的内壁斜向进胶进行注塑的模具所制成的手机镜筒,其产品外观面无胶点痕迹,模具开模后,产品留下模型腔,在推管的作用下,推出产品使其脱离模具,伺服双臂机械手一个臂可以取出斜柄,一个臂可以吸取产品,然后进行自动分穴排版,过程中无需人工操作,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所述进胶管4呈30°斜向的锥形;所述胶口7的直径为0.2-0.3cm;所述进胶管4与水平方向呈20-30°角度;所述穴口(8)的外形为圆形。

工作过程:当使用所述提高的手机镜筒的模具时,首先把材料放在流道里,使其充满整个流道,而且在工作过程中保证流道中的材料始终是充足的,关闭流道阀门,然后放上成对的上模板和下模板,启动模具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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