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粘性胶带去污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75564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粘性胶带去污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去污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粘性胶带去污器。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有一种将一长管状的卷绕而成的涂布胶带切成多段可使用的粘性胶带,在切段之前需要把胶带储存在仓库中,由于仓库中灰尘较多,在粘性胶带切段的时候表面会有很多灰尘,如果没有除去这些灰尘就进行切段,这样分切出来的粘性胶带的切口很脏,外表面也脏,影响销售,从而降低粘性胶带使用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粘性胶带去污器,解决了粘性胶带使用性能差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粘性胶带去污器,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设有第一竖板,所述第一竖板上设有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所述第一电机左侧设有与所述第一电机连接的转轴,所述第二电机左侧设有与所述第二电机连接的丝杆,所述第一竖板上设有与所述丝杆平行的光杆,所述光杆上套设有与所述丝杆相配合的丝杆螺母,所述丝杆螺母上设有气枪,所述第二电机、所述丝杆、所述光杆、所述丝杆螺母和所述气枪都设于所述第一电机后侧,所述转轴左端面上卡孔,所述卡孔上设有卡紧头,所述转轴正上方设有固定在所述第一竖板上的毛刷。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上设有第二竖板,所述第二竖板上设有与所述转轴相配合的进料孔。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竖板上设有与所述丝杆相配合的丝杆轴承。

进一步地,所述光杆左端固定在所述第二竖板上。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采用第一电机带动转轴和粘性胶带转动,通过毛刷可以将粘性胶带表面上的灰尘清扫,同时通过气枪辅助吹走灰尘,这样可以加快粘性胶带表面灰尘的清扫,这样在后面粘性胶带的分切时的分切口会更加干净,同时粘性胶带分切后的外表干净,保证粘性胶带使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粘性胶带去污器一个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粘性胶带去污器一个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二。

附图序号及其说明:

1、底座;2、卡紧头;3、辅助轴承;4、毛刷;5、第二竖板;6、丝杆;7、气枪;8、丝杆螺母;9、光杆;10、第二电机;11、第一竖板;12、第一电机; 13、转轴;14、辅助转动轴;15、丝杆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参照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粘性胶带去污器,包括底座1,底座1上设有第一竖板11,第一竖板11上设有第一电机12和第二电机10,第一电机12左侧设有与第一电机12连接的转轴13,第二电机10左侧设有与第二电机10连接的丝杆6,第一竖板11上设有与丝杆9平行的光杆9,光杆9上套设有与丝杆6相配合的丝杆螺母8,丝杆螺母8上设有气枪7,第二电机10、丝杆 6、光杆9、丝杆螺母8和气枪7都设于第一电机12后侧,转轴13左端面上卡孔,卡孔上设有卡紧头2,转轴13正上方设有固定在第一竖板11上的毛刷4。

气枪7设于转轴13后上方,气枪口对准转轴13,这样可以避免气枪7在前面影响操作者的观察粘性胶带的灰尘是否去除干净。第一电机13为单向转轴电机,第二电机10为双向转动电机;在使用过程中,需将气枪7通过气管与供气设备连接,保证气枪7能够正常使用,在转轴13上套进去粘性胶带,并通过卡紧头2将粘性胶带卡紧,启动第一电机12和第二电机10,此时,转轴13带动粘性胶带转动,同时第二电机10带动丝杆螺母8和气枪7沿着丝杆6和光杆9 来回移动喷气,在毛刷4清扫粘性胶带灰尘的同时吹走灰尘,这样的去污设备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可以提高粘性胶带的清扫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粘性胶带的使用性能。

底座1上设有第二竖板5,第二竖板5上设有与转轴13相配合的进料孔。这样方便把待清扫的粘性胶带从进料孔安装到转轴13上。进料孔上设有与辅助轴承3,辅助轴承3上设有与卡紧头2连接的辅助转动轴,通过辅助转动轴可以使转轴13在转动的时候不会上下摆动,提高粘性胶带除尘的效果和保证转轴13 的使用寿命。

第二竖板5上设有与丝杆6相配合的丝杆轴承15。光杆9左端固定在第二竖板5上。这样可以使气枪7行走的更加平稳,保证气枪吹气除尘的效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第一电机带动转轴和粘性胶带转动,通过毛刷可以将粘性胶带表面上的灰尘清扫,同时通过气枪辅助吹走灰尘,这样可以加快粘性胶带表面灰尘的清扫,这样在后面粘性胶带的分切时的分切口会更加干净,同时粘性胶带分切后的外表干净,保证粘性胶带使用性能。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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