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装置及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25226发布日期:2019-04-05 21:45阅读:366来源:国知局
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装置及其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光纤套塑生产技术领域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装置,还涉及一种使用该防抖动放纤装置的放纤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套塑工序生产过程中,光纤放线直接由光纤盘具放出经过跳舞张力导轮到过渡导轮改变方向直接引入挤塑机头。光纤盘具在放线架上只有转动,没有轴向移动,光纤盘具本身宽度较大,不可忽略,这使得盘具两边到跳舞张力导轮的距离必定大于盘具中间到跳舞张力导轮的距离,在放线过程中,放线距离在不断地变化,而放线速度保持不变,因此,距离与速度的不对应使得光纤在放线时发生抖动,并且盘具宽度越大,抖动幅度越大;另外,多芯套管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光纤数量较多,需要的放线架数量也相应的增多,这使得光纤从放线架出来到进入挤塑机头的路由变长,增加了光纤抖动幅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装置,光纤经由光纤盘具放纤输出后经过摆动导轮组件导引输出后进入套塑工艺的挤塑机头,摆动导轮组件的设计能够实现光纤从光纤盘具到跳舞张力导轮的的长度一致,解决现有技术中光纤放线过程中的抖动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装置,包括放线架和光纤盘具,所述光纤盘具通过放线轴安装在放线架上,且随所述放线轴转动放纤,所述放线架上还安装有摆动导轮组件,所述摆动导轮组件包括摆轮支架,以及均安装在所述摆轮支架上的光纤导轮一、光纤导轮二和配重块;所述光纤导轮一和光纤导轮二两者的轮轴均与光纤盘具的盘轴平行设置;所述摆轮支架通过摆动轴转动连接在放线架上,所述摆动轴与光纤盘具的盘轴平行设置;所述光纤导轮一、光纤导轮二和配重块三者的中心连线为三角形结构;所述光纤盘具上的光纤依次经过光纤导轮一、光纤导轮二导引后输出。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摆轮支架为平面三角形结构,所述光纤导轮一的轮心、光纤导轮二的轮心和配重块的中心分别对应三角形三个顶点的安装在所述摆轮支架上。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摆轮支架具有垂直于光纤盘具轴线方向延伸的安装部,所述配重块固定在安装部的下部。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光纤导轮一和光纤导轮二的轮面上均开设有第一导纤槽,所述第一导纤槽的横截面为“v”字形结构,所述第一导纤槽的开槽角度为30±5°。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其还包括跳舞张力导轮,所述光纤导轮二导引输出的光纤经跳舞张力导轮导引输出。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系统,包括安装架和以上结构的防抖动放纤装置,若干个所述防抖动放纤装置自上而下的安装在所述安装架上,或/和若干个所述防抖动放纤装置沿光纤移动方向依次设置的安装在所述安装架上。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其还包括一对集纤导轮,分别为集纤导轮一和集纤导轮二;所述防抖动放纤装置输出的光纤经所述集纤导轮一和集纤导轮二导引输出进入套塑工艺的挤塑机头,所述集纤导轮一和集纤导轮二分别设置在光纤移动方向的正上方和正下方。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集纤导轮一和集纤导轮二沿光纤移动方向依次间隔设置。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集纤导轮一和集纤导轮二的轮面上均开设有第二导纤槽,所述第二导纤槽的横截面为梯形结构,所述第二导纤槽的开槽角度为25±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其一、本发明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装置,光纤经由光纤盘具放纤输出后经过摆动导轮组件导引输出后进入套塑工艺的挤塑机头,摆动导轮组件的设计能够实现光纤从光纤盘具到跳舞张力导轮的的长度一致,解决现有技术中光纤放线过程中的抖动问题。

其二、本发明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系统,配合多芯光纤的套塑生产,多芯光纤套塑生产需要的放线架数量较多,路由较长,光纤抖动更严重,通过在光纤放纤路由中增加集纤导轮既起到光纤集束的作用,又能进一步提高系统的防抖动效果,实现光纤稳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优选实施例中防抖动放纤装置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防抖动放纤装置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优选实施例中防抖动放纤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优选实施例中集纤导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说明:1-光纤,2-放线架,4-光纤盘具,6-摆轮支架,8-光纤导轮一,10-光纤导轮二,12-配重块,14-安装部,16-跳舞张力导轮,18-安装架,20-集纤导轮一,22-集纤导轮二,24-第二导纤槽,26-摆动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发明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一

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公开一种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装置,包括放线架2、光纤盘具4和跳舞张力导轮16,上述光纤盘具4通过放线轴安装在放线架2上,且随上述放线轴转动放纤,上述放线架2上还安装有摆动导轮组件,上述摆动导轮组件包括摆轮支架6,以及均安装在上述摆轮支架6上的光纤导轮一8、光纤导轮二10和配重块12;上述光纤导轮一8和光纤导轮二10两者的轮轴均与光纤盘具4的盘轴平行设置;上述摆轮支架6通过摆动轴26转动连接在放线架2上,上述摆动轴26与光纤盘具4的盘轴平行设置。上述摆轮支架6受力后绕摆动轴26摆动。

