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间用过滤式通风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28691发布日期:2018-06-08 18:26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间用过滤式通风扇,属于安全生产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现有的车间内空气容易人员与机械较多,其内部的空气较差,导致工人在长时间生产时容易造成呼吸道感染,因此需要一种车间用过滤式通风扇来实现。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车间用过滤式通风扇。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间用过滤式通风扇,它包含壳体、通风风扇体、V形过滤网、固定架、精过滤网、HEPA过滤网、PP棉网体、活性炭过滤网、出风栅栏;壳体的前端出风口处安装有出风栅栏,且壳体前端的两侧壁上均安装有固定架,所述壳体的后端安装有V形过滤网,且壳体的内部安装有通风风扇体,且通风风扇体的左端安装有精过滤网,且精过滤网的左侧设置有HEPA过滤网,HEPA过滤网的左侧设置有PP棉网体,所述PP棉网体的左侧设置有活性炭过滤网,所述活性炭过滤网的左侧设置有臭氧发生器与紫外线杀菌器。

作为优选,所述固定架上设置有安装孔与定位柱。

作为优选,所述V形过滤网的外表面设置有导尘槽,导尘槽为弧形槽。

作为优选,所述通风风扇体为涡轮式风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能实现过滤与除尘,且能实现杀菌与消毒,能实现洁净的空气,效率高。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通风风扇体;3- V形过滤网;4-固定架;5-精过滤网;6- HEPA过滤网;7- PP棉网体;8-活性炭过滤网;9-出风栅栏。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壳体1、通风风扇体2、V形过滤网3、固定架4、精过滤网5、HEPA过滤网6、PP棉网体7、活性炭过滤网8、出风栅栏9;壳体1的前端出风口处安装有出风栅栏9,且壳体1前端的两侧壁上均安装有固定架4,所述壳体1的后端安装有V形过滤网3,且壳体1的内部安装有通风风扇体2,且通风风扇体2的左端安装有精过滤网5,且精过滤网5的左侧设置有HEPA过滤网6,HEPA过滤网6的左侧设置有PP棉网体7,所述PP棉网体7的左侧设置有活性炭过滤网8,所述活性炭过滤网8的左侧设置有臭氧发生器与紫外线杀菌器。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架4上设置有安装孔与定位柱。

进一步的,所述V形过滤网3的外表面设置有导尘槽,导尘槽为弧形槽。

进一步的,所述通风风扇体2为涡轮式风扇。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在使用时,通过固定架4实现快速固定,且在进风时,通过V形过滤网3实现灰尘的过滤,且通过通风风扇体2实现快速通风,同时在通风时,通过精过滤网5、HEPA过滤网6、PP棉网体7、活性炭过滤网8依次过滤,并经过臭氧发生器形成臭氧,紫外线杀菌器实现杀菌,其能实现消毒与杀菌,使用方便,操作简便,最后经过出风栅栏实现出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