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塑共挤全包覆型材机头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32355发布日期:2018-09-25 21:53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领域,更具体涉及钢塑共挤全包覆型材机头模具。



背景技术:

目前钢塑共挤型材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对于钢塑共挤型材生产工序较为繁琐,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一次成型的钢塑共挤全包覆型材机头模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钢塑共挤全包覆型材机头模具,包括模体,所述模体内设有芯棒,所述芯棒包括前芯棒和后芯棒,所述模体的侧壁上开设有朝向前芯倾斜的塑料进口,所述塑料进口上设有连接头,所述后芯棒的侧壁上开设有向前芯棒倾斜的环形进料槽,所述环形进料槽的最高处与塑料进口连接,所述环形进料槽的最高处设有将环形进料槽断开的隔板,所述模体对应后芯棒的一端设有压板,所述压板上开设有金属进料口,所述模体上对应前芯棒的一端设有第一口模。

进一步的所述金属进料口处设有金属导向块。

进一步的所述模体上对应环形进料槽的最低处设有水平的匀料环槽。

进一步的所述压板通过螺钉与模体和后芯棒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口模和模体之间设有过渡板和支板架。

进一步的还包括第二口模和第三口模,所述第二口模和第三口模设于第一口模和支板架之间,且第一口模、第二口模和第三口模的出口口径逐渐变大。

进一步的所述环形进料槽与后芯棒的轴线所成角度小于60°。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金属型材通过金属进料口进入,依次穿过后芯棒和前芯棒,PVC料从塑料进口进入到后芯棒的环形进料槽中, PVC料通过环形进料槽到达前芯棒处,在第一口模处与金属型材汇合,将PVC材料均匀的涂敷在金属型材上完成加工,一次成型,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钢塑共挤全包覆型材机头模具的剖面图1;

图2为本实用新型钢塑共挤全包覆型材机头模具的剖面图2;

图3为本实用新型钢塑共挤全包覆型材机头模具的侧视图。

标注说明:1、前芯棒;2、环形进料槽;3、压板;4、模体;5、过渡板;6、支板架;7、第三口模;8、第二口模;9、第一口模;10、隔板;11、金属进料口;12、金属导向块;13、连接头;14、匀料环槽。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3对本实用新型一种钢塑共挤全包覆型材机头模具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一种钢塑共挤全包覆型材机头模具,包括模体4,所述模体4内设有芯棒,所述芯棒包括前芯棒1和后芯棒,所述模体4的侧壁上开设有朝向前芯倾斜的塑料进口,所述塑料进口上设有连接头13,所述后芯棒的侧壁上开设有向前芯棒1倾斜的环形进料槽2,所述环形进料槽2的最高处与塑料进口连接,所述环形进料槽2的最高处设有将环形进料槽2断开的隔板10,所述模体4对应后芯棒的一端设有压板3,所述压板3上开设有金属进料口11,所述模体4上对应前芯棒1的一端设有第一口模9。

金属型材通过金属进料口11进入,依次穿过后芯棒和前芯棒1,PVC料从塑料进口进入到后芯棒的环形进料槽2中,此处需要说明的是,PVC料是从隔板10的一侧进入的,而通过隔板10将环形进料槽2隔断,可以避免PVC料回流,压板3是用于对后芯棒和前芯棒1进行定位,这样PVC料通过环形进料槽2到达前芯棒1处,在第一口模9处与金属型材汇合,将PVC材料均匀的涂敷在金属型材上完成加工,一次成型,提高了生产效率。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金属进料口11处设有金属导向块12,用于对金属型材导向。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模体4上对应环形进料槽2的最低处设有水平的匀料环槽14,可以使后芯棒的底部的圆周方向上填料均匀。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压板3通过螺钉与模体4和后芯棒固定,可以对后芯棒的闻之进行定位固定,避免受到挤压歪斜。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第一口模9和模体4之间设有过渡板5和支板架6,可以使PVC料的分布更均匀。

本实施例优选的还包括第二口模8和第三口模7,所述第二口模8和第三口模7设于第一口模9和支板架6之间,且第一口模9、第二口模8和第三口模7的出口口径逐渐变大,可以对PVC料逐渐挤压成型。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环形进料槽2与后芯棒的轴线所成角度小于60°。

工作原理:用连接头13将模具固定在挤出设备上后,把加热器均匀的覆盖在模具表面并加温到设定温度,金属型材通过金属导向块12,进入前芯棒1和后芯棒,利用加热器的辐射热能加热,加热融化的PVC料在设备上通过连接头13挤压流入模体4,后芯棒的环形进料槽2和斜度压力角料腔的的作用下形成压力,通过过渡板5、第三口模7和前芯棒1的二次流道并充分溶解,在第二口模8和前芯棒1的斜度上型材二次压力,PVC料和加热后的金属型材在第一口模9汇合,充分溶解的PVC对金属型材全面包覆,并通过第一口模9的直行段受压成型,最终得到需要的产品形态从第一口模9挤出。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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