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燃烧炉栅的垃圾焚烧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11179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有燃烧炉栅的垃圾焚烧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带有燃烧炉栅的垃圾焚烧设备,它具有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特征。
背景技术
在对垃圾焚烧设备的一个已知设计原则中,锅炉不是放在基础之上,而是悬挂在锅炉构架之中。这就产生了如下结果,锅炉受热发生膨胀只能向下和向各侧面,而不会向上进行。由于燃烧炉栅和锅炉应是紧密地相连接,来阻止空气的进入,这样在燃烧炉栅与锅炉之间的缝隙将用补偿器来密封。它来补偿由各种热膨胀在燃烧炉栅与锅炉之间引发的不可避免的相对运动。为把缝隙保持在所定义的低水平上,可把炉栅托架不放在基础上,而是通过一些支承管挂在锅炉构架里。这些支承管被包入锅炉的水-汽循环之中,这样它们由于温度变化引起的长度膨胀就同锅炉的长度膨胀相似了。由此燃烧炉栅与锅炉之间的距离就可保持几乎不变了。
一个定义的缝隙对该设备的安全运行具有很大的意义,因为只有这样在燃烧炉栅与锅炉之间的过渡区里的磨损仍可得到控制。但用于悬挂炉栅托架的这些支承管确实需要一个昂贵的支架结构,因为这些支承管通过垫板和盘形弹簧可被挂在锅炉构架之中。此外,这些支承管被包入锅炉的水-汽循环之中。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任务在于,在一种此类的垃圾焚烧设备中这样支承燃烧炉栅,使得可放弃对于炉栅托架起支撑作用的支承管,并使垃圾焚烧设备运行中在炉栅托架与锅炉之间的相对运动减至最小。
这个任务在根据本发明的此类垃圾焚烧设备中通过权利要求1所述特征得到解决。本发明的有利构造是诸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
在根据本发明的垃圾焚烧设备中,由燃烧炉栅、炉栅托架以及与炉栅托架相连着的燃料井筒和出渣斗所产生的负荷直接导入基础,由此在钢结构中就锅炉支架而言,能够有些节省。可垂直移动的装置代替了支撑着炉栅托架的支承管。由于省去了这些支承管,也就省去了为挂起锅炉构架里的支承管所必要的垫板和盘形弹簧,以及免去把支承管包进锅炉的水-汽循环之中。由热膨胀所引起的燃烧炉栅与锅炉之间的相对运动将通过可垂直移动的装置得到抑制。
通过与可垂直移动的装置共同起作用的测量装置,燃烧炉栅与锅炉(kessel)之间的缝隙在垃圾焚烧设备的所有运行状况下都可准确地被确定。通过一与测量装置相连接的调节装置,可垂直移动的装置可以跟踪锅炉的膨胀来调整,由此该缝隙总可保持恒定。


该发明的多个实施例在图中示出,并在下面更加详细地论述。附图中图1示意地示出垃圾焚烧设备的纵剖视图;图2示意地示出另一形式的垃圾焚烧设备的纵剖视图;图3A和3B示意地示出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的两种不同的实施形式。
具体实施例方式
垃圾焚烧设备是公知的了,下面只就如何理解该发明的必要性进行阐述。垃圾焚烧设备包括一带有一燃烧室2的锅炉1,一与燃烧室2接通的烟道3,在这里烟道3只是部分地画出。燃烧室2是由锅炉1的各侧壁4从侧面、和由燃烧室顶盖5从上面界定的。这些侧壁4、燃烧室顶盖5和烟道3都构成为相互气密焊接的管壁。这三者都被包围在一个水-汽循环之中。
锅炉1被挂入一锅炉钢结构15里,从图1和图2中可以见该锅炉钢结构15的部分情况。
锅炉1的燃烧室2向下通过例如构成为移送式炉栅的燃烧炉栅8界定。在燃烧炉栅8前面有一个燃料井筒9,在燃烧炉栅8后面有一个出渣斗10。燃烧炉栅8连同燃料井筒9和出渣斗10一起都设立在炉栅托架11上面。垃圾通过燃料井筒9被送到燃烧炉栅8上,通过燃烧炉栅8被送往出渣斗10的方向,并在供给燃烧用空气的情况下在燃烧炉栅8上燃烧。由于锅炉1是挂在锅炉钢结构15中的,通过垃圾燃烧时所产生的热量,锅炉1就要向各侧面和向下膨胀。
为了保持燃烧炉栅8与锅炉1之间的所规定的缝隙,以下描述的装置可起到这个作用。这个装置由一可垂直移动的装置和一测量装置14组成。这个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由许多单个部件12组成,这些部件在不同位置上与炉栅托架11相连接,它们被挂在或是基础7上或是桁梁6上。这个可垂直移动的装置促成炉栅托架11相对于锅炉1的垂直位置变化。炉栅托架11的垂直位置变化要求在可垂直移动的装置与炉栅托架11和基础7之间连接点的水平移动的可能性或摆动的可能性。所以可垂直移动的装置与炉栅托架11和基础7之间连接,正如图1、2和3B中所示的,可构成为铰链13,例如以万向球接头眼孔或铰接支座的形式。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的这些单个部件12也可以水平移动地支承在滑动轴承或滚动轴承16上(见图3B)。按此方式炉栅托架11就可上下移动,以及绕着一个或两个轴摆动。每个任意位置都可以被调准,这样就可能使所有运行状态下出现的缝隙大小最佳化。
该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的这些单个部件12可设立在基础7之上,并可以从下面支撑炉栅托架11,由此载荷就被直接引导入基础7上(见图1)。该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的这些单个部件12在炉栅托架11上面可选择地被挂在桁梁6上,由此载荷就通过桁梁6导入基础7上(见图2)。
