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的下部敞开且构造有第一进烟口;
进烟通道,所述进烟通道安装于所述壳体的下方且位于所述第一进烟口的后下方,所述进烟通道的下部设置有第二进烟口,所述第二进烟口处设置有导流翼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翼板为多个且相邻的两个所述导流翼板间隔开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最下方的所述导流翼板的宽度大于其上方的所述导流翼板的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最下方的所述导流翼板的后端止抵于所述进烟通道的后侧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最下方的所述导流翼板上方的所有导流翼板的前端与所述进烟通道的前侧壁间隔开且后端与所述进烟通道的后侧壁间隔开。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翼板在从前向后的方向倾斜向上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翼板的纵截面为平面、弧面和曲面中的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翼板与所述进烟通道一体成型。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烟通道相对所述壳体可升降。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翼板在所述第二进烟口处可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