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汽水系统,锅炉供水系统输出的热水经省煤器输送至汽包,所述汽包输出水汽混合物至蒸发器加热后回输至汽包,所述汽包输出蒸汽至过热器,所述过热器输出端连接汽轮机的主蒸汽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过热器设有三组依次串联的第一过热器、第二过热器和第三过热器,烟道内用于加热的烟气依次经过第三过热器、第二过热器和第一过热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汽水系统,其特征在于:燃烧室上方的主烟道与第一烟道上方连通,所述第一烟道下方与第二烟道下方连通,并在连通部位底部设有收尘机构,所述第二烟道自上而下依次设有第一过热器、第二过热器和第三过热器,所述蒸发器置于第二烟道的第一过热器上方,所述省煤器置于第三烟道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汽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烟道底部设有保护蒸发器,除盐水经水泵输送至除氧器,所述除氧器输出的水经加热装置加热后加压输送至所述保护蒸发器。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汽水系统,其特征在于:除氧器的储水腔出口经主供水管道连省煤器,所述除氧器由供水泵抽取除盐水,所述储水腔内设有加热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汽水系统,其特征在于:连接所述第一过热器和第二过热器的管道,以及连接所述第二过热器和第三过热器的管道上均设有减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