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灰斗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灰斗清灰装置包括:
曲柄(1)、连杆(2)、摇杆(3)和驱动手柄(5);其中曲柄(1)、连杆(2)和摇杆(3)安装于灰斗(10)的内部,所述驱动手柄(5)安装于灰斗(10)的外部;
曲柄(1)的一端固定于第一转轴(11),曲柄(1)由驱动手柄(5)传输的动力驱动做往复摇摆运动,连杆(2)随着曲柄(1)的运动而运动;
连杆(2)的运行带动摇杆(3)围绕固定于灰斗(10)的内壁上的第二销轴(32)运行;
所述第二销轴(32)的中心与所述第一转轴(11)的中心位于同一垂直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灰斗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灰斗清灰装置还包括:
限位块(4);所述限位块(4)为至少两个,对称固定在灰斗(10)的外壁上,用来限制驱动手柄(5)的摇动角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灰斗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2)为L型结构,在所述L型结构的两侧边之间固定有加强板(2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灰斗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手柄(5)由人力、气动或液压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