上述光纤导轮一8、光纤导轮二10和配重块12三者的中心连线为三角形结构;上述光纤盘具2上的光纤1依次经过光纤导轮一8、光纤导轮二10导引后输出,上述光纤导轮二10导引输出的光纤1经跳舞张力导轮16导引输出进入套塑工艺的挤塑机头。以上,摆轮支架6、光纤导轮一8、光纤导轮二10和配重块12构成一个类似杠杆的摆轮组,配重块12的重力相当于阻力,光纤导轮一8、光纤导轮二10的重力相当于动力,配重块12平衡光纤导轮一8和光纤导轮二10的重力,确保摆轮支架6绕摆动轴26摆动时,不会因为摆轮组自身重力增加光纤的放纤张力。

传统光纤放纤由光纤盘具直接进入跳舞张力导轮16,盘具越宽,光纤与跳舞张力导轮16间形成的夹角越大,使得光纤与导轮边缘摩擦。本实施例的放纤装置采用摆轮组绕摆动轴26摆动,以此模拟光纤盘具在收放线过程中做轴向运动,使得放出的光纤经由摆轮组进入跳舞张力导轮16的角度减小到10°以内,使得光纤从光纤盘具4到跳舞张力导轮16的距离始终保持一致,避免了其与导轮边缘摩擦,解决现有技术中光纤放线过程中的抖动问题,不易引发断纤事故。

具体的,上述摆轮支架6为平面三角形结构,上述光纤导轮一8的轮心、光纤导轮二10的轮心和配重块12的中心分别对应三角形三个顶点的安装在上述摆轮支架6上。其中,上述摆轮支架6具有垂直于光纤盘具4轴线方向延伸的安装部14,上述配重块12固定在安装部14的下部。

上述光纤导轮一8和光纤导轮二10均选用6061-t6铝合金材料,表面硬质阳极氧化处理,确保导轮在使用过程中额定张力条件下,耐磨、防鞭打,使用寿命长。上述光纤导轮一8和光纤导轮二10的轮面上均开设有第一导纤槽,光纤经由各自轮面上的第一导纤槽导引输出,上述第一导纤槽的横截面为“v”字形结构,上述第一导纤槽的开槽角度为30±5°,槽宽8.5±0.1mm,槽内光洁度0.4,光洁度0.4保证光滑,不磨损光纤,动平衡g1.0等级,满足套塑工序高速生产的需求,并给后期效能提升留有足够的余量空间。

实施例二

如图3,4所示,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用于光纤套塑的防抖动放纤系统,配合多芯光纤的套塑生产,包括安装架18、以上结构的防抖动放纤装置和一对集纤导轮,若干个上述防抖动放纤装置自上而下依次安装在上述安装架18上,或/和若干个上述防抖动放纤装置沿光纤移动方向依次设置的安装在上述安装架18上。

具体的,为了配合多芯光纤的套塑生产,放纤系统配置放纤装置的个数与光缆中光纤芯数直接对应相关,比如,光缆中有二十四芯光纤,则对应配置二十四套以上结构的放纤装置,如图3所示,二十四套放纤装置优选按照一列配置四套,依次配置六列的方式配置,方便二十四芯光纤放纤后稳定集束。

上述一对集纤导轮分别为集纤导轮一20和集纤导轮二22;所有防抖动放纤装置输出的光纤均经上述集纤导轮一20和集纤导轮二22导引输出进入套塑工艺的挤塑机头,集纤导轮一20和集纤导轮二22分别设置在光纤移动方向的正上方和正下方,且分别设置在光纤移动方向的前端和后端。

本实施的放纤系统配合多芯光纤的套塑生产使用,多芯光纤套塑生产需要的放线架数量较多,路由较长,光纤抖动更严重,通过在光纤放纤路由中增加集纤导轮既起到光纤集束的作用,又能进一步提高系统的防抖动效果,实现光纤稳定。

如图4所示,上述集纤导轮一20和集纤导轮二22的轮面上均开设有第二导纤槽24,上述第二导纤槽24的横截面为梯形结构,上述第二导纤槽24的开槽角度为25±5°,勾槽深度10mm,光纤经过集纤导轮,不会因为开槽角度过大,滑出第二导纤槽24而失去光纤集束效果,也不会因为开槽角度太小,导致外侧光纤刮擦导轮外壁,影响光纤损耗。同时,上述集纤导轮一20和集纤导轮二22均选用6061-t6铝合金材料,表面硬质阳极氧化处理,确保导轮在使用过程中额定张力条件下,耐磨、防鞭打,使用寿命长。槽内光洁度0.4,光洁度0.4保证光滑,不磨损光纤,动平衡g1.0等级,满足套塑工序高速生产的需求,并给后期效能提升留有足够的余量空间。

以上结构的放纤系统,能够改善多芯套管生产过程中的路由问题,同时满足套塑工序的高速生产,光纤放线不抖动,大大降低套塑工序的断纤率,提高光缆产品质量。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发明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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