该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的这些单个部件12可以构成为液压式支柱、螺旋式升降部件、带有小齿轮的齿条,或是在悬挂实施形式中构成为绞盘(Seilwinde)。在图3A和3B中示出一个构成为液压式支柱的可垂直移动的装置,该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由一用压力介质来加荷的汽缸17和一活塞杆18组成。在这里尤其是传动部件—亦即液压式支柱的汽缸17、螺旋式升降部件的被驱动螺母、被驱动的小齿轮—被设置在固定不动的部分(基础7或桁梁6)上。对应件—亦即液压式支柱的活塞杆18、螺旋式升降部件的螺杆、齿条—与炉栅托架11相连接。这些组合也是可以的。
可垂直移动的装置与安装在炉栅托架11和锅炉1上的测量装置14共同作用。测量装置14为调整炉栅托架11与锅炉1之间的缝隙提供了一个调节参数。这个调节参数通过调节装置传送到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的传动部件。
该测量装置14可以是一个位移测量装置,用它就可以确定出运行时由于锅炉膨胀在燃烧炉栅8与锅炉1之间出现的距离。测出的距离要同预先定义的距离相对比。如果超过了这个预定距离,那么就必须通过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的单个部件12的传动部件的激活,将燃烧炉栅8连同炉栅托架11向着锅炉1推近。当测出的距离低于预定距离时,就将燃烧炉栅8移离锅炉1。由此,燃烧炉栅8与锅炉1之间的距离或缝隙就将保持恒定。
测量装置14也可以构成为测力仪,用它就可以确定在运行时由于锅炉1的膨胀在燃烧炉栅8或炉栅托架11与锅炉1之间起作用的力。测出的拉力同预先定义的拉力相对比超过了这个预定拉力,那么就必须通过可垂直移动的装置将燃烧炉栅8连同炉栅托架11向着锅炉1推近。当测出的拉力低于预定拉力时,就将燃烧炉栅8移离锅炉1。通过保持燃烧炉栅8与锅炉1之间力的恒定,它们两者之间的缝隙也将保持不变。类似的情况也适用于预先定义的压力。
权利要求
1.垃圾焚烧设备具有一锅炉(1),该锅炉被挂入一个支承在基础(7)上的锅炉钢结构(15)里,其锅炉壁和燃烧炉栅(8)一起界定一燃烧空间(2),该燃烧炉栅(8)由一炉栅托架(11)支承,其特征在于,该炉栅托架(11)与一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相连,通过这个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炉栅托架(11)被支承在基础(7)之上;在炉栅托架(11)和锅炉(1)之间安装至少一个测量装置(14);根据该测量装置(14)预先给定的一调节参数,可垂直移动的装置通过一调节装置可调节地设置。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可垂直移动的装置设立在基础(7)之上。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直接在燃烧炉栅(8)上方被挂在一支承在基础(7)上的桁梁(6)上。
4.按照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由许多单个部件(12)组成,它们构成为液压式支柱。
5.按照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由许多单个部件(12)组成,它们构成为螺旋式升降部件。
6.按照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由许多单个部件(12)组成,它们构成为带有小齿轮的齿条。
7.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由许多单个部件(12)组成,它们构成为纹盘。
8.按照权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可垂直移动的装置在铰链处与炉栅托架(11)和基础(7)或桁梁(6)相连接。
9.按照权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的各单个部件(12)是可水平移动的。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测量装置(14)是一位移测量装置。
11.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测量装置(14)是一测力仪。
全文摘要
垃圾焚烧设备具有一锅炉(1),该锅炉被挂入一个支承在基础(7)上的锅炉钢结构(15)里,其锅炉壁和燃烧炉栅(8)一起围成一个燃烧空间(2)。该燃烧炉栅(8)由一炉栅托架(11)来支承。该炉栅托架(11)和一个可垂直移动的装置相连接,通过这个可垂直移动的调节装置炉栅托架(11)被支承在基础(7)之上。在炉栅托架(11)和基础(7)之间要安装至少一个测量装置(14)。根据该测量装置(14)预先给定的一调节参数,可垂直移动的装置可调节地设置。
文档编号F23G5/00GK1488886SQ03155438
公开日2004年4月14日 申请日期2003年9月5日 优先权日2002年9月7日
发明者托马斯·措尔迈耶, 伯恩哈德·齐默尔曼, 德 齐默尔曼, 托马斯 措尔迈耶 申请人:菲希亚巴高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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