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炉送料脱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34958发布日期:2018-09-04 21:27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垃圾处理系统中为垃圾焚烧炉送料并脱水的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等,这三种主要垃圾处理方式的比例,因地理环境;垃圾成份、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区别。

由于城市垃圾成份复杂,并受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对城市垃圾的处理一般是随国情而不同,往往一个国家中各地区也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很难有统一的模式。但最终都是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处理目标。

为了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现在一般采用焚烧的形式对垃圾形处理。由于垃圾成分复杂,在焚烧以前要经过初筛、磁选、发酵、破碎制浆、精筛、除沙、过滤等工序的预处理后才能进入焚烧炉焚烧。由于来中存在大量的腐败物质,气味十分难闻并带由一定的毒性,如果通过人工输送到焚烧炉中,不仅工作量巨大,而且严重影响工人身体健康。另外由于过滤后的垃圾碎片仍然含有大量的水分,如果直接燃烧需要消耗大量的热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垃圾焚烧炉送料脱水系统,用于将过滤后的垃圾碎片提升至脱水预热装置进行脱水并预热。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采用一种垃圾焚烧炉送料脱水系统,包括输送装置和脱水预热装置,所述输送装置包括斜向设置的输送筒体,所述输送筒体内设置有与其同轴的转轴;所述转轴上设置有螺旋状的叶片;所述输送筒体下端开有向上的进料口,所述输送筒体下端开有向下的出料口;所述脱水预热装置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设置有脱水桶;所述脱水桶壁上开有若干脱水孔;所述脱水桶安装在转台上,并且能随转台转动;还包括用于将焚烧炉内烟气通入箱体内的加热管;所述输送筒体出料口位于箱体上方。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转台上竖直安装有顶升油缸,所述顶升油缸与脱水桶侧壁活动连接;还包括用于将脱水桶翻转的翻转油缸,所述翻转油缸竖直设置在转台上,并与脱水桶底部利用锁链连接。顶升油缸用于将脱水桶举升至箱体外部,翻转油缸用于将脱水桶翻转后将桶内的垃圾倾倒入焚烧炉。

作为一种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箱体设置有与沼气池连接的回流管。将脱水桶甩出的液体回流至沼气池。

作为另一种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输送筒体进料口处设置有进料斗。方便进料避免散落。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转轴利用电机带动。

作为一种改进,还包括用于安装输送筒体的底座,所述输送筒体与底座之间活动连接;所述底座上还设置有用于支撑输送筒体的支撑架。方便调整输送筒体的倾斜角度,以适应不同的工况。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具有上述结构的送料脱水系统,将过滤后的垃圾碎片从过滤器输送到焚烧炉中,并经过脱水和预热使其更容易燃烧,并且降低了燃烧时所消耗的热量,降低了燃料的消耗,增加了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标记:1输送筒体、2转轴、3叶片、4电机、5进料斗、6底座、7箱体、8脱水桶、9转台、10顶升油缸、11加热管、12翻转油缸、13锁链、14回流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输送装置和脱水预热装置,所述输送装置包括斜向设置的输送筒体1,所述输送筒体1内设置有与其同轴的转轴2;转轴2利用电机4带动。所述转轴2上设置有螺旋状的叶片3;所述输送筒体1下端开有向上的进料口,所述输送筒体1下端开有向下的出料口;所述脱水预热装置包括箱体7,所述箱体7内设置有脱水桶8;所述脱水桶壁8上开有若干脱水孔;所述脱水桶8安装在转台9上,并且能随转台9转动;转台9上竖直安装有顶升油缸10,所述顶升油缸10与脱水桶8侧壁活动连接;还包括用于将脱水桶8翻转的翻转油缸12,所述翻转油缸12竖直设置在转台9上,并与脱水桶8底部利用锁链13连接。还包括用于将焚烧炉内烟气通入箱体7内的加热管11;所述输送筒体1出料口位于箱体7上方。箱体7设置有与沼气池连接的回流管14。输送筒体1进料口处设置有进料斗5。还包括用于安装输送筒体1的底座6,所述输送筒体1与底座6之间活动连接;所述底座6上还设置有用于支撑输送筒体1的支撑架。

工作的时候,过滤后的垃圾碎片通过进料斗5进入输送筒体1,在叶片3的带动下从下往上提升,最后通过输送筒体1的出料口落入脱水桶8中。转台9带动脱水桶8旋转,通过离心力将水分甩出脱水桶8进入箱体7中,从回流管14回流至沼气池。加热管11引入焚烧炉中的余热为脱水后的垃圾预热。完毕后,顶升油缸10将脱水桶8顶起,翻转油缸12将脱水桶8翻转,将垃圾倾倒入焚烧炉内。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优选实施方式不应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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