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热能回收利用的燃气炉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5876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热能回收利用的燃气炉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燃气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热能回收利用的燃气炉灶。



背景技术:

目前普遍使用的普通燃气灶炉膛是开放式的,燃烧产生的热量除一部分被加热物体吸收外,其余的热量都直接从炉膛传导到周围的空气中,这样就损耗了很多热能,而且使厨房内的温度大幅上升,给厨房工作人员带来了艰苦的工作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热能回收利用的燃气炉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热能回收利用的燃气炉灶,包括聚热罩、燃烧器、环形水箱、热量聚集板、燃气灶主体和面板,所述燃气灶主体顶面嵌有面板,所述面板表面左下方设有燃气调节阀,所述燃烧器嵌入燃气灶主体内部,所述聚热罩将燃烧器露出燃气灶主体部分罩住,所述聚热罩顶面内圈边缘向中心轴线延伸出炊具置放架,所述炊具置放架连接有向下的热量聚集板,所述热量聚集板由两层夹板以及设于夹板间的耐火保温层构成,所述聚热罩内部位于热量聚集板与聚热罩侧壁间设有环形水箱,所述聚热罩外壁上开有位于同侧的进水口与出水口,所述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与进水管、出水管连接。

优选的,所述聚热罩与面板间通过螺栓构成可拆卸式连接。

优选的,所述燃烧器位于热量聚集板聚集形成的圈内。

优选的,所述环形水箱外壁与聚热罩内壁贴合并固定于聚热罩的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炊具置放架为多个均匀排列在聚热罩顶面内圈边缘的部分构成的整体,单个组成部件间具有间隔。

优选的,所述进水口和出水口均与环形水箱连通,且出水管上安装有控制阀。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一种带热能回收利用的燃气炉灶,通过在燃烧器上方设置聚热罩,在使用燃气灶的过程中,燃气燃烧产生的热量可基本聚集在聚热罩内,且放置炊具进行使用时,聚集的热量能够加快加热的速度,在此基础上,位于聚热罩内又设置了围绕于燃烧器外围的热量聚集板,热量聚集板内部设有耐火保温层,进一步将热量锁住于聚热罩内,此外,热量聚集板间设有间隔,因而一部分热量由间隔漏出,对环形水箱内的水进行加热,产生能够直接使用的热水,该带热能回收利用的燃气炉灶,提高了燃烧热量的利用率,既能够加快加热时间,又能够利用热量加热并产生可用热水,利用价值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热能聚集板部分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聚热罩、2燃烧器、3环形水箱、4炊具置放架、5热量聚集板、6进水口、7出水口、8进水管、9出水管、10燃气灶主体、11面板、12面板、13夹板、14耐火保温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4所示的一种带热能回收利用的燃气炉灶,包括聚热罩1、燃烧器2、环形水箱3、热量聚集板5、燃气灶主体10和面板12。

所述燃气灶主体10顶面嵌有面板12,所述面板12表面左下方设有燃气调节阀11,所述燃烧器2嵌入燃气灶主体10内部,所述聚热罩1将燃烧器2露出燃气灶主体10部分罩住,因而在使用燃气灶的过程中,燃气燃烧产生的热量可基本聚集在聚热罩1内,从而减少热量流失。

所述聚热罩1顶面内圈边缘向中心轴线延伸出炊具置放架4,所述炊具置放架4连接有向下的热量聚集板5,所述热量聚集板5由两层夹板13以及设于夹板13间的耐火保温层14构成,围绕于燃烧器2外围的热量聚集板5内部设有耐火保温层14,因而能够进一步将热量锁住于聚热罩1内,经过聚热罩1与热量聚集板5的对热量的聚集锁定,能够加快炊具内部的加热时间。

所述聚热罩1内部位于热量聚集板5与聚热罩1侧壁间设有环形水箱3,所述聚热罩1外壁上开有位于同侧的进水口6与出水口7,所述进水口6和出水口7分别与进水管8、出水管9连接,在燃气燃烧过程中,进水口6可经进水管8接通水龙头进行供水,水流入环形水箱3并储存一定量时,停止供水,在此过程中,出水管9上安装的控制阀处于关闭状态,且出水管9可连通盛水器皿,因热量聚集板5间具有间隔,因而一部分热量由间隔漏出,对环形水箱3内的水进行加热,从而产生能够直接使用的热水,待一段时间后,打开出水管9上的控制阀,加热后的水流出可直接